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江蘇的楊女士接到一份某銀行聘用律師發來的公安報案警告函,被告知她向銀行領用的信用卡。截至2016年8月3日,已累計欠款10996.12元?!可是,楊女士卻并不記得自己辦過信用卡。
經了解,原來早在2006年,楊女士打工入職時公司給她辦的工資卡是張信用卡。2008年,她從公司辭職時,去銀行柜臺,要求將卡里的余款全部取完。不知何故,多取了近30元。8年過去了,這多取出的29.98元產生的利息加滯納金,已超過了1萬元。
“我一直以為當初那個工資卡是銀行的借記卡,所以一直沒把這張工資卡當回事。辭職后,就去銀行柜臺,要求將卡里的錢全部取出來,然后就扔掉了,沒有銷卡。”
雖然,據事后銀行工作人員解釋,近30元透支或是取款的手續費,并表示將申請減免該滯納金,但拋開個案,信用卡滯納金,是不是也該有個了結呢?
央行出手,信用卡滯納金將成為歷史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于信用卡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2017年1月1日起,滯納金將取消!取而代之的是“由發卡機構和持卡人協議約定違約金”,透支利率實行上限、下限區間管理。
信用卡滯納金如何計算?
所謂信用卡滯納金,是指實際還款未達到最低還款額時,對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收取的費用。各家銀行政策不同,所設立的滯納金門檻也不盡相同。比如建行規定,個人信用卡滯納金最低為5元,交行這一門檻則為10元。此外,有些銀行對信用卡滯納金規定了上限,比如工行規定,人民幣信用卡滯納金按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的5%收取,最高500元。
還有哪些利好新政?
1、取消信用卡滯納金,對于持卡人違約逾期未還款的行為,發卡機構應與持卡人通過協議約定是否收取違約金,以及相關收取方式和標準。
2、對信用卡透支利率實行上限和下限管理,透支利率上限為日利率萬分之五,透支利率下限為日利率萬分之五的0.7倍。
3、持卡人透支消費享受免息還款期和最低還款額待遇的條件和標準等,由發卡機構自主確定。
4、持卡人通過ATM等自助機具辦理現金提取業務,每卡每日累計不得超過人民幣1萬元。
5、預借現金可向第三方賬戶充值。不過,需要提醒的是,即便以后可以用信用卡預借現金為支付寶賬戶充值,銀行該收的利息還是要收的。
想了解更多信用卡相關信息,關注“羊毛軍團”

您也可以關注我們的官方微信公眾號(ID:ctoutiao),給您更多好看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