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省財政廳、省中小企業局制定的《中小微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實施。在5年執行期內,中小微企業發展得好可以領取各種獎勵、補貼。
支持
方式多樣
中小微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是指省級財政預算安排,用于引導市縣優化中小微企業發展環境、支持中小微企業健康發展的資金。
專項資金綜合運用無償資助、項目獎勵、貼息、業務補助或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中小微企業。同時,也采取市場化手段,鼓勵銀行、創業投資機構、擔保機構、公共服務機構等支持中小微企業。
獎勵
創業創新
對經省政府同意舉辦的省級創業沙龍、路演活動、創業創新大賽推薦選拔出的優秀項目和企業給予支持:對初創微型企業給予獎勵,每戶獎勵3萬元;對融資數額較大并取得銀行貸款的項目,每個項目按銀行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的利息額的50%給予貼息,貼息時間不超過三年,貼息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
對經認定的省級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給予一次性獎勵,獎勵資金不超過50萬元;對公告的省級小微企業雙創示范基地獎勵50萬元,對公告的國家級小微企業雙創示范基地獎勵100萬元(如當年同時獲省級、國家級示范基地認定公告的,在省級獎勵的基礎上追獎50萬元),對年度考核合格的省級、國家級示范基地可連續獎勵。
鼓勵
轉型發展
我省引導中小微企業走“專精特新”(專業化、精細化、特色化、新穎化)發展之路,支持中小微企業不斷壯大規模,提升管理水平。
對認定的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達到規模以上并納入統計部門聯網直報的中小微工業企業,采取以獎代補方式,給予一次性的獎勵,獎勵金額為每戶企業30萬元。對當年完成規范化股份制改造并在工商部門登記為股份有限公司的中小微企業給予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改善
融資環境
在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方面,專項資金運用保費補助、業務補助、增量業務獎勵等方式,對擔保機構、再擔保機構給予支持。
如,保費補助:對擔保機構開展的擔保費率低于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50%,且單筆擔保額不超過500萬元的中小微企業擔保業務給予補助,補助比例不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50%與實際擔保費率之差,并重點補助小型微型企業低費率擔保業務。
完善
服務體系
省財政每年安排專項資金,采取獎勵、補助、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全省中小微企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支持中小微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網絡進行運營維護、開展各類專業化公共服務活動;支持各類服務機構,特別是國家級和省級中小微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等優質服務機構開展中小微企業公共服務活動。鼓勵通過創業創新電子服務券補貼、優秀服務機構獎勵等方式引導社會服務機構為中小微企業提供優質服務。
專項資金支持中小企業參加重點展會,給予展位費、布展費等費用補貼。(何寶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