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36氪、人人投股權眾籌平臺被爆出一些問題,引發創業者、投資人、監管層和媒體圈廣泛關注,股權眾籌平臺如何扮演好“媒婆”角色,如何進行有效風險防控,如何保證投資人的合法權益,如何在發展中銳意創新?筆者談一下自己的淺見,還請方家不吝賜教。
一、股權眾籌平臺的角色定位
股權眾籌融資作為互聯網金融七大業態之一,具有獨特的魅力和活力,盡管在我國還處于起步階段,其一顰一笑牽動著眾多敏感的神經。
股權眾籌融資通常來說需要幾方通力配合,才能完成眾籌項目融資,股權眾籌平臺在整個融資過程中起著主導作用,一方面通過線上品牌推廣和線下項目路演吸引眾多投資人注冊、入駐、投資,一方面嚴格篩選項目,對符合平臺要求的項目在平臺展示、推薦、撮合交易,所以說,股權眾籌平臺一般由平臺運營者、項目發起人和投資人組成。
為了保證投資人的資金安全,也有一些股權眾籌平臺與銀行等第三方支付機構簽訂資金托管及支付協議,以免平臺自設資金池,發布虛假項目,欺詐投資人;同時,也有一些股權眾籌平臺委托律師事務所或法律電商平臺對股權眾籌融資產生的電子合同和書面合同進行電子數據傳輸和證據托管,最大程度保障平臺的中介性質。
股權眾籌平臺為項目發起人和投資人進行信息撮合服務,充當著“媒婆”的角色,為優質的項目快速匹配靠譜的投資人,為靠譜的投資人推薦優質的項目,打破了傳統創投模式的信息不對稱、資源不匹配和各自為戰的局面,所以說,股權眾籌融資是對傳統金融和創投融資模式的升級與重構。
當然,股權眾籌融資在我國尚處于起步階段,正常上線運營的股權眾籌平臺僅100余家,平臺之間缺乏成熟的商業模式和風控措施,大家都在摸著石頭過河;同時,股權眾籌平臺運營人才匱乏,風控能力匱乏,要么是商業模式不清晰,要么是股權架構有硬傷,要么是業務拓展跟不上,要么是后續服務跟不上去,如果稍有不慎,不能有效應對,必將給平臺造成致命一擊,甚至轟然倒塌。
二、股權眾籌平臺的風險防控
2015年7月18日,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證監會、銀監會、保監會等十部委聯合印發了《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簡稱《指導意見》)。標志著互聯網金融從“野蠻生長“走向“規范發展”。
《指導意見》明確指出:“互聯網金融本質仍屬于金融,沒有改變金融風險隱蔽性、傳染性、廣泛性和突發性的特點。加強互聯網金融監管,是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內在要求。同時,互聯網金融是新生事物和新興業態,要制定適度寬松的監管政策,為互聯網金融創新留有余地和空間。通過鼓勵創新和加強監管相互支撐,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
股權眾籌融資主要是指通過互聯網形式進行公開小額股權融資的活動。股權眾籌融資必須通過股權眾籌融資中介機構平臺(互聯網網站或其他類似的電子媒介)進行。股權眾籌融資中介機構可以在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前提下,對業務模式進行創新探索,發揮股權眾籌融資作為多層次資本市場有機組成部分的作用,更好服務創新創業企業。股權眾籌融資方應為小微企業,應通過股權眾籌融資中介機構向投資人如實披露企業的商業模式、經營管理、財務、資金使用等關鍵信息,不得誤導或欺詐投資者。投資者應當充分了解股權眾籌融資活動風險,具備相應風險承受能力,進行小額投資。股權眾籌融資業務由證監會負責監管。
《指導意見》將股權眾籌平臺界定為“中介機構”,為投資人和項目發起人提供信息撮合服務,股權眾籌平臺對投資人和項目發起人不提供擔保,對融資成功的眾籌項目收取一定比例的傭金(通常情況下收取5%的傭金)。
股權眾籌平臺常見風險如下:
1.設立資金池(銀行或第三方支付機構資金托管);
2.承諾固定收益或回報;
3.向不特定對象募集;
4.無合格投資人審核、認定程序;
5.人數超過200人;
6.非吸;
7.自融;
8.假標;
9.虛假宣傳;
10.混業經營;
11.電子簽名;
12.提供擔保。
……
風險并不可怕,可怕的不知道風險在哪里,怎么去化解?股權眾籌平臺應當設立風控部門,提高風控意識,完善風控措施,必要的時候,委托專業律師對股權眾籌平臺進行法律風險排查,為股權眾籌平臺的發展提供必要的法律幫助。
??? ? ? 從風險防控角度來說,股權眾籌平臺在眾籌項目上線前,應對項目的真實性、成長性和發起人團隊的專業背景、創業經歷進行嚴格審核,確保項目真實、團隊可靠;在撮合項目發起人與投資人對接、簽約的過程中,應制定完整的交易流程,提供規范的法律文本,如《委托眾籌融資協議》、《合伙企業協議》、《股權代持協議》、《公司章程》、《出資證明書》、《投資風險告知函》等,制定完善的合伙人(股東)準入、分配、退出及爭議解決機制;在簽約入資完成后,平臺應根據協議約定和項目進度分期、分批將托管資金打入項目發起人指定賬戶,并進行必要的抽查,要求新公司管理層進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以最大程度保證項目的順利推進和投資人的合法利益。
三、???股權眾籌平臺的六大紀律
(一)股權眾籌平臺必須嚴格自律,不設資金池,不發假標或串通項目發起人發假標,不混業經營,不隱瞞重要事實,不做虛假宣傳;
(二)股權眾籌平臺需要不斷教育投資人、進行必要的投資風險輔導,為投資人推薦靠譜的項目,降低投資風險;
(三)股權眾籌平臺應根據平臺優勢和現有資源,是做大而全的平臺還是小而美的平臺,是做大眾市場,還是做小眾市場,是做高頻硬需項目,還是做低頻弱需項目,是做實體店鋪項目,還是智能硬件項目……平臺需要對項目嚴格審核,必要時,委派專業律師做盡職調查,并出具法律意見書;
(四)項目發起人和投資人需要理性溝通,良性互動,項目發起人要根據協議約定召開合伙人會議或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讓投資人有參與感,形成強關系,增加信任度,根據協議約定及時公開財務收支、發展規劃和運營數據,為投資人和監事會成員查賬提供便利,并設立專門機構或指派專人與投資人對接;
(五)股權眾籌平臺應當主動接受監管機構和新聞媒體監督,不斷改進工作方式,提高服務質量,做正本清源的眾籌項目,為項目發起人和投資人創造價值;
(六)股權眾籌平臺之間或不同地域、不同領域的股權眾籌平臺之間要公平競爭、抱團取暖,杜絕挖墻腳、黑公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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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眾籌平臺在發展過程中,既要保證項目真實、資金安全、財務透明、退出規范,又要進行必要的技術創新、管理創新、服務創新和模式創新。
盡管個別股權眾籌項目隱瞞項目真實情況給投資人造成了極大傷害,盡管由于風控乏力給一些劣質項目可乘之機,盡管股權眾籌平臺還存在著種種不盡如人意的地方,但是,筆者堅信,股權眾籌融資必將成為多層次資本市場的戰略級入口和出口,股權眾籌平臺應當嚴格自律、做好風控、規范運營、提高效率,為優質的項目和靠譜的投資人建立有效連接、進行信息撮合,讓創業更簡單、讓投資更有趣!
【作者簡介】
???? ? ? 劉輝 北京大學互聯網金融項目組執行主任,北京融成管理咨詢有限公司董事長,中國社會科學院MBA中心創業導師,中國互聯網金融企業家俱樂部眾籌促進會會長,優客投跨境眾籌平臺首席法務顧問,出版《社群眾籌》、《手把手教你做眾籌》、《互聯網金融眾籌實務教程》、《簡單創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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