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頭條消息 ?近日,廣東省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江門市人才工作局、江門市科學技術局聯合印發了《江門市留學歸國人員創新創業項目資助辦法》,規定江門市留學歸國人員創新創業最高資助300萬元。
《辦法》鼓勵江門市留學生歸國人員創新創業,留學歸國人員創新創業項目資助類型分為特別優秀項目、重點項目、優秀項目和啟動項目。
其中,特別優秀項目最高資助 300 萬元,重點項目資助 50 萬元,優秀項目資助 30 萬元,啟動項目資助 20 萬元。
據了解,江門市留學歸國人員創新創業項目可分為已落戶項目和意向落戶項目。
其中,已落戶創業項目需符合留學歸國人員所創辦的企業在江門市辦理商事主體登記,且登記注冊時間不超過5年;留學歸國人員出資額占創辦企業注冊資本的50%以上。
已落戶創新項目則是留學歸國人員全職引進到江門市,并與市企事業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且申報時仍在合同有效期內;同時還要符合留學歸國人員為創新項目負責人,以及創新項目已投資規模不低于50萬元人民幣。
意向落戶項目,需要留學歸國人員簽訂《項目落戶承諾書》,承諾通過評審后1年內完成商事主體登記,且其出資額占創辦企業注冊資本的30%以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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