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一則“大學生負債數十萬自殺”的消息引爆了整個網絡,針對高息、低門檻、監管缺失的大學生校園貸款的論證與聲討也陸續發酵,并與P2P一同成為互聯網金融的典型反面教材。
日前,教育部與銀監會聯合發布《關于加強校園不良網絡借貸風險防范和教育引導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正式為校園貸款提供了可參考的管理意見。但互聯網金融因其靈活和隱蔽的特點,風險控制與推廣策略很大程度上依然取決于互聯網金融平臺的自我約束,針對從大學生到互聯網金融貸款的鏈條弱點,《通知》指出從大學生教育的思路入手,通過密切關注校園動態、樹立正確的消費觀與金融安全普及等方面,引導避免大學生非理性貸款。
為什么是大學生?
正規貸款與分期消費渠道的缺失始于2009年,銀監會一刀切禁止了18歲以下未成年人申請信用卡,并將面向已成年大學生的信用卡申請渠道做了嚴格的限制,使得大學生幾乎與信用卡無緣。將大學生作“未成年人默認”,至今依然是成立的,甚至在3月9日的大學生負債自殺事件中,依然有不少討論的聲音將自殺者視為沒有獨立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討論。
近年來,這樣的規則逐漸與大學生的消費習慣產生沖突,大學生又是實質上金融行業的優質客戶,這讓嗅覺靈敏的互聯網金融業者發現了可乘之機。互聯網金融的公司可不是福利專業戶,實質上的高利率已經逼近高利貸,學生們依然愿意接受這種消費方式——在這個意義上,是不是說校園貸反而比P2P對投資者來說更可靠一些,至少不是自融跑路吧?
著重從教育入手整治的《通知》,會是正確的解法嗎?
對于“不良網絡借貸“,《通知》稱除了要加強監管、建立實時預警與應對處置機制以外,將具體的操作重點放在了校園這個本體上。對”不良網絡借貸“的監控,將通過學校的行政體系推行,輔導員與學生將在監督校園”不良網絡借貸“中起到關鍵的作用。至于何謂”不良網絡借貸“,《通知》并沒有提供明確的定義,只是在前言中有這樣的描述:
不良網絡借貸平臺采用虛假宣傳的方式和降低貸款門檻、隱瞞實際資費標準等手段,誘導學生過度消費,甚至陷入“高利貸”陷阱,侵犯學生合法權益,造成不良影響。
從互聯網金融角度,在近期已嚴格限制新的互聯網金融入場的前提下,實現對現有互聯網金融的完全監管也仍有困難。近期即將對互聯網金融進行的摸底排查據稱將與10月完成,在10月前意味著不良網絡借貸平臺——不是指針對學生的校園貸們,而是以P2P之名行龐氏騙局的融資平臺,將面臨更高的跑路風險。至于真正肯放貸的校園貸?他們才不會跑路。
但這并不意味著傳統的高利貸也同樣在這次的摸底排查之中。各種意義上,現在魚龍混雜的校園貸款,其中有多少真正是來自互聯網金融?比如下面的廣告,你可以相信這也是互聯網金融的大作嗎?

而從教育入手,希望借扭轉消費觀與普及金融安全來解決校園貸問題,比起教育,更接近一個社會問題。互聯網加速催生的“曬”生活,消費主義盛行的環境下,推行崇尚節約的校園文化環境是一種政治正確,但實行起來必然面臨的極大的阻力,反而風險教育也許會成為破局的重點,普及正規的金融概念、了解合理的利率與規范會對識別金融服務有所幫助。但真正有用的恐怕還是這一句:
未經學校批準在校園內宣傳推廣信貸業務的不良網絡借貸平臺和個人,第一時間報請地方人民政府金融監管部門、各銀監局、公安、網信、工信等部門依法處置。
除此之外,《通知》還指出,還將加強學生資助工作,并將與金融機構合作,建設發展校園銀行為學生提供暢通、正規且利率合理的金融借貸服務。
所以,校園貸們的明天會如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