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頭條消息 ?2022年1月19日,云南省政府昨日印發了《云南省加快提升創新創業活力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其中提到,每年擇優遴選10個發展基礎好、潛力大、示范帶動作用強的創新創業平臺,對其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項目資金支持。
云南從加快創新創業平臺建設、激發各類創新創業群體活力、培育完善創新生態、強化組織保障四個方面,制定九條具體政策措施,以提升創新創業活力,增強云南經濟競爭力創新力,形成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濃厚氛圍。
其中,在加快創新創業平臺建設方面,提出開展創新創業平臺全覆蓋行動。2025年底前,實現省級以上雙創示范基地、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創業孵化示范基地、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星創天地等創新創業平臺覆蓋全省。
《措施》強調,開展存量創新創業平臺提質行動。每年擇優遴選10個發展基礎好、潛力大、示范帶動作用強的創新創業平臺,對其給予項目資金支持。
具體而言,針對創業就業方向,根據帶動重點人群就業人數、孵化或增加企業數量等指標對創新創業平臺進行評定,針對融通創新方向,根據創新創業支撐平臺數量、大中小企業產學研合作金額等指標對創新創業平臺進行評定,針對精益創業方向,根據擁有創新型企業數量、每萬人擁有專利數量等指標對創新創業平臺進行評定,此三個方向評定為優秀的,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項目資金支持。
《措施》同時提出,實施優質創新創業平臺引育行動。對新引進的國內外知名創新創業平臺運營機構,給予最高不超過300萬元一次性經費補助。對新建創新創業平臺3年內進入國家級序列的,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獎勵,進入省級序列的,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獎勵。
此外,在激發各類創新創業群體活力方面,《措施》明確將給予最高額度不超過20萬元、累計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9年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支持大學生、退役軍人等群體創新創業。
同時,強化創新創業典型示范,加大云南青年創業省長獎支持力度,每年評選創新之星和創業之星共50名,省財政資金一次性給予每名創新之星、創業之星10萬元獎勵。
延伸閱讀: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云南省加快提升創新創業活力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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