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北交所消息 3月15日,吉林省工信廳官網信息顯示,吉林省近日出臺了《吉林省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并制定了《優質“種子企業”培育標準》。《辦法》顯示,企業須滿足上年度研發費用總額不低于50萬元等條件。
《辦法》對認定為吉林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條件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其中,基本條件包括:在吉林省行政區域內依法登記注冊、連續經營2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中小企業;企業上年度營業收入達到1000萬元及以上,近2年主營業務收入或凈利潤的平均增長率為正,近2年資產負債率不高于70%;企業上年度研發費用總額不低于50萬元,近2年研發經費支出占營業收入的比重不低于1.5%;企業主營業務和發展重點符合國家和吉林省產業政策及相關要求,具備健全的財務會計核算和管理制度;以市(州)工信部門認定的市(州)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為重點。
除基本條件外,企業還須滿足至少一項專項條件,包括專業化程度、創新能力、經營管理等。
《辦法》顯示,對認定的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同等條件下優先給予重點培育扶持,其中包括推薦申報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
此外,吉林還明確了優質“種子企業”培育標準,根據標準,符合培育標準的企業須滿足上年度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上、近2年研發經費支出占營業收入比重不低于0.5%等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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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吉林省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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