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成都發布《成都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規定網約車司機須具有成都市戶籍或者“成都市居住證”;車輛需為本地牌照,排氣量不小于1.6L或1.4T,鼓勵使用新能源汽車。
這是繼北京、上海等一線城市發布地方網約車新政以來,又一座城市出臺相關細則,通過推出交通出行改革來帶動社會變革的舉措。但與北京、上海網約車新政被吐槽不同,成都作為外界看似改革思維并不超前的地方,其網約車細則反倒迎來了民眾的掌聲。
盡管看上去在戶籍與車型等方面都有限制,可并非所有的限制都是主觀層面對新生事物的扼殺。細細琢磨成都網約車細則,就會發現其中與北京、上海等城市的不同,在成都網約車細則中,允許外地司機從事網約車,在車型上也更加靈活。
不以戶籍身份作為限制,不故意提高新生事物普及和發揮效能的門檻,這樣的公共政策,人們更容易相信,它的出發點,只是為了構建一個更為有效、安全的規則,來維護網約車綠色、環保、高效、便捷的出行環境。而非是用行政的手段,阻撓新生事物的發展,將網約車趕到高端服務市場,人為的對網約車與傳統出租車市場進行隔斷。
可以說,北京、上海的網約車細則,是舊制度放大型,以一種舊的管理思維,去應對新事物的發展。而成都,則可稱之為新制度構建型,以鼓勵共享經濟這一新生事物,對城市交通出行的管理制度和環境,進行了重新的設計和建構,在交通出行的新舊工具之間尋找了一個都能接受的平衡點。
由此也可回答人民日報的一個疑問——日前人民日報海外版對地方網約車細則發表評論稱,“新的時代已然來臨,舊思維不適合指引未來。要構建一個更好的社會,政策的武器庫不該如此匱乏。”可見,政策的武器庫并不匱乏,而只不過政策武器的選擇標準和使用初心不大一樣。有些城市的管理者,明明都看到共享經濟以及交通出行領域供給側改革對社會經濟發展的貢獻,但總是試圖通過行政的手段,通過公共政策的方式,維護著舊有的利益格局,而有的城市的管理者,將“改革強調人民獲得感”這一原則進行了有效地落地。正如成都網約車細則在基本原則中,將“堅持乘客為本”作為第一條原則,把保障乘客安全出行和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作為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為社會公眾提供安全、便捷、舒適、經濟的個性化出行服務。
民眾心中自有一桿秤。無論是對某項公共政策,還是放大到某個城市的公共管理,民眾總會以這項政策、這座城市,是否已中央的改革核心精神為準則,是否建立了有利于市場調節發揮決定作用的新體制,作為評價的尺碼。甚至,民眾亦會從地方網約車新政中來觀察,一座城市、一個社會的改革,到底需要怎樣的思維。
而要說的是,誰才是民眾心目中的一線城市、宜居城市,不是靠人口的多少,經濟體量的大小來決定而,而是城市的公共管理、城市的改革,若以民眾利益為出發點,以提升社會效益為目的,那么這樣的城市,就是民眾心中宜居的城市,能夠讓民眾有獲得感的城市。這樣的改革,才能獲得民眾的廣泛支持,順利推進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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