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頭條消息 3月24日,海南省科技廳官網發布的信息顯示,近日,海南省科技廳會同省財政廳修訂并印發《海南省科技創新券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決定繼續實施科技創新券制度,激發社會創新創業活力。《辦法》顯示,每家企業每年使用科技創新券的累計額度不超過50萬元。
據了解,科技創新券(以下簡稱“創新券”)是一種財政補助方式,主要支持科技企業向服務機構購買專業服務,降低創新創業成本。創新券采用電子券形式,由企業無償申領和使用,由服務機構收取和申請兌付。
《辦法》明確了創新券支持的服務范圍,一般包括企業在科技創新過程中所需要且同主營業務有密切相關性的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許可、檢驗檢測和資源開放等服務。
創頭條了解到,申領創新券的企業,應同時符合上年度產生研發費用支出、購買的專業服務與開展的研發活動有直接相關性、科研誠信記錄良好等五項條件。
同時,優先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申請和使用創新券。
企業可常年隨時登錄“海南省科技業務管理系統”申領創新券,并在線將創新券支付給服務機構用以購買相關專業服務(用券額不超過服務金額的50%)。服務機構在線提交相關材料,申請兌付。省科技廳根據申請情況不定期集中審核,確定創新券發放名單和金額。每家企業每年使用創新券的累計額度不超過50萬元。
此外,《辦法》自2022年4月8日起實施,有效期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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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科學技術廳 海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海南省科技創新券管理辦法》 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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