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正式發布了。但是,這到底是對行業的正本清源,還是扼殺創新?
互聯網金融真正的價值是通過互聯網的技術手段,彌補傳統金融的不足,同時向傳統小微企業和有需求的個體提供了更為便捷的金融服務。
然而,回看過去兩年的互聯網金融業,2013年互聯網金融火起來時,賣冰箱的、賣水泥的、從事房地產開發的、拍電影的、搞零售物流的、搞軟件開發的,不論主業與金融沾不沾邊,都借著互聯網技術與思維玩起了互聯網金融。
野蠻生長的結果就是:“你不知道到底發什么了什么,原來的軌道走著走著就脫離了”。非法集資、首付貸、過度包裝、龐氏騙局、眾籌買房收取租金、山寨平臺、高利貸、網絡洗錢、信息披露混亂等互聯網金融亂象終生,網民一不小心就會墜入陷阱。
互聯網金融本身是“高大上”的行業,卻滋生出群魔與眾神狂歡的景象,甚至“劣幣正在驅逐良幣!”作為互聯網金融主要形式之一的P2P網貸本是滿足民間投資與借貸的主要金融信息服務平臺,但易租寶、中晉等非法平臺的違規操作不僅損害了投資者的利益,還引發社會了輿論對P2P網貸的反轉,P2P網貸由此在公眾心中信任流失,一系列正規平臺的獲客成本也不斷提高。
昨天,國務院正式公布《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后,一行三會根據監管分工出臺了細分行業專項整治方案,覆蓋了支付、資管、P2P、互聯網保險和股權眾籌、互聯網資產管理及跨界金融、互聯網金融廣告等六個方面。?
其實,專項整治工作已于2016年4月開始,計劃至2017年3月底前完成。而這些半年前就已出臺的政策,在10月13日密集公布于世,或許意味著互聯網金融專項整治進入新高潮。?
可以預見,一場史無前例的專項整治將在這個行業展開,進入互聯網金融行業的大門正在被關上,想要全身而退也不太可能,一切都要等這項為期一年的專項整治活動結束之后。
不懼風險、裸泳的,取得真經的,正在制造泡沫的,都必須面對這一次的專項整治。
一切創新都離不開監管的創新。創新的動力與寬松的監管環境讓互聯網金融在一開始就打上了過度創新的烙印。比如倍受輿論抨擊的P2P網貸首創的凈值標、快借標、推薦標等,曾引發了社會的廣泛爭議。
互聯網金融的過度或非法創新,讓“李逵”成“李鬼”。創新不是鉆監管的空子、不是欺詐投資者。如果互聯網金融不能在商業模式和科技方面創新就是耍流氓。
金融是個杠桿行業,即玩金融就是拿別人的錢去放貸或投資。賺了大錢是互聯網金融公司的,虧了錢都得讓老百姓去埋單。所以,金融監管是必須的。
放眼全球,基本上沒有一個不受約束的金融監管國家。沒有明晰的規則與底線,任憑金融野蠻生長,到最后往往一地雞毛,對老百姓、對社會、對國家都不利。什么創新都可以鼓勵,但是金融創新必須要監管,誰讓金融對實體經濟的作用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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