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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律師團首席律師、米律創始人,北京盈科(廈門)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廈門大學法律碩士,專注創業、股權投融資和并購法律服務,摯愛律師事業十二年。
大家下午好,Z律師創業學院第一期,我們安排的是四次課,每次兩節,一共是八節。第一次課是在我律所上的,從今天開始我們采用移動課堂的方式,便于大家交流。今天的場地要感謝行動派琦琦,是她為我們提供的。
今天給大家講的是創業合伙協議條款及簽署,我們也邀請到公老師,待會為大家講創業企業的財務規范。首先要聲明一下,合伙協議和股東協議,我們今天講的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合伙協議,合伙協議是指合伙企業的章程類文件,今天講的合伙協議還是指股東協議。
一、合伙協議和公司章程的區別
在法律上,合伙協議是指股東之間就要發起設立的一個組織,包括股權架構和相關的權利架構、出資等,是很初始的權利義務的約定,主要是公司用的協議;通俗理解意義上,合伙協議就是合伙人之間的一種游戲規則、權利義務的規范和約束。
從法律上,公司章程是公司的憲法,公司、股東、高管等的所有行為規范都必須遵守這個最高的規則。公司法的公司章程是有法律強制性規定的,不一定要簽署股東協議,但是必須要有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約束力比較廣,對公司本身,對股東、監事、董事都具有約束力。工商局有要求必須用他們的范本,而且是不能更改的,因為他們審查起來比較麻煩。建議在設立公司章程的時候可以按照他們的范本,交上去以后再做一個章程修訂案。
合伙協議并不是一個必備的法律文件,要約定也可以,不要約定也不影響。不過我們建議公司還是要簽股東協議,因為股東協議的內容和公司章程還是不一樣的。
關于約束力,合伙協議屬于協議,就是協商,可以討價還價,合同具有相對性原則。合伙協議的約束力相對比較窄,有參與才有約束,所以這是股東之間的一種任意性的合同,但不能約束協議外當事人。公司章程的約束力比較廣,是法律必備的文件,公司章程可以約束公司的行為。
合伙協議僅僅是合伙人之間的一種約束,但如果協議寫得好,對合伙人之間而言,其重要性比公司章程還要重要。
如果兩者之間起沖突了要怎么辦?
先有合伙協議,再有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有備案的,在工商局可以對外查詢。而合伙協議是內部協議,不可對外披露。
a、如果合伙協議在前面,公司章程在后面,毋庸置疑,后面的肯定優先于前面的,因為有登記的協議的效力肯定優于沒有登記的,有備案的優先使用。
b、如果公司章程已經交上去了,后來又做了一個合伙協議,這種情況下按照生效時間前后來解決。
我的建議是公司要先有一份合伙框架協議,公司設立時,提交公司章程,然后股東之間再簽一份正式合伙協議,這樣就把合伙協議生效的時間后推了。約定如有沖突,效力會優先于公司章程,這是技術的處理。
二、簽署合伙協議的建議條款
1、合作背景的闡述
合作背景的闡述是介紹大家為什么做這件事,雖然很容易被忽略,但是很重要。在梳理和描述合作背景的同時,對各方合伙人給到的資源進行梳理,這樣基本上可以給項目定一個基調。比如:基于什么樣的情懷,做什么樣的事情,秉承什么樣的理念。
2、創業項目的概述
創業項目的概述包括:公司名稱、公司地址、注冊資本、法定代表人、項目發展的規劃、戰略、目標、愿景等。這些在公司章程里面是沒有的。以后如果要調整可以調整,如果不調整也不要限定得太死。
3、出資
出資是最現實的部分,包括出資方式和出資期限。
a、出資的方式有:現金、房產、專利、汽車、商標、可以評估的資產等。法律明確規定,勞務是不能作為出資的,但作為技術如果轉為知識產權、轉為專利的話就可以出資了。如果不能轉化為可評估的知識產權,就要出一份協議,通過約定來解決。出資如果能評估就評估,體現為經濟價值,在融資估值的時候可以適當加分。
b、出資的期限:協議里面要約定一條,資金必須在什么時間到位,寬限期為多久,如果在寬限期不能到位的,股權比例要做調整,如果完全不能出資的,就要退出。
4、股權比例
股權比例是合伙企業里最重要的條款。
比如:甲、乙、丙三個人,出資多少,占多少比例股份。有限公司是可以允許出資金額和股權比例不一樣的,不一定要同股同權。如果出資沒有到位可以列一個調整的條款,同時,為考慮到項目進展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合伙人之間貢獻不同的情況,可以考慮預留一部分股權在持股平臺,根據項目實際情況進行股權二次分配和調整。
5、分工
分工在傳統的企業股東協議里面比較少見,但在互聯網企業,分工是特別重要的,因為合伙人一定是背靠背,認領一畝三分地,各干各的。分工要說的細致,要列出各個崗位職責是做什么的,這也是對權利和職責的梳理,盡量要詳細些。
6、盈虧承擔
如果企業賺錢了要怎么分,虧錢又怎么辦?常見的解決辦法是根據持股比例來分。企業注冊資本不建議寫太高,如果僅是認繳,涉及外部債務時,合伙人就要以認繳的出資為限對外承擔清償責任。
7、薪資
在創業初期大家都是比較苦逼的,所以合伙人前期一般很少拿工資。如果融資以后可以領工資,要根據企業的情況而定。合伙人要不要領工資,一定要在協議里說清楚。
8、財務
創業初期的企業財務會比較簡單,但是融資的時候會出現問題。如果條件允許,一定要提前打好財務規范化的基礎。一定要注意防止公司財產和個人、家庭財產的混同,股東的有限責任是有前提的,在合規、合法的情況下是有限責任,如果在財務方面不規范,公司的錢就是我的錢,我的錢就是公司的錢。從法律上講就叫:混同,也就是法人的面紗會被撕下來,這種情況下,合伙人要就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清償,所以一定要區分,避免混同。
9、決策和表決
常規的理解,公司的表決一般是按照表決權來表決。在創業項目里一定要有人說了算,如果在初期的時候太過于民主,基本上事情很難做成。原則一:公司宏觀發展來看,要以老大為主,CEO為主,如果方向錯了老大就要承擔一定的責任。原則二:涉及到專業性,運營方面,決策和表決權也要有分工,尊重專業崗位負責合伙人的意見為準。
10、股權的成熟
股權成熟條款在目前的合伙協議上比較少見,但建議可以進行相關約定。具體股權成熟條款的問題,可以參照上節課筆記。
11、股權調整
上次課,我們聊到真功夫的案例,這個就是典型的因創業合伙人在不同階段、作用不同,而引起的股權紛爭。所以,根據創業項目實際情況,可以考慮股權調整條款。第一種情況:根據每個人出資多少,能力大小和貢獻度不一樣,重新分配股權比例。第二種情況:到手的肉很難調,可以預留5%~10%的股權到持股平臺里,到時候根據大家的貢獻進行二次調配。
12、股權稀釋
融資時,股權一般都是平等稀釋,但也有不平等稀釋的情況,比如所有融資索要稀釋的股份全部預留一方合伙人那邊,融資需要稀釋的時候,全部從他那邊走,當然,這種情況比較少見,也不建議,因為不清楚到底需要融幾輪,需要稀釋多少股權。
13、創業項目的保護
創業項目的保護比較容易被忽視,保密、限制、屬于補充類的,一般適用員工,禁止同業、吃里扒外。保密用來約束員工,合伙人的保密也很重要,一些商業模式、商業計劃,特有的但不構成專業的技術等,都要有保密的義務。大家要約定清楚,有一個共同的認知。
14、競業限制
預防合伙人在散伙的時候離開崗位,重操舊業,另起灶爐。這種情況下要做一個限制,可以分手,但不能做同樣的事情,如果違反了要承擔一定的責任。
15、全身心投入
全身心投入雖然不是法律條款,也很難評判到底一個人是不是全身心投入,但是作為一種道德義務還是有必要的列入合同協議,做一些適當的描述。
16、商業模式保護
一個項目有些可能就是一個點子,足以撐起一個偉大的事業。這種情況下要專門做一個保護,只能自己做,不能對外說,否則要承擔一定的違約責任。
17、股權轉讓
如果有合伙人退出,這一塊大家要都關注,一般是禁止對外轉讓的,特別是對投資人。投資人要退出,轉給新的合伙人進來,如果理念什么不同就很難講。在法律上禁止轉讓還是有爭議的,除非是大家認可。投資人可以退出,但是要有一定的限定,退出分為自愿的和被動的,自愿退出的情況很好解決,被動的情況,退出流程、補償這些都要做好協議,才不會有后期的爭議。
18、引進新的合伙人
按照合伙人的標準,引進新的合伙人一定要彼此之間互相認同,并且有足夠的資源和創業項目的支持。基本上要可以跟之前退出的合伙人媲美,在資源上不會進行重疊才有意義。
19、清算
創業項目在初期都是關注賺錢、融資、要走多遠等,比較不會關注失敗以后怎么辦。與其關注成功的方法,還不如多關注失敗的教訓,避免失敗的方法,意味著成功會更多。
項目要是失敗了要如何清算?比如創業積累的知識產權、商業模式、技術和秘密、用戶、粉絲等資產要如何分配?公司債務如何償還?這些都要列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