4月21日,國家稅務總局公布了一起網絡主播管理機構伙同不法中介虛開、偷稅、騙補重大案件。
經查,廣東惠州高賦帥文化傳媒有限公司通過設立10家外省空殼企業虛開發票1196份,價稅合計2.26億元,為700余名主播偷逃個人所得稅3200余萬元,公司少繳各項稅費合計約2100萬元。
惠州市稅務局稽查局已在近日依法對該公司進行了處罰。
這家公司是一家網絡主播管理機構,也就是俗稱的“MCN機構”,是連接直播平臺和網絡主播重要中間環節。
MCN機構主要的收入來源是旗下主播獲取的網絡打賞收入,這些收入由網絡平臺支付給MCN機構,再由該機構轉付給各個主播,同時需要為主播們繳納個人所得稅。
然而,稽查人員表示,這家公司的營業收入一年有2.01個億,下的活躍主播有700多個人,但系統中并未發現任何個人所得稅的扣繳記錄。
與此同時,稽查人員發現,這家MCN機構是惠州本地公司,但其進項發票都集中來自外省的某幾家公司。
進項發票是企業購買某些服務或產品后獲得的發票,可以算作企業經營成本,從而減少應繳納的增值稅。
但是,正常MCN機構的成本主要就是本地的技術支持和人力費用, 這樣大額集中的來自外省的技術服務費,顯然不太正常。
經稅務部門聯合公安、人民銀行調查后發現,該企業在收到直播平臺打的款項后,會將這些款項打到外省的開票企業,再由外省的開票企業轉給這家企業的員工,再由員工分發給數百個不同的個人賬戶。
這些個人賬戶就是該企業簽約主播的賬戶,他們開的發票是信息技術服務費,其實就是主播的直播收入。
對此,稽查人員判斷該公司存在虛開發票、逃避繳納個人所得稅的違法行為。
經調查,給該公司開具信息技術服務費發票的10家外省公司都是空殼公司,他們的功能就是為了隱蔽主播的真實收入,從而達到為主播避稅的目的。
稅務、公安等部門在掌握了大量證據后,多名涉案嫌疑人被抓獲。
這一現象并非個案。
不少MCN機構打著“稅收統籌”名義,策劃幫助旗下主播偷逃稅款、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高賦帥公司正是以這樣所謂的“福利”為誘餌,大張旗鼓招攬主播。在每一筆轉給主播的看似“免稅”的收入中,都要再扣取一部分作為“手續費”,同時利用空殼公司虛開的發票進行抵扣,從而少繳稅款。
此外,該公司還被查出勾結不法中介機構,騙取地方政府提供的財政補貼。
辦案人員發現,這10家空殼公司都集中在同一個園區內,并且都是近兩年一起開的。
為此,辦案人員以這10家空殼公司為原點,對整個虛開騙補體系展開全鏈條追查。最后發現,在注冊公司、上傳資料等過程中,財稅中介機構廣州玖億財稅為這家MCN機構提供了深度服務。
經查,該中介以“稅收籌劃”為由,誘導、教唆有用票需求抵扣稅款的企業客戶,在外地某產業園內大量成立空殼公司,利用地方產業園政策騙取返利3000余萬元。
最終,此次聯合專案組共抓獲犯罪嫌疑人40名。
近年來,網絡直播行業成為逃稅漏稅的“重災區”。
從數據來看,僅去年前11個月,全國直播電商零售額就高達4.3萬億元;當前我國職業網絡主播的數量已經突破3800萬。
與此同時,直播行業資金流向異常復雜,比如主播打賞、廣告分成、帶貨傭金等復雜的收入類型,給拆分合同、虛構業務帶來很大空間。
此外,各地稅收政策存在差異,利用“稅收洼地”避稅,早已成為業內公開的秘密。
早在2021年“直播三巨頭”的隕落,就已揭開了這個行業的亂象。
2019-2020年,頭部主播雪梨通過設立個人獨資企業,將個人收入轉為“經營所得”,偷逃稅款6555萬元。2021年,雪梨被追繳稅款、滯納金及罰款合計6555.31萬元,其直播公司也因此解散。
在相同時間段,林珊珊也通過相同方式,虛構業務將其取得的個人工資薪金和勞務報酬所得轉變為個人獨資企業的經營所得,偷逃個人所得稅,最終被罰2767.25萬元。
2021年12月20日,杭州市稅務局對黃薇(網名薇婭)偷逃稅案作出處理,追繳稅款、滯納金及罰款合計13.41億元。
據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數據顯示,2024年,稅務部門對169名網絡主播開展檢查,累計查補收入8.99億元;檢查涉嫌虛開騙稅企業6.18萬戶,認定對外及接受虛開增值稅發票等619.08萬份,挽回出口退稅損失145.33億元;檢查涉稅中介344戶,對違法中介機構和人員采取納入涉稅服務失信名錄等措施。
從頭部主播因偷逃個稅“翻車”,到電商企業、MCN機構偷逃稅款被重罰,眾多案例無不表明,稅務機關已與多部門數據共享,通過大數據等技術手段,構建起協同聯動的監管網絡,精準打擊各類涉稅違法行為。
應該說,直播行業的“野蠻生長”時代已終結,唯有合規方能走遠,偷稅逃稅更是風險高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