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北交所消息 2022年1月20日,北交所官網信息顯示,北交所發布《關于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報告審計工作提示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旨在提升上市公司年度報告審計質量。其中強調,會計師事務所要關注重點領域的審計風險。
《通知》從提高審計工作質量、關注會計準則執行及監管要求、關注重點領域的審計風險方面,提示七項關注的事項。
《通知》要求提高審計工作質量,會計師事務所在進行年報審計時,應當按照風險導向審計理念和方法,充分了解被審計單位及行業狀況、監管要求等情況,關注高風險領域,保持職業懷疑,有效識別、評估及應對因舞弊和錯誤導致的重大錯報風險;按照審計準則相關要求,委派具備專業勝任能力的執業人員,嚴格執行審計程序,確保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獨立、客觀、公正地發表審計意見,保證執業質量。?
《通知》還要求會計師事務所要關注會計準則執行及監管要求。其中,在關注會計準則執行方面,《通知》提到,上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執行財政部修訂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以下簡稱“新租賃準則”)。注冊會計師應關注租賃業務的確認和披露是否符合會計準則要求,并重點關注首次執行新租賃準則的上市公司是否按照準則規定對租賃業務進行了恰當的確認和計量。注冊會計師還應關注上市公司執行收入準則、金融工具準則等會計準則的情況,嚴格按照企業會計準則要求,結合上市公司實際情況,合理作出職業判斷。
在關注監管要求方面,《通知》提到,根據相關規則要求,會計師事務所應對上市公司資金占用出具專項審核意見;公司報告期扣除非經營性損益前后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孰低者為負值的,會計師事務所應對營業收入扣除事項及扣除后營業收入金額出具專項核查意見;注冊會計師對上市公司財務報告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的,應針對審計意見中涉及的相關事項出具專項說明;上市公司對年度財務報告中會計差錯進行更正的,會計師事務所應出具專項說明;會計師事務所應對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的存放和使用情況出具鑒證報告。
《通知》強調,會計師事務所要關注重點領域的審計風險。具體要做好收入、重大非常規交易、資產減值、關聯交易、資金占用和違規擔保、會計差錯、發表恰當的審計意見等七方面工作。
其中,在做好重大非常規交易方面,《通知》提到,注冊會計師應充分了解處置非流動資產或子公司、政府補助、債務重組及其他營業外收支等重大非常規交易的交易背景、性質,重點關注交易模式是否存在明顯異常,交易相關資產、負債風險報酬是否轉移,恰當評價相關交易的商業理由,復核交易涉及的會計估計是否存在偏向,評估財務報表是否反映相關交易實質。
此外,《通知》還提到,各會計師事務所應切實加強北交所上市公司年度報告審計工作,嚴格按照審計執業準則的相關要求開展審計工作,提高審計質量,促進上市公司財務規范,提升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報告披露質量。
延伸閱讀 :關于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報告審計工作提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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