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財經·證券導報記者 康景林
近日,北交所上市公司云南生物谷(833266)披露《關于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相關責任人收到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的公告》,因實控人決策、實施及隱瞞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并關聯交易行為,未及時書面告知生物谷,構成信息披露違法,云南證監局向生物谷下達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對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林艷和處以500萬元罰款,終身證券市場禁入處罰。
今年7月11日,生物谷高管被作為北交所首次對上市公司進行紀律處分案例予以通報,是北交所成立以來,板塊上的上市公司首次被罰。與紀律處分相比,云南證監局時隔兩個月后做出的這個行政處罰和市場禁入措施則下手則重了很多。

《事先告知書》給出(涉嫌)違法違規主體及任職情況:林艷和系生物谷的實際控制人,時任生物谷董事長兼總經理,同時亦是金沙江投資的實際控制人,金沙江投資是生物谷的控股股東,林艷和、金沙江投資依法構成生物谷的關聯方。
涉嫌違法違規事實:?為滿足金沙江投資資金需求,2021年8月至2022年3月,林艷和安排時任生物谷董事會秘書兼財務總監賀元以實施委托理財名義,通過銀豐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金沙江投資控制的深圳市本道機械設備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累計向金沙江投資提供非經營性資金2.77億元。截至2022年7月19日審理日已歸還占用資金0.2億元,未歸還占用資金2.57億元。
2021年11月至2022年1月,林艷和安排賀元以開展票據貼現業務名義,先后將生物谷銀行承兌匯票78,764,377.04元背書給3家機構,但3家機構并未將貼現資金轉給生物谷,而是轉給了金沙江投資,形成資金占用,金沙江投資以占用貼現資金的方式實際占用了生物谷的銀行承兌匯票。截至2022年7月19日審理日,上述被占用票據已全部歸還。
上述被占用資金主要用于金沙江投資日常營運、為金沙江投資控制的旅游項目提供資金等用途。林艷和、金沙江投資隱瞞上述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并關聯交易事項,未將上述關聯交易書面通知生物谷,導致生物谷未依法及時披露。
云南證監局擬決定對林艷和處以500萬元罰款,終身證券市場禁入處罰;對賀元處以200萬元罰款,并采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金沙江投資處以200萬元罰款。
生物谷在公告中稱,“目前公司經營情況正常;本次行政處罰最終結果以中國證監會 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為準。處罰暫未對公司財務產生重大影響;不存在因本次處罰/處理而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這是北交所首例處罰。早在今年7月11日,北交所對上述違規行為予以嚴肅處理,給予控股股東金沙江以及公司實際控制人、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林艷和公開譴責的紀律處分;給予生物谷以及時任財務總監兼董事會秘書賀元通報批評的紀律處分;給予保薦代表人梁立群、張見通報批評的紀律處分,對華融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監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