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市助企紓困推動經濟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政策措施
為貫徹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恢復發展的若干政策》(發改財金〔2022〕271號)和《關于印發促進工業經濟平穩增長的若干政策的通知》(發改產業〔2022〕273號)等文件精神,落實《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遼寧省促進工業經濟平穩增長若干措施的通知》(遼政辦〔2022〕13號)、《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遼寧省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恢復發展的若干舉措的通知》(遼政辦〔2022〕14號)及《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遼寧省減輕中小微企業生產經營負擔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遼政辦〔2022〕15號)等文件要求,統籌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助力企業紓困解難,支持市場主體恢復發展,現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一、普惠性紓困扶持措施
1、進一步加大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力度。在政策規定期限內,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按月全額退還給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以及“制造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等6個行業,存量留抵稅額一次性退還。
責任單位:市稅務局、人民銀行大連市中心支行,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
2、實施增值稅和所得稅優惠政策。在政策優惠期限內,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未超過15萬元(季度銷售額未超過45萬元)的,免征增值稅;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停預繳增值稅。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并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
3、提高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在政策規定期限內,將科技型中小企業加計扣除比例從75%提高到100%。
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
4、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免政策。在政策規定期限內,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按50%征收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市財政局,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
5、減半征收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2022年對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小微型企業,經稅務機關核準后,對該年度上述兩項稅額減半征收。
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
6、實施延長醫保費和采暖費繳費期限優惠政策。用人單位2022年1月至6月屬期醫療保險費征繳期限延長至2022年6月30日,征期延長期內免收滯納金。繼續執行采暖費補貼專項資金1%征繳費率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3年5月31日。
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市人社局、市醫療保障局,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
7、實施失業保險優惠政策。2022年延續實施總費率為1%的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繼續實施普惠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按規定對不裁員、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企業和職工個人上年度實際繳納的失業保險費,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提高資金返還比例。
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
8、減免國有房屋租金。對承租國有房屋(包括國有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免除2022年3個月租金,對位于2022年被列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的縣級行政區域的,免除2022年6個月租金;對于其中通過間接方式承租國有房屋的,向最終承租方的優惠金額不得低于國有出租方讓渡的優惠金額。
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住建局、市人防辦、市市政中心,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
9、鼓勵減免非國有房屋租金。鼓勵大型商務樓宇、商場、市場運營方對疫情封控區和管控區內的中小微租戶適度減免租金,相關區市縣(先導區)應因地制宜出臺相應扶持政策,對采取減免租金措施的租賃企業給予適度財政補貼。市財政按照區市縣(先導區)財政實際支出,給予補助。
責任單位: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市財政局、市商務局
10、給予減免租金的房屋業主稅收優惠。對于為從事服務業的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免除2022年1個月以上(含一個月)租金的出租人,減半征收本年第二季度至第四季度免除租金房產的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市國資委、市住建局,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
11、降低企業運營成本。對中小微企業(含星級酒店)和個體工商戶4月、5月欠費不停水、不停氣,減免在此期間產生的欠費違約金。減免征收全市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各類學校(幼兒園)4、5月污水處理費。對普蘭店區、瓦房店市、金普新區城鎮供水的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終端用戶的用水價格,在4、5月降低10%。對中小微企業實行“減額增次,隨購隨用”交費政策。對于生產經營暫時遇到困難且電力信用良好的中小微企業,經向電力公司申請,可協議選擇非預付方式按期足額交納本月電費。
責任單位:市水務局、市水務集團、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大連供電公司、大連華潤燃氣公司,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
12、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增加支農支小再貸款額度,引導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加大對民營企業、小微企業、涉農企業及農戶的金融支持力度。引導銀行優先支持困難行業特別是服務業小微企業、民營企業,對受疫情影響嚴重導致停工停產的服務業企業,適度降低貸款門檻。設立“商票通”“綠票通”“科票通”,優先為民營、小微、綠色、科技等領域票據辦理再貼現。用好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對符合條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機構按普惠小微貸款增量的1%提供激勵資金。對符合貸款條件的個人和小微企業發放創業擔保貸款,對于貸款利息LPR-150BP以上部分,中央、市、縣區三級財政按比例分擔給予貼息。
責任單位:市金融發展局、人民銀行大連市中心支行、市財政局、大連銀保監局、市人社局,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
13、推動融資供需精準對接。充分發揮金普新區“首貸中心”示范作用,對轄區內首貸企業根據企業類別給予1%-2%貼息等配套政策支持;推動其他具備條件的區縣建立“首貸中心”。引導金融機構大力發展純線上信用類金融產品,提升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融資便利度。有效加強銀企對接,定期開展多種形式的銀企對接活動。
責任單位:人民銀行大連市中心支行、大連銀保監局、市金融發展局,金普新區管委會
14、提升企業融資便利度。在確保信貸投放增量擴面的基礎上,力爭2022年新發放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利率較2021年穩中有降。進一步推廣“隨借隨還”模式,加大續貸政策落實力度,主動跟進小微企業融資需求,對符合續貸條件的小微企業貸款積極給予支持,擴大市場主體續貸覆蓋面。鼓勵銀行業機構向相關直接參與疫情防控的醫用物品和生活物資的生產、運輸及銷售企業提供優惠利率信貸支持。
責任單位:大連銀保監局,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
15、繼續推動金融系統減費讓利。充分發揮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改革效能,落實好支農支小再貸款利率下調政策,引導企業貸款利率下行。鼓勵降低銀行賬戶服務收費、人民幣轉賬匯款手續費、銀行卡刷卡手續費。采取內部資金轉移定價優惠,減免服務收費等方式,減輕企業資金周轉和財務成本壓力。
責任單位:人民銀行大連市中心支行、大連銀保監局、市金融發展局,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
16、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作用。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為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提供融資增信支持,幫助受疫情影響企業續保。對納入國家融資擔保基金風險補償范圍、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及以下服務業小微企業年化擔保費率不超過1%的融資擔保業務,由省、市財政各給予年化0.5%的擔保費補貼。向東北再擔保公司注資,支持其對我市企業提供擔保增信服務。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金融發展局、人民銀行大連市中心支行,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
17、推進惠企政策“免申即享”。落實全省統一的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功能,對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主動推送服務信息、兌現政策。
責任單位:市營商局、市直相關部門,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
18、支持中小企業積極參與政府采購活動。對200萬元以下的貨物和服務采購項目,400萬元以下的工程采購項目,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采購人應專門向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采購,不再收取投標(響應)保證金。政府采購住宿、會議、餐飲等服務項目時,不得以星級、所有制等為門檻限制有關企業參與政府采購。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
19、開展涉企違規收費專項整治行動和線上線下促銷活動。完善協同治理和聯合懲戒機制,堅決查處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推動電商平臺開展線上促消費活動,組織實體商貿流通企業開展促消費活動。
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
二、促進工業經濟平穩增長
20、加大中小微企業設備器具稅前扣除力度。中小微企業2022年度內新購置的單位價值在500萬元以上的設備、器具,最低折舊年限為3年的,可選擇在當年一次性稅前扣除;最低折舊年限為4年、5年、10年的,可減半在當年一次性稅前扣除,其余50%按規定在剩余年度計算折舊進行稅前扣除。企業可按季度享受優惠政策,當年不足扣除形成的虧損,可按規定在以后5個納稅年度結轉彌補。
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
21、延長階段性稅費緩繳政策。對制造業中小微企業2021年第四季度、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稅費延緩繳納6個月。在政策優惠期限內,繼續實施國家新能源車船免征車船稅優惠政策。對實行超低排放改造的鋼鐵企業,落實購置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抵免優惠政策。
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
22、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工業企業支持力度。加強對銀行支持制造業發展的考核激勵,完善盡職免責機制,推動大型國有銀行分支機構積極向總行爭取政策和資源傾斜。加大制造業企業中長期貸款投放,力爭制造業中長期貸款增速不低于5%。強化金融機構對科技創新企業的支持,推動人民銀行科技創新再貸款落地,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發展。落實煤電等行業綠色低碳轉型金融政策,推動人民銀行碳減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專項再貸款落地,支持低碳綠色和煤炭清潔高效利用項目建設,加快綠色信貸投放。擴大直接融資,支持符合條件的鋼鐵企業發行企業債券、“可持續發展”綠色債券。
責任單位:市金融發展局、人民銀行大連市中心支行、大連銀保監局、大連證監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
23、提升科技企業基礎創新能力。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創新研發活動,加強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備案工作;推動科技型企業建立各類研發機構,爭創省級、國家級創新平臺,按有關政策規定給予資金支持;建設一批中試基地等創新服務載體,為科技型中小微企業提供中試等公共服務。
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
24、加強企業生產保供穩價。加強電煤運行監測調度,強化熱電企業電煤長期協議監管,確保熱電企業平穩運行。密切關注大宗原材料市場價格變化,依法查處大宗商品串通漲價、哄抬價格等行為。落實國家綠色電價政策,對高耗能行業能效達到基準水平的存量企業和能效達到標桿水平的在建、擬建企業用電不加價。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管局,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
25、促進企業擴大有效投資。市級統籌安排專項資金支持企業開展高端化、數字化技術改造,推動實施鋼鐵、有色、建材、石化等重點領域企業節能降碳技術改造工程。推動大連建設5G、光纖“雙千兆”城市。探索推進灘涂光伏等多種產業融合的新能源創新發展模式,科學有序發展海上風電,帶動風電、光伏、氫能等新能源裝備產業投資。
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通信管理局,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
26、強化用地、用能等要素支撐。對于國家、省、市重大項目涉及新增建設用地,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的,在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指標中優先予以安排。支持產業用地實行“標準地”出讓,提高配置效率;支持不同產業用地類型按程序合理轉換。優化考核頻次,能耗強度目標在“十四五”規劃期內統籌考核;對大型風光電、氫能產業基地建設及節能降碳改造等重大項目,規劃環評和項目環評審批時限壓縮至法定時限的三分之一,保障盡快開工建設。
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
三、促進服務業恢復發展
(一)餐飲住宿業紓困扶持措施
27、給予防疫支出補貼。2022年對餐飲、零售行業企業員工按照防疫要求定期開展核酸檢測的費用,市(區)縣兩級參照市政府確定的核酸檢測費用標準,按照100%予以補貼;對大型商超和商品市場防疫消殺的支出,給予補貼支持。
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
28、鼓勵互聯網平臺給予服務費優惠。引導外賣等互聯網平臺企業進一步下調餐飲住宿業商戶服務費標準;引導互聯網平臺企業對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的縣級行政區域內的餐飲住宿企業,給予階段性商戶服務費優惠。
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
29、拓寬企業融資渠道。引導金融機構運用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交易流水、經營用房租賃以及信用信息等數據,擴大信用貸款規模。鼓勵符合條件的餐飲住宿企業發行公司信用類債券。
責任單位:人民銀行大連市中心支行、大連銀保監局、大連證監局、市商務局、市發展改革委、市金融發展局,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
30、提高保險機構保障能力。鼓勵保險機構優化產品和服務,對因疫情導致營業中斷造成損失的餐飲住宿企業,擴大保險覆蓋面,提升理賠效率。
責任單位:大連銀保監局、市金融發展局,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
31、引導企業開展助老服務。鼓勵餐飲企業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務,并給予適當支持,但不得強制餐飲企業給予配套優惠措施。
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商務局,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
32、降低企業檢驗檢測費用。2022年減半收取餐飲住宿企業電梯、鍋爐、鍋爐水(介)質檢驗檢測費用。
責任單位:大連檢驗檢測認證集團、市商務局,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
(二)零售業批發業紓困扶持措施
33、支持縣域商業體系建設。推動農產品“一個上行”,提高農產品商品化處理和錯峰銷售能力。推動供應鏈、物流配送、商品和服務“三個下沉”,鼓勵龍頭商貿流通企業為本地生產流通企業、農村商業網點等提供服務,增強實體店鋪經營水平和抗風險能力。
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
34、切實保障農產品供應。保障“菜籃子”產品供給,多措并舉做好產銷銜接。加強農產品供應鏈體系建設,完善農產品流通骨干網絡。
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
35、加強零售業批發業金融支持。對我市商務主管部門推薦的應急保供、重點培育、便民生活圈建設等名單企業,鼓勵引導銀行加大信貸支持,適當降低貸款利率。零售業批發業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同等享受本文件第29條政策。
責任單位:人民銀行大連市中心支行、大連銀保監局、大連證監局、市商務局、市發展改革委、市金融發展局,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
(三)旅游業紓困扶持措施
36、暫退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對大連市2022年4月11日前已依法交納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領取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旅行社,提出暫退保證金申請的,暫退標準可為交納數額的100%。2022年4月12日以后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旅行社,可申請暫緩交納保證金。補足保證金期限為2023年3月31日。
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
37、加強銀企合作。組織開展金融機構與旅游企業對接服務,引導金融機構對符合條件的A級旅游景區、旅游度假區、鄉村旅游經營單位、星級酒店、旅行社等重點文化和旅游企業加大信貸投入,適當提高貸款額度。
責任單位:人民銀行大連市中心支行、大連銀保監局、市金融發展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
38、加大對旅行社扶持力度。鼓勵機關、企事業單位將符合規定舉辦的工會活動、會展活動等組織籌辦工作交由旅行社承接,合理確定預付款比例,并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向旅行社支付資金。
責任單位:市直機關工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總工會,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
39、鼓勵工會組織文旅活動。鼓勵基層工會利用會員會費組織會員觀看電影、文藝演出、體育比賽等,開展春游秋游,為會員購買當地公園年票。
責任單位:市總工會、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
40、充分發揮各類金融工具作用。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合理增加旅游業有效信貸供給。引導金融機構合理降低新發放貸款利率,對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困難的旅游企業主動讓利。鼓勵符合條件的旅游企業發行公司信用類債券。
責任單位:人民銀行大連市中心支行、大連銀保監局、大連證監局、市發展改革委、市金融發展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
41、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籌建文化和旅游金融服務中心,建立旅行社、旅游演藝等領域中小微企業融資需求庫。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創新旅游普惠金融產品,對旅游相關初創企業、中小微企業和主題民宿等個體工商戶,分類予以貸款支持。
責任單位:人民銀行大連市中心支行、大連銀保監局、市金融發展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
42、激活文化和旅游消費市場潛力。2022年繼續對旅游企業品牌獎勵、項目建設給予資金補助。與中國銀聯大連分公司合作,在重點景區、旅游消費集聚區、文化旅游街區,開展“百城百區”助企惠民文化和旅游消費促進活動,促進我市文化和旅游消費復蘇,進一步激發消費市場活力。
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
(四)公路水路鐵路民航運輸業紓困扶持措施
43、實施鐵路航空和公共交通運輸服務業增值稅優惠政策。2022 年鐵路、航空運輸企業分支機構暫停預繳增值稅;免征輪客渡、公交客運、地鐵、城市輕軌、出租汽車、長途客運、班車等公共交通運輸服務增值稅。
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
44、支持現代綜合交通樞紐體系建設。充分利用中央財政車輛購置稅收入補助地方資金政策,支持公路、水運和綜合貨運樞紐、集疏運體系建設。
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
45、給予出租車和城市公交資金支持。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統籌安排資金,用于支持存在困難的出租車、城市公交運營等支出。
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
46、支持航空領域項目建設。充分利用中央財政民航發展基金政策,支持航空航線、安全能力建設,中小機場和直屬機場運營和安全能力建設,機場和空管項目建設。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
47、支持機場平穩運營。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樞紐機場的信貸支持力度。支持受疫情影響嚴重的民航機場注冊發行債務融資工具。
責任單位:人民銀行大連市中心支行、大連銀保監局、市金融發展局,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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