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頭條消息 3月9日,云南科技廳發布《云南省國際聯合創新平臺管理辦法(試行)》。根據《管理辦法》,云南省科技廳將按照相關規定對國際聯合創新平臺項目予以立項,支持100萬至300萬元。
據了解,《管理辦法》共五章三十二條,從申報立項、運行管理、驗收評估等方面部署相關具體工作。例如《管理辦法》要求,對財政資助資金200萬元以上的國際聯合創新平臺,云南省科技廳于項目實施一年半后,按照《云南省科技廳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開展中期評估,評估結果分為合格和不合格。
此外根據《管理辦法》,申報國際聯合創新平臺除了要滿足設立時間、研究方向等方面的要求,聯合實驗室還要在前沿科技、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領域具有國內領先的研究實力,具備一定規模的實驗研究場地,同時,圍繞研究方向和研究內容開展持續、深入、系統的研究。
公開資料顯示,“十三五”以來,云南省科技廳先后支持省內各創新主體與15個國家共建了31個國際聯合創新平臺,其中聯合實驗室17個,聯合研發中心14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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