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小米在市場上越發兇猛,除了手機之外,智能家居領域也備受歡迎,甚至很多小米用戶都是被家居類產品吸引而來,小米也為自家的產品命名為“米家”,英文logo為“mijia。”
不過,小米申請“米家 mijia”商標卻被兩次駁回。
10月8日,小米公司與國家知識產權局二審行政判決書公開。判決書顯示,小米公司因商標申請駁回復審行政糾紛一案,不服北京知識產權法院(2020)京73行初14236號行政判決,向法院提起上訴。
法院查明后認為,訴爭商標“米家mijia”與引證商標均含有“米家”,在文字構成、呼叫、含義等方面相近,訴爭商標整體未形成明顯區別于引證商標的其他含義及特征,容易使相關公眾產生混淆誤認。小米公司的相關上訴理由不能成立。
最終判決結果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一、二審案件受理費各一百元,均由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負擔。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今日,小米公關部總經理王化表示:商標還是商標,很正常的商業注冊和保護機制,不過今天那個是 9 類的而已,小米還有“家”,謝謝牽掛。
根據小米的官方資料,米家(MIJIA)品牌成立于2016年3月29日,專門承載小米智能家居供應鏈產品,其憑借優價優質的特性深受”米粉“青睞。近年來,米家逐漸在市場上站穩腳跟,但其商標成為讓人頭疼的問題。
小米的“米家 MIJIA”商標是在2018年1月10日才申請注冊的,而在小米申請之前,已經有多家公司使用了“米家”中文商標。例如:
2011年10月,杭州聯安安防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杭州聯安”)申請注冊了“MIKA米家”商標;
2015年1月,江蘇好太太家居建材有限公司申請注冊了“MIJIA 米家 米家天下”商標;
2015年12月,深圳市米家互動網絡有限公司申請注冊了“米家互動”商標。
一審判決顯示,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認為“米家mijia”商標與部分引證商標在文字構成、呼叫等方面相近,構成近似標識。且“米家mijia”與引證商標使用在同一種類似商品上,公眾容易產生混淆。因此,駁回了小米科技的訴訟請求。
2020年9月,小米起訴國家知識產權局?!癕IKA 米家”“米家互動”等均為小米在此次訴訟中提供的引證商標。小米請求法院撤銷被訴決定,并責令知識產權局重新作出決定。然而,終審判決結果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10月8日,小米公司與國家知識產權局二審行政判決書公開。最終判決結果如文章開頭所述,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實際上,此次敗訴并不是“米家 mijia”商標第一次敗訴。
除了“米家 mijia”外,小米與“米家”商標亦糾紛已久。早在2019年,小米通訊、小米科技就曾因涉嫌“米家”商標侵權,被杭州聯安起訴。
杭州中院經審理認為,本案被控侵權商品與涉案注冊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構成相同或類似,被控侵權“米家”標識與“MIKA米家”注冊商標標識構成近似,可能讓消費者誤認為聯安公司的商品來源于小米,即產生反向混淆。因此判決小米通訊公司的侵權成立。
雖然小米方面稱,杭州聯安所擁有商標是“MIKA米家”,我們所擁有使用的是“MIJIA”、“米家”及相關組合。但小米提出上訴后,2020年10月,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判決,拒絕了小米的訴求,要求小米通訊、小米科技立即停止侵害杭州聯安享有的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并賠償聯安安防經濟損失310.38萬元。
有趣的是,終審判決公布前,2020年6月米家微博賬號更名為“小米智能生活”,目前又更名為“小米智能生態”。
但小米相關小程序及部分商品,仍然被稱為“米家”。
(鈦媒體App編輯武楓葉綜合自澎湃新聞、紅星新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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