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寧波市稅務部門獲悉,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業的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將由50萬元提高至100萬元,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100萬元(含10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據測算,該項政策落地后,將為寧波市企業減免企業所得稅約4.15億元。
“企業本年累計實際利潤額92.1萬元,按原政策口徑,企業不屬于小型微利企業范圍,按25%適用稅率征收,需繳納應納所得稅額23.02萬元,對于我們來說負擔挺重的。”寧波百慕合創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總經理林志民感慨。“但是,新政落地后,按100萬年應納稅所得額標準,滿足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減半征收優惠政策享受標準,當期即可減免所得稅額13.81萬元。有了這個利好政策,手頭的錢更寬裕了,我們打算近期再拓寬一下銷售渠道,爭取下半年公司業績能再上一個臺階。”
隨著新稅務機構的成立,各級稅務部門以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為抓手,持續優化稅收營商環境,創業創新熱情高漲,寧波經濟活力進一步彰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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