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7日
申報機構:
各區科經委、經委(商務委)報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協調辦公室
蔣志文,曹晴晴 ?23112791,23112695
市中小企業發展服務中心
焉琳琳、于紅旭 64225211,64225228
具體內容參見:
上海市經濟信息化委《關于組織推薦2018年度“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復核)的通知》
滬經信企〔2018〕402號
http://www.sheitc.gov.cn/zxqy/678293.htm
申報條件:
(一)通用條件
?企業上年營業收入不少于1000萬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原則上不低于15%,或連續兩年營業收入平均增長率原則上不低于10%。
(二)專項條件
1.專業化。主攻某一特殊的客戶群、某一產品的細分區段,在行業細分市場領域內處于全國前十名。
2.精細化。掌握自主知識產權或先進知識,R&D投入占營業收入的比例超過3%,擁有在有效期內的發明專利1項以上(含1項)、實用新型專利或軟件著作權3項以上(含3項),或者近兩年以來經過權威機構認定的市級以上專有技術1項以上(含1項),建立市級院士專家工作站或區(縣)級以上企業技術中心、企業工程中心。(上述內容符合其中一項即達標)
3.特色化。產品或服務具有獨特性、獨有性、獨家生產的特點。近兩年內主持制(修)訂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企業具有中國馳名商標、上海市著名商標、上海市名牌產品、上海市名牌明日之星等品牌、上海市品牌培育示范企業等稱號。
4.新穎化。擁有強大原創能力、創新活力和價值潛力,具有一定規模的估值和融資吸引力,適應消費者(包括生產性消費和生活性消費)行為的改變,符合“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等四新經濟發展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