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來的總會來,同樣,該走的也總會走,不過是時間的快慢而已。
2017年2月23日下午,銀監會正式發布《網絡借貸資金存管業務指引》(以下簡稱《存管指引》),引發各界熱議。
該文件對于銀行對接P2P資金存管業務提出了多項具體要求,對網貸平臺申請開展存管業務時應履行的程序和責任、銀行開展存管業務應滿足的條件、職責和系統要求等,都做了詳細規定,并且明確指出第三方支付機構不具資金存管人資格。
在創頭條記者去年八月發布的《P2P網貸準入門檻抬高 大批中小平臺面臨被判出局》一文中就曾認為,留給創業者在P2P網貸上的創業空間已經不大,要走就趁早。
“從目前情況來看,已經與銀行完成系統對接且上線資金銀行存管的平臺極少。”91投資、91眾創空間、91金融創始人、董事長、CEO許澤瑋表示。
特別是在《網絡借貸資金存管業務指引》正式落地后,大批P2P平臺將退出市場成為輿論的共識。在規則的出現后,毫無疑問會加速其退出,大洗牌的格局很快就會來到。
資金存管一直都是網貸行業的一大難點。
特別是在我國網貸行業處于規范發展的初期,一些網貸機構資金缺乏第三方監管,普遍存在設立資金池,侵占或挪用客戶資金的行為,有的甚至卷款跑路,極大地損害了投資人利益。
根據以往的公開資料,P2P平臺將交易資金或平臺相關備付金、風險金等存放于第三方賬戶上,如銀行賬戶或第三方支付公司賬戶。但是在這種模式下,第三方沒有任何義務監督資金流向,平臺可以隨時從第三方提取這些資金。有暗箱操作的條件和空間下,在保障投資人利益上,實際上并沒有任何作用。
一些網貸平臺雖然接入并上線了銀行存管,但是資金存管只覆蓋部分標的,或者接入兩家或者兩家以上的銀行進行資金存管,以此規避銀行對平臺資金交易的全面監測。
據此,《存管指引》中就明確規定,委托人開展網絡借貸資金存管業務,應指定唯一一家存管人作為資金存管機構。這樣的好處是可以避免這一現象,從而更好的保障資金安全。
值得一提的是,《存管指引》還提出存管人不對網絡借貸資金本金及收益予以保證或承諾,不承擔資金運用風險,出借人須自行承擔網絡借貸投資責任和風險,需要投資人更加理性投資,在投資之前了解投資平臺和項目。畢竟投資就意味著存在風險,其中的風險只有憑自己的經驗去掌控。
從2015年十部委的指導意見要求客戶資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到此次政策的正式發布,中間的間隔就有一年多的時間。
“說明監管層依舊采取邊觀察邊監管的方式。”許澤瑋表示,“同時也說明監管層對國內互聯網金融行業依舊保持一種謹慎態度,也在刻意防止一刀切等行為的出現。”
銀監會相關負責人就P2P資金存管指引答記者問時表示,目前,專項整治工作摸底排查階段的工作已經結束,其中資金存管落實不到位的問題比較突出。
在此前,網貸之家的不完全統計數據顯示,有近150家P2P平臺與銀行簽訂資金存管協議。不過,真正與銀行完成資金存管系統對接的只有48家,僅占網貸行業正常運營平臺數量的2.04%。
除此之外,《存管指引》中的第八條規定說明,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除了上線銀行資金存管系統外,還要在自己注冊地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完成備案登記,以及獲得相應的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等。
這些規定對于不合規平臺無疑是一套殺傷力極強的組合拳,網貸平臺的合規之路還有很多工作需要開展落實。
在業內人士看來,《存管指引》明確規定對于不符合規定的網貸平臺留有6個月的整改期,這6個月將上演眾多網貸平臺的“生死時速”。
許澤瑋表示,可以預見的是6個月后行業內一大批網貸平臺會被淘汰掉,呈現出大洗牌的格局,或許90%以上的平臺將消失。
總體而言,《存管指引》將正式開啟互聯網金融后監管時代的大門,也意味著各類監管意見的具體落實進一步推進,充分表明監管層合規發展國內互聯網金融行業的意圖。
可以預見的是,步入后監管時代后,《資金存管》只是一個開始,后期還會出臺更多更細化的監管政策,補充現有的監管空白,將進一步加速行業合規發展。
而對于網貸平臺本身而言,《辦法》的出臺將進一步肅清行業環境,還那些合規平臺一個公平競爭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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