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頭條9月24日消息 日前,福建省人社廳、發改委等15部門印發《關于進一步促進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八條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出,引導鼓勵高校畢業生返鄉入鄉創業,支持創業創新優秀項目,給予資金扶持。
福建表示,對高校畢業生在省內鄉鎮以下(含鄉鎮)創辦創業主體,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含6個月)的,有條件的地方可在場租、水、電、氣等費用以及高校畢業生創業生活方面給予適當補貼。對獲得國家級創業創新大賽前三名并在閩落地發展6個月以上(含6個月)的創業項目,有條件的地方可給予不超過30萬元的創業項目落地補貼。
此外,從創業融資、政府采購和稅收優惠等方面給予一定扶持,加大創業擔保貸款支持力度,鼓勵銀行按照小微企業標準發放創業擔保貸款,最高額度為300萬元。
您也可以關注我們的官方微信公眾號(ID:ctoutiao),給您更多好看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