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的共享經濟、2016年的虛擬及增強現實、2017年的人工智能,2018年的第一個月,不出意外的迎來了一組熱點關鍵詞:“區塊鏈、比特幣以及ICO”,眾多“有識之士”前赴后繼紛紛表態all in blockchain(從具體操作上看,其中絕大多數只能算是all in 比特幣),也引來了“友幫人士莫名驚詫”。
會不會區塊鏈的興起,只是又一次的螺旋上升?
為什么說區塊鏈的興起只是一種生產關系的回歸?
比特幣為首的代幣體系,真是“價值”和“共識”的反映?
對于區塊鏈的過度解讀是不是一種誤導?

信息技術的革命,經歷了“中心化”與“去中心化”的多次交替迭代,從1946年馮諾伊曼結構的確立開始,每一臺計算機作為獨立的計算主體一直延續到互聯網的誕生。互聯網體系結構下,C/S結構(Client/Server客戶服務器模式)在客戶端需要按照客戶端軟件,充分發揮客戶端PC的處理能力,相當于強調每個節點的計算能力,是“分”的體現。
B/S結構(Browser/Server瀏覽器服務器結構)強調利用中心化服務器提供計算和存儲能力,瀏覽器只是作為輸入和輸出的終端,是“合”的典型。高性能計算、云計算、SAAS(software as a service把軟件作為一種服務提供)等技術和理論的提出和實現,確立了“中心化”計算和處理的趨勢。
根據國際標準化組織七層網絡(OSI:Open System Interconnection)模型的定義,網絡通信從物理層、數據鏈路層、網絡層直至表示層以TCP/IP UDP HTTP等協議作為通信互聯的基礎。這是一種非常“去中心化”的方法,整個網絡環境我們可以理解為一個“無權有向圖”(directed un-weighted network),節點與節點之間的關系是平等的關系,起碼在通信協議層面是這樣的。
但是在互聯網應用層,我們真正利用互聯網進行信息交換、溝通、共享、分享以及協同的層面,互聯網卻是極大的“中心化”。從上個世紀90年代末期的瀛海威信息高速公路,到2000年初的新浪、網易、搜狐,直至2005年之后確立的BAT(百度、阿里巴巴、騰訊)以搜索、電商、社交確立了互聯網及移動互聯網的入口,截至目前的TMD(今日頭條、美團、滴滴)。我們在網絡上其實一直需要通過中心節點與其他節點溝通,失去了中心節點的認可和授信,我們就是網絡中的信息孤島(lonely island)。

區塊鏈技術的興起,恰恰是把網絡環境下的信任機制,回歸到了“去中心化”這個邏輯之中。區塊鏈不是萬能的,它所提供的,也許僅僅是“去中心化信任”這一點微小但是顛覆性的機制。我們知道,科學(數學)和藝術(音樂)是人類不同種族之間的最大公約數,是不依賴于語言、文化以及身體結構確立的共識。我們的人生也是一直在尋找“頻率一致”的一個過程。尤瓦爾赫拉利(Yuval Harari)(牛津大學歷史系教授、人類簡史作者)說過:“人類所有的組織,都是對一個共同故事的信仰”。由此可見,共識和信任,是多么重要。
那么,價值的核心到底是不是“共識”,我認為不是。價值的核心應該是“廣泛共識”,而不是“局部共識”或者“偽共識”。“廣泛共識”是真正代表大多數參與者意愿,不是被洗腦、被灌輸、被強制的共識。這也就是邪教和宗教的區別。
那么有區塊鏈所提供的廣泛共識機制,能不能給比特幣等“Coin”披上價值的外衣呢?我認為,不能。我們先回顧一下現代貨幣體系。人民幣是法幣系統,靠國家信用作為支撐,它大致對應的是社會財富增長總量,當然,國家機器有著相當大的調控自由,這也是貨幣貶值的基礎。美元最早對應的是國家債權,后來找到黃金作為錨定物,布雷頓森林體系瓦解后,又廣義錨定了石油。
我們再回顧一下代幣發展的歷程,原始人有了以物易物的需求之后,如何能夠客觀的對等衡量彼此物品的價格,就有了代幣系統。3000年前的代幣系統是貝殼,逐步演化到800年前開始稀有金屬銅、銀、金。直到后來產生了以國家信譽背書的紙幣。除了紙幣以外,能夠作為代幣的工具,需要具有兩個特征:稀缺性(開采開發難度大),價值具有廣義共識。對于比特幣,雖然聲稱它的總量確定,但是其不斷衍生分支的各種幣肆意濫發,毫無總量控制一說(查理芒格和巴菲特的觀點);對于廣義共識,比特幣要走的路還很長。所以,比特幣的泡沫屬性要遠大于它的代幣屬性。
所以...

對于區塊鏈技術,以及基于區塊鏈技術的比特幣和ICO,我們認為應該回歸到技術和方法的本源。人工智能是生產力;區塊鏈是生產關系;大數據是生產資料。
我們毫不懷疑區塊鏈技術的變革性發展,但是不能神話區塊鏈,顛覆所有已有體系框架?;ヂ摼W的發展需要的是變革,不是革命。需要人工智能,不需要人工智障;需要區塊鏈,不需要區塊戀。
我們支持區塊鏈技術的研究發展以及結合場景的應用,謹慎對待虛擬貨幣的虛假繁榮,對待ICO敬而遠之。
不能把無知當個性,不能把投機當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