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可持券向研發機構購買科技服務
記者日前從市科技局獲悉,今年市級科技計劃中設立100萬元科技創新券,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購買科技服務,引導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激發創新活力。我市科技型中小企業和創新創業團隊,可登錄“河北省科技創新券工作平臺”在線無償申請科技創新券,每家首次領取不超過3萬元,可與自籌經費1∶1使用,每年最高可獲10萬元創新券。
科技創新券是由政府部門發行、帶有普惠性特征的一種優惠券,主要針對中小企業經濟實力不足、創新資源缺乏,大學和研發機構沒有為中小企業服務的動力機制等問題而設計。企業可用創新券向研發機構購買科技服務,再由承擔科技服務的機構持券到有關部門兌現。創新券形式上是電子券,按照專項經費和自籌經費1∶1使用,僅限其申領企業或創新創業團隊使用,允許分次使用,但不得轉讓和買賣。創新券使用時,必須在創新服務合同內標明使用金額,并在工作平臺上登記備案。申領的創新券若3個月內仍未使用,將被收回,本年度不再受理其創新券申請;若6個月內未用完,剩余創新券將被收回,本年度同樣不再受理其創新券申請。
啟用科技創新券,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研發計劃,靈活選擇所需的服務類型,改變以往要獲得項目支持必須跟著申報指南走的狀況。同時,也方便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等將技術成果更快速地轉化到企業,提高市場對創新資源的配置效率。還可提高政府的科技投入資金使用效率,擴大企業受益面,改變過去政府財政資金多偏向上規模的大企業、中小企業科技創新難獲支持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