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靠譜的阿星
如果大V賬戶停更了,有人催更說明是有真愛粉的;如果一個網紅非賬戶相關的原因而停更而成為新聞,這本身就是影響力的佐證。畢竟用戶現在最不缺的就是內容了,內容創作者雖然是獨一無二的,但是在網紅IP越來越流水化打造的當下,很多人設和內容都是能夠批量生產的。
但在很多人心目之中,李子柒給很多人展示的遠離喧囂、溫潤如玉的印象是不可替代的;再加上作為海外中國UP主標桿級的存在,因此他的停更數個月的確讓人遐想連篇。
此前聽過不少朋友說過,“李子柒是他們最喜歡的短視頻網紅”或者類似“李子柒是網紅屆的一股清流”。當然熟悉李子柒的粉絲應該具有一定的“包容度”——那就是李子柒并不是超人,能夠獨自一人在沒有團隊和收入支撐的情況下從事天然、超功利的唯美原生態主播生活。由于李子柒團隊本身的超強的電商運營和變現能力,很多人也知道了李子柒是微念科技孵化的頭牌超級IP,他所拍攝內容從拍攝質感、構思、剪輯、配樂等方面也離不開專業的制作團隊,而其內容的分發投放在互聯網各個互聯網平臺(含海外)帳號上,還離不開運營、IP周邊產品銷售、選品聯合設計等方面的復雜工作,這絕不是他一個人所能辦到的。
微念品牌作為MCN平臺、以及參與對微念投資的資本陣營,這些扶持都無法否認李子柒本人的天資和勤奮,對粉絲來說,離開了李子柒這個人,李子柒這個賬戶其他人也走不起來。
理性看待,李子柒和戴頭套的王尼瑪這個IP是完全不一樣的,和朱一旦團隊之中導演兼配音馬小策出走也是不一樣的,畢竟對于后兩個大V而言,粉絲實際上還是看文案居多。李子柒IP展現的是生活方式。
(王尼瑪視頻實際上已一年多沒有更新了)
(朱一旦團隊自從換了配音兼導演后盛極而衰)
我絲毫不擔心,李子柒會因為與微念科技之間的利益分配沖突而“出局”,對于李子柒這樣的超級IP來說,已經具備和其孵化自身的MCN之間的對話籌碼,這是賬戶本身定位和粉絲對于李子柒這個“人”的關注度是密切相關的,可能李子柒能夠類比的是同樣主打個人風格的papi醬(papi醬與其papitube之間形成了密不可分的捆綁)。
實際上超級網紅對MCN依賴是持續內容穩定產出和商業化變現上的,而MCN對網紅依賴則是流量熱度和IP運營,二者關系類似于結婚而非是雇傭。
由于目前MCN逐漸普遍化,很多自媒體逐漸依托于MCN生存和運營,逐漸從個人自媒體變成了職業自媒體,對于內容帳號所合作或者孵化的MCN機構產生了利益分配上的不安全感投射到了李子柒身上,再根據在網上搜集到股東信息或者上市信息拼接出了李子柒遭受MCN“壓榨”的傳聞,看起來是為李子柒打抱不平實際上是宣泄出一種自身的“焦慮”情緒。
當然站在網紅角度來看,頭部IP與MCN之間的利益分配的確是一個相當敏感并且重要的關鍵問題。因為這關系到帳號究竟是IP的還是公司的帳號?粉絲究竟是自己的還是公司的?相應的獲利究竟應該有多少分配給自己?究竟自己是創業者還是打工人?
而站在公司角度來看打造人設帳戶遠遠比直接打造品牌帳戶,對用戶來說更有溫度,也更能吸引流量關注,甚至可以讓賬戶本身從文宣成本投入轉化為經營資產載體。那么,人設IP的主運營的帳戶注冊主體一般肯定是公司為主,即使用身份證主要是老板的,相關的博主生產的內容本身是由平臺合力打磨出來的,并且內容投放在互聯網平臺上在博主沒有紅的情況下需要花費大量的流量推廣費捧紅一個IP;而相應的直播帶貨或者內容電商轉化,更是傾注了團隊的心血,本身利益分配就是對老板這個組織者最大考慮,甚至他們往往是把屬于自己那一份放在最后分配的。
因此,我們決不能說頭部網紅與其網紅公司之間的博弈是傳統組織范疇內的勞資矛盾;這實際上是一項特別考慮公司、網紅以及資本之間的平等溝通、長期合作的特別復雜的“平衡術”,能夠讓各方出現滿意的局面其實并不是外界所想的那么簡單的,不妨表述如下:
比如一個MCN機構所簽約了一個網紅予以打造成為某個人設、或者相應的品類的頭部,在該網紅本身預期相對比較低尤其是草根出身一直沒有產生收益的情況下,MCN實際上溢價能力是很強的,往往博主有一定的底薪加上提成或者分紅就很爽了。
往往MCN之所以是網紅孵化器,實際上有點類似于投資機構,往往要選擇十多個一起扶持和投資,最終跑出來一個,因此可能相應的分配方案又要因人而異,就難免會在博主那里產生公平問題。
而當網紅本身人設、內容得到了大量粉絲認可,并且能夠形成私域流量或者新聞話題了,網紅本身的溢價能力增強,此前“沒紅”之間的利益分配方案已經無法與目前所能創造的價值相匹配了,一旦網紅覺得相應的收入自己出力較多,而公司一直沒有給予動態調整,就會發生新的博弈和內部矛盾。
比如李佳琦在最火的時候也一度爆出停播,小助理也因為利益分配方案出現了一些波動。
其實這種狀況似曾相識,明星與經紀公司之間利益分配斗爭,能夠更好幫助我們理解網紅與MNC孵化器之間的糾葛。
比如大家所熟悉的周星馳就是李修賢的萬能電影公司從“死跑龍套的”發掘成為備受關注的演員,以至于星爺在為數不多的幾次登臺領獎都致謝李修賢先生對他的培養,但是李修賢一直卻罵周星馳是忘恩負義的小人,原因就是當初李修賢的公司簽周星馳費用相當便宜,并且在周星馳火了之后以繼續以70萬片酬讓周星馳拍了多部電影,而市場給周星馳開出的片酬則在千萬一部(李修賢作為老板心態可能是,周星馳跑龍套一輩子也才賺不到70萬);在與周星馳出現不和之后,又把周星馳以70萬片酬賣給了向華強公司。這當然有了后來星爺又跳槽創業等,以及同行的謾罵。
現在網紅產業實際上可以算是娛樂產業一部分了,現在的頭部網紅競爭基本上和娛樂圈的明星一樣了,甚至他們本身的工作強度比周期參加參演或者參會的明星要高很多,也容易把幕后的摩擦帶向臺前。
如何處理網紅IP和MCN之間的關系,我傾向于認為作為管理者和組織者的MCN公司要想在前面,在拿出充分誠意,動態給予利益調整和激勵,畢竟對于MCN來說頭部超級IP就是金字招牌,一個IP能夠長期穩定在自身的公司搭建的平臺上發展,對于其他孵化IP來說就是無窮的榜樣,以及邊際成本不斷降低的粉絲流量資源。
我在《媒體化戰略》一書中倡導“公司即MCN,員工即自媒體”,公司把人才視為最有價值的產品運營,員工把工作納入到公司傳播之中,形成一個有機整體的設計,由公司作為MCN不斷孵化員工作為一個個IP賬戶方式推動企業本身的組織模式的變革,其中多處提到了公司與員工自媒體之間的利益分配方案設計的重要性,并且給出一些相對實用的建議和方法,比如:
(1)根據所選孵化的博主給予分組給予同樣的費用,并且給予明示,誰能吸引更多的流量和粉絲相應就得到相應梯度的獎金分配,鼓勵能者多勞,畢竟自媒體工作本身就必須投入IP主創人員的心血、精力和時間的,并給予足夠的自主權和輔助支撐。
(2)MCN與公司所扶持的“IP”之間達成對財務開支和收入信息的共享,比如為孵化IP所打造的成本進行小范圍的公示,以及為IP活動經費以及人員成本給予一定的衡量,以及IP本身所吸引的收入盈虧情況給予交底,從而明確利益捆綁關系,爭取更好的結果等。
(3)堅持公司主要獲利,自媒體IP主要積累名氣,相關的榮譽盡量給予歸于網紅個人;逐漸與網紅從扶持的冷啟動、公司流量臺柱子以及公司戰略伙伴等給予區別對待,一般戰略伙伴級別網紅應該具備一定的股份分紅比例,甚至在對外股權設置之中可以成為法人。
(4)當然為了防止網紅流失帶來的潛在經營風險,一般就把帳戶歸屬分配好,比如有的帳號是屬于員工自己的,一般分紅上會相對比較少,可以給予工資形式給予漲粉或者給予離職前對新的賬戶的粉絲導流或者轉移協商;比如屬于公司賬戶由員工主要負責運營給予分紅激勵,并且引導至公司開設的企業微信或者IP微信號之中積累私域流量等。
另外,有的公司創始人想做網紅,聚焦相應的團隊資源為自己作為幕后助力,的確可以省去相應的不少利益分配的麻煩,但也要注意逐漸做成為其他人員賦能的平臺。
MCN的確已經成為內容領域競爭高度激烈的必然發展階段,與IP之間的關系本身也是MCN的綜合實力的重要方面,這是內容產業區別于其他組織形態的特殊性,相信處理好相關的利益分配關系是未來媒體化公司可持續發展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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