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央行正式公布市場期盼已久的首批27家非銀行支付機構《支付業務許可證》的續展結果,包括支付寶、財付通等在內的27家均獲得了續牌資格,但是部分支付牌照業務被收縮。
對于下一階段對非銀行支付機構的主要監管思路,央行表示,將繼續按照“依法監管、適度監管、分類監管、協同監管、創新監管”的指導思想,堅持“總量控制、結構優化、提高質量、有序發展”的原則,一段時期內原則上不再批設新機構。
除了公布續牌結果,釋放監管趨嚴的信號外,央行還釋放了哪些信息?第三方支付未來走向將會如何?深8君也借此梳理解析下。
2010年6月央行出臺《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中,曾明確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包括網絡支付、預付卡的發行與受理、銀行卡收單以及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其他支付服務等四大類。其中網絡支付涵蓋貨幣匯兌、互聯網支付、移動電話支付、固定電話支付、數字電視支付等。
2011年5月,首批27家獲得第三方支付牌照的企業,其支付服務也按此劃分。但后來因為涉及外匯等原因,曾經在支付寶等5家企業牌照中出現的貨幣匯兌業務,則被取消了,所以當年8月發放的第二批支付牌照中,未再有貨幣匯兌業務出現。
從此次央行續牌的信息看,目前27家牌照方的支付服務業務,包括銀行卡收單、互聯網支付、移動支付、預付卡發行、預付卡受理、固定電話支付以及數字電視支付這7項。
首批27家第三方支付企業續牌前后業務變化 數據來源:央行對于首批27家牌照方企業,深8君從業務數量的變化上做了一個初步統計,從上述統計表中可以看到,互聯網支付、銀行卡收單以及移動支付已經成為第三方支付最重要的三大業務,在企業數量的整體份額以及增幅上都較為明顯,這背后反映的是互聯網發展以及用戶使用習慣的變化。
未來,第三方支付在線上網絡支付和線下收單方面將占據重要的角色地位,銀行卡收單和移動支付被強化的同時,固定電話支付逐漸被終止(從6家減少到4家),這成為第三方支付發展的趨向所在。
除了整體業務發生變化外,牌照方在具體業務上也出現了調整或分化。
這表現在:一方面在業務類型上,比如支付寶的預付卡發行與受理,仍然僅限于線上實名支付賬戶充值;而銀聯商務增增加了移動支付業務。另一方面在業務覆蓋范圍上,限定了部分支付企業的服務區域。比如銀行卡收單業務,2011年首批中僅有北京數字王府井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銀聯商務有限公司以及廣東銀聯網絡支付有限公司被限定在北京、廣東等區域范圍,此前在全國擁有收單業務的匯付天下、易付寶,此次則被限制在一定省市區域內。
對于此次調減支付機構的業務類型或覆蓋范圍的原因,央行有關負責人表示:一是發生過嚴重違法違規或風險事件,如2014年預授權風險事件的主要涉事機構;二是支付業務未實質性開展、已嚴重萎縮或停滯發展,主要是固定電話支付業務、預付卡受理業務、僅限線上實名支付賬戶充值使用的預付卡等支付業務。
這也意味著,在牌照方根據自身發展增加或減少業務的同時,監管層也更加趨向于,通過對服務類型、服務范圍甚至包括線上線下業務的劃分,進行更加精細化的市場化管理。
對于此次續牌結果,或許傳遞出最重要的信息,就是未來市場存量牌照將逐步順應市場需求,有可能數量減少或進一步整合。
首先,央行已經明確表示,一段時期內原則上不再批設新機構。
其次,加大監管懲處力度,完善注銷、退出機制,對于倒買倒賣支付業務許可牌照的,堅決予以制止。央行表示,對于長期未實質開展支付業務的支付機構,央行將依法采取取消相關業務種類、注銷《支付業務許可證》等監管措施。對于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支付機構,將嚴格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予以查處。此前的2015年9月,央行就注銷第三方支付公司易士牌照,成為行業中首家被注銷牌照企業。
最后,鼓勵兼并重組,市場將進一步整合。央行指出,對于確有資本實力、資源優勢、技術能力、合規意識和發展前景的機構,支持其通過兼并重組等方式適當加快發展。從此次續牌結果看,資和信、通聯商務、上海付費通等6家企業都通過合并,獲得了更多業務類型,而對于易寶支付、匯付天下等被央行限制服務區域的企業,如果未來要向全國發展,將很可能通過收購其它牌照方的方式進行。
在公布續牌結果之前,央行在7月對通聯支付、銀聯商務兩家支付公司的違規行為做出處罰,兩家公司均被罰款過千萬。央行公告顯示,通聯支付、銀聯商務兩家公司存在未落實商戶實名制、編造銀行卡交易信息、為無證機構提供交易接口、通過非客戶備付金賬戶存放并劃轉客戶備付金、外包服務管理不規范等嚴重違規現象,舉報情況基本屬實。
對于這兩家違規公司此次仍獲續牌的原因,央行也從續展工作不同于行政處罰、支付服務市場的規范發展需要時間以及避免對市場產生較大的沖擊這三個方面進行了解釋。
從這可以看到,對于違規企業處理結果的依據,主要考量兩個指標,一是行業本身發展階段,需進一步探索;二是企業自身在用戶數、交易量上占據的市場地位。那就衍生出一個問題,如何對在目前市場中處于絕對優勢的支付企業進行監管,尤其還充分考慮相關措施不會對整個市場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艾瑞咨詢高級分析師李超就曾對媒體表示,支付有很多業務,互聯網金融只是提取一部分屬性,拼成新業務,新業務游走在很多業務的灰色地帶。如果未來銀行卡和微信結合,那么牌照應該如何規定?原來銀行卡收單牌照是不是可以直接做所有移動支付業務,原來僅僅做移動支付的牌照是不是可以直接做pos機業務,都有待探討。
本文為投稿文章,作者深8君,公眾號:深8互聯網金融;轉載請注明鏈接及出處。思達派(Startup-Partner.com)投稿郵箱ganhuo@startup-partn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