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經信投〔2018〕33號
有關單位:
為加快本市產業經濟轉型升級,按照《上海市產業轉型升級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滬經信規〔2015〕101號)、《上海市技術改造專項支持實施細則》(滬經信規范〔2018〕1號)的要求,從2018年1月15日起開展2018年上海市產業轉型升級發展專項資金項目(技術改造)的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專項資金支持方式和標準
技術改造是指企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對現有設施、工藝條件及生產服務等進行改造提升,淘汰落后產能,實現內涵式發展的投資活動。 專項資金采取無償資助的方式安排使用。專項支持資金支持額度最高不超過項目核定總投入的10%。 技術改造項目在完成后,由市經濟信息化委根據驗收結果,一次性撥付專項支持資金;其中重點技術改造項目采取一次核定支持金額、分次撥付的方式,項目資金計劃下達后,撥付專項支持資金總額的50%,項目驗收合格后,再行撥付50%余款。
二、項目申報條件
(一)項目申報單位應當是在本市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企業;
(二)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健全;
(三)企業會計信用和納稅信用良好;
(四)技術改造項目未納入《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和《上海市產業結構調整負面清單》中“限制類”或“淘汰類”目錄,其中重點技術改造項目還須符合《2018年上海市重點技術改造支持目錄》(見附件1)。項目方案合理可行,具有較好的社會和經濟效益;
(五)項目總投入2000萬元以上,其中重點技術改造項目總投入1億元以上。項目總投入包括用于項目的建筑工程、安裝工程、設備器具購置等固定資產投資以及軟件、專利、試驗、檢測等支出,其中固定資產投資占項目總投入的比例不低于80%;
(六)項目立項、規劃、土地、環保、建設等方面的手續已經落實,資金到位,已經開工建設;
(七)項目已經納入上海市產業項目信息庫。項目申報單位可登錄項目信息庫,對項目信息進行錄入和更新(網址:http://tz.sheitc.gov.cn/)。
三、申報審核程序
(一)組織方式。技術改造專項采取“常年申報,分批審核”方式,項目申報系統全年開放,年內分兩批次開展項目評審。
(二)申報時間。申報起始時間為2018年1月15日至12月31日,其中第一批項目評審開始時間為2018年3月15日,第二批項目評審開始時間為2018年6月30日,6月30日以后申報的項目作為2019年項目儲備,納入2019年項目評審計劃。
(三)申報途徑。項目申報采取網上申報與書面申報并舉的方式。
網上申報,需登錄市經濟信息化委專項資金項目管理與服務平臺(http://zxzj.sheitc.gov.cn)進行。
書面申報,由項目申報單位向主管部門(各區科經委、經委(商務委)、中央在滬企業、市屬集團公司,見附件2)遞交材料。主管部門收到申報材料后,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初審(對申報材料的一致性、齊全性嚴格把關,對不符合要求或缺少相關內容的申報材料予以退回或要求項目申報單位在限定時間內補齊)后,向我委行文,連同申報材料一并報送我委。
(四)評審方式。項目經初審后,由我委會同市相關部門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組織網上專家評審和項目投入情況評估,根據評審情況編制擬支持項目計劃。
四、書面申報材料
資金申請報告(參考格式見附件3)。申報材料紙質版一份,采用A4紙雙面打印,以普通紙質材料作為封面,不采用膠圈、文件夾等帶有突出棱邊的裝訂材料,于左側裝訂成冊。
五、監督管理
我委從未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上海市產業轉型升級發展專項資金申報事宜,請項目單位自主申報項目。我委將嚴格按照有關標準和程序受理申請,不收取任何費用。如有任何機構或個人假借我委或我委工作人員名義向企業收取費用的,請知情者向我委舉報。
六、聯系方式 市經濟信息化委產業投資處 聯系人:許振華 聯系電話:23112710
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