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王雅楠)日前,為解決創業者在申請創業擔保貸款時提供反擔保人難這一問題,滄州創新工作方法,在全市區域內實施創業擔保貸款互通式擔保。
據介紹,創業擔保貸款分為財產抵押擔保和擔保人擔保兩種方式。以往,創業者在申請創業擔保貸款選擇第二種方式擔保時,提供的擔保人須是貸款申請人所在市、縣(市、區)的,且是公務員、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在崗人員,或銀行系統等國有企業正式在編在崗人員,且擔保人不能重復擔保。
互通式擔保系統正式運行后,無論擔保人單位在市里還是縣里,都可以為符合條件的創業貸款申請人提供擔保。這不僅能讓創業者在更大范圍內提供反擔保人,而且減輕各級創業擔保貸款經辦機構的工作壓力,提高工作效率。貸款申請人提供擔保人后,須到擔保人所在地區人社經辦機構填寫申請,核實并確認擔保人身份后,進行貸款。今年前5個月全市共發放創業貸款355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