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投比創業者經歷過更多的交易,也更了解各種條款和規則,因此創業者需要睜大眼睛,仔細了解融資協議對公司未來的發展有怎樣的影響。Heidi Roizen是一個成功創業者,后來擔任蘋果公司負責開發者關系的高級副總裁,現在她是風投機構 DFJ Venture 的合伙人。以下是Heidi Roizen對簽訂融資協議時對一些建議,思達派(Startup-Partner.com)略有編輯:
請一位科技行業投融資方面的專業律師,不要圖省事隨便找個你認識的離婚律師咨詢。從專家那里你可以獲得最好的建議。但是也不能完全依靠著他們,你自己也必須理解這些條款。
在你理解這些條款之后,列出一張表,清晰地寫出各位持股人在撤資時按照什么次序拿錢(是的,按持股人區分,而不是股票類型,有些投資人持有多種類型的股份,持有同類股票的人自身的情況也各不相同,在面對同一個問題時可能有不同的判斷。)
這還用說?但是我見過太多優秀的創業者為了完成大額交易而做出一些深感后悔的事情,最終受傷的還是創業者自己。我的建議是:把業務發展合同和股權合同拆開,分別談判,如果業務發展合同沒法單獨成行,那就不要接受。
這一點可能很難,但是我認為你應該至少在談判的時候考慮一下各方的動機。這是個初級合伙人想要簽下合同獲得晉升嗎?還是其它公司正在融資?如果你不知道,就直截了當地問。我對于合作的創業者總會保持透明,表明我和我所在的 DFJ 的最終目標是什么,我也會拋開我的主管身份,明確地給出我們有哪些限制條件。
以及最后……
你融資是為了什么?是為了登上《福布斯》雜志封面?為了有幾千人為你工作?還是想成為十億美元獨角獸俱樂部的一員?也可能你就是在做一件這段時間你喜歡做的事情,或是為了換房子,為了孩子上大學存錢,為了退休后有更多的錢。我不是說哪種動機好或者不好,而是說你的動機決定了你是否需要風險投資,決定了你需要融多少錢。如果你融資 500 萬最終以 3000 萬的價格把公司賣掉,那你就飛黃騰達了。但是如果你融資 3000 萬,最終公司賣了 3000 萬,那你就會跟 Richard 一樣一無所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