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萬萬的考生已經踏上了2017年司法考試的路程。法條無疑是每個人在司考路上不愿遇上的難題,任憑大家費盡心機也難以應對那繁若星辰的法條。那么,司考當中我們該如何復習法條呢?在我看來,不妨借鑒一下古人“煮海為鹽”的方法。下面我就和大家聊一聊這個問題,希望能對大家2017年司法考試的備考有所裨益。
一、“煮海為鹽”——該放就放
根據以往的慣例,司法考試入圍的法律、法規共有110個,司法解釋約50多個,其中包含法條12000多條。但每年考試真正涉及的法條只3500條左右,占全部法條總數的37%左右,其中重點法條2000個,約占總數的17%,次重點法條約1500個,占總數的13%左右,在這3500個法條中還包括同一內容涉及的不同法條。真正核心的法條也就2000條左右。將這2000個法條弄通,也就掌握了考試85%的分數。可見,這是一個放棄和濃縮的過程。因此,有人說“司考是門放棄的藝術”。
二、人人說放——哪條該放
對放棄最根本的判斷標準是司考的實務性特征。凡是具有實務性、操作性的,則可望“煮”其為“鹽”,反之則可忽略不計。具體有以下三個標準可參照取舍:
1.實用的。由于司法考試是職業資格考試,凡能夠被法官、檢察官和律師等在法律實務中具體操作并且常用的,多是司考關注的熱點。而在實務中并不常用或者根本就沒有可操作性的法條,一般可以忽略。
2.常考的。經過十多年的風雨歷程,司考已較為成熟,形成了自己獨特的、相對固定的考試風格。稍微了解司考的人都會發現,歷年命題有驚人的相似或相同,有不少甚至是原考點再現。有規律地重復正是司考的又一大特征。當初在朋友的推薦下,報了獨角獸司考網校的VIP協議班,老師們密切結合相關法條講解知識點,不知不覺便將常考知識點和常考法條盡收囊中了,呵呵,一舉兩得,省時省力。大家不妨聯系一下聽聽看吧!

3.新出的。國家每年都會頒布一些新的法律、法規或司法解釋,“新”成為司考命題的熱點。如合同法新出當年的分數高達64.5分。證券法、土地法和行政訴訟法司法解釋等均是如此。近年修改的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國家賠償法值得大家特別關注!
三、放的放了——余者如何
考生經過以上一番篩選,還只解決了量的問題。“煮”成的“鹽”又當如何對付呢?我們說:放不為棄,退始為進。
1.到法條后面去——掌握法條背后的法理。法律是抽象的生活規則,也是法學理論積淀的結晶。因此,每一個法律條文的背后,都隱藏著生活的哲理和法理的支撐。面上的法條只可謂其“然”,背后的法理方為“所以然”,故考生應當結合教材來熟讀并把握法條,萬不可認為教材只是對法條的簡單析義。
2.到法條內部去——把握法律規則的邏輯結構。法律規則是法律最主要的組成部分,每一個法律規則都有其固定的邏輯結構,都是由假定、行為模式、法律后果三要素組成。法律規則在法條中的表現形式是多種多樣的,一個法律規則的構成要素,可以在一個條文中完整表現,也可以在不同的條文之中表述,甚至可以在不同的規范性文件中表述。同時,一個條文也可以表述不同法律規則的不同要素。因此,應當在法條中歸納出法律規則,以法律規則的邏輯結構為線索,來破解法條。
3. 讓法條活起來——在運用中訓練提高。卷面的每一道題都是一個案例,甚至一個選項就是一個小案例,司考是名副其實的“實考”。而訓練這一能力最好的辦法,就是將法條融入生活、融入案例。當初獨角獸司考網校的老師們,密切結合相關法條及典型案例講解知識點,通過法條與案例的結合,以法條破解案例,以案例詮釋法條,讓生硬的法條鮮活起來,把抽象的法律條文翻版為栩栩如生的生活場景。如此考生也就可以學得快、悟得深、記得牢,在考試中如魚得水。
4. 把法條串起來——圍繞知識點編綱織網。我國的部門立法多半表現為:法律+細則(辦法、規定)+司法解釋的模式。一個法律規則或者一個知識點,往往分別規定在幾個不同的法律文件或條文之中,再加上法條天然就各自為“條”,故整個法條就像一把散落的珍珠。因此,考生在學習法條時,必須要將相關的法條組織起來,并以知識點為核心形成一個個完整、系統且簡潔的知識網絡。
朋友們,我們都是和自己賽跑的人,為著更好的明天而拼命努力,追求意義非凡的勝利。揮灑汗水,成就夢想!祝大家2017年司法考試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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