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看到思達派(Startup-Partner.com)有人撰文討論,創業者應該如何學習羅永浩,講好一個故事。事實上,“講故事”作為一個傳播途徑或者技巧,在傳播領域一直都有共識,大公司也都在這樣做,如阿里巴巴在這方面就做的非常好。
近年創業潮興起,創業者也開始在各種鼓動下效仿了,但說實話講得好的不多——羅永浩講得好么?現在輿論把他戲謔成了“最會講相聲的手機從業者”,這個意思就是說,他都是戲說,不能當真。
那我們就來看看,這些創業者是如何講壞一個故事的吧。
創業者也是凡人。創業成功很大程度上偶然因素大于必然因素,其實絕大多數創業者是沒多少故事可講的。
那怎么辦?
在羅永浩、唐駿、馬云等各位榜樣的感召下,有些創業者就開始編故事。根據公關導師們提供的路數,看看哪些情節或元素足夠吸引人,就往哪些元素上靠。
比如,需要高大上,就在自己學歷上,加個海歸背景;需要證明自己天生就是創業的料,就編造個小學便開始倒賣鉛筆的情節;需要與屌絲群體引起共鳴,就來一個上學時不好好上課經常逃課自學編程的橋段……
案例的話,去百度下“游俠汽車”吧(如果這兩天你厭惡百度,搜狗、360、bing都可以),還有已經被爆出來學歷造假、履歷造假的各位人生偶像——相信還沒被戳破的還有更多——實在是匪夷所思,但類似行為的結果,已經可明見。
如果全盤編造的講故事方式,并不普遍的話,那么,過度演繹就算太常見了。
其中,修飾性的、個別性的演繹,無傷大雅,即使被揭穿了也對創業者和品牌沒大傷害,但另一方面,其實也無大幫助。但演繹過度的,就另說了。
案例的話,百度下“余佳文”吧。
與此相關,一個不太好的現象就是,很多創業者,在“雙創”大潮,及各類媒體的炒作下,幾乎把創業當成了秀場,語不驚人死不休、事不傳奇更覺羞,比慘、比曲折、比宏大愿景,產品還沒多少用戶,公司剛干一年,就似乎飽經滄桑,儼然成了領袖和導師。
類似這樣的故事和故事主人公塑造,固然可以獲得一些媒體關注,尤其是受到需要題材的創業媒體的追捧,但絕非正途。
被打上某種標簽,對初期創業者而言,在傳播上更大程度上首先是個好事,因為被歸類后,更容易因群體效應,而被代表性引起關注。
但過度了或沒把握好,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還記得此前被打上標簽的茅侃侃、高燃等“80后創業者”群體么?后來,因為過度炒作及自己的過度引用標簽,而引起媒體的探究興趣,反向出來很多稿子。
去年常見的類似反例就是,諸多年輕創業者樂于在接受采訪時讓自己貼上“95后創業者”、“美女創業者”、“大學生創業者”的標簽,后來基本上都因某個群體的輿論轉向而引起質疑。
要知道,標簽本來就是把雙刃劍,一方面要慎貼,一方面要少貼,尤其別只貼一個,到頭來擺脫不了。
講故事是為了賣產品,這是常識。但部分創業者已經沉浸在故事里面樂此不疲、不能自拔,反而耽誤了產品正事。
這部分創業者的共同特征是:其一,在外露面、站臺、受訪的時間過多;其二、產品一直沒出來,或產品做得不怎么樣。
原因可能有多種,比如,類似行為是為了即將出來的產品做推廣,或者需要通過更多公開場合推介自己的項目,以獲取投資人關注等。但即使如此,僅從傳播和品牌角度而言,都是傷害大于裨益。
案例的話,還記得馬佳佳、西少爺么?過多的曝光和過于頻繁的故事宣講,讓輿論對其預期抬高,但前者到頭來也說不清楚究竟做成了什么,后者產品體驗罵聲一片,最后成了倒掉的偶像,料難以翻身。
有必要再重復下一個簡單的常識吧。講故事,是創業企業傳播工作的必要做成部分,但那是術的層面,“道”就是:
①得守正:
得講真的故事,抒發真切的情感,才能有傳播性,且能引起共鳴,塑造品牌好感度。
②創始人不等于公司:
別只講創業者一個人的故事,謹慎將自己塑造成孤膽英雄少年英才,創始人的團隊、搭檔、合作伙伴,尤其是公司的產品,都有很多素材可挖掘,都有很多故事可講。
③講故事只是輔助:
創業者的創業項目才是基礎,創業者首先要做的就是,將更多精力放在這上面,做好它,自然就成就精彩了好故事——你不訴說,也有人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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