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新一輪建設創新型云南行動計劃“高層次科技創新創業人才培引工程”和《云南省中長期科技人才發展規劃(2012—2020年)》,根據《云南省中青年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后備人才及云南省技術創新人才培養工作實施細則》的規定,本著“需求導向、分類評價、擇優選拔”的原則,2016年省科技廳將圍繞省委、省政府著力推進的重點發展產業和重點學科,遴選100名左右省中青年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后備人才及省技術創新人才培養對象(以下簡稱兩類人才)。為做好推薦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遴選條件
(一)基本條件
在我省行政轄區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中,年齡45周歲(含)以下,有3年以上實際工作經歷,主持承擔省級(含)以上在研科技項目,從事科研、開發、管理等工作的在崗人員。其中,云南省中青年學術技術帶頭人后備人才應具備碩士(含)以上學位及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云南省技術創新人才培養對象應具備大學本科(含)以上學歷及中級專業技術職務。
(二)專項條件
1.除基本條件外,申報中青年學術技術帶頭人后備人才還應取得以下成果(2011年以來)之一:
(1)國家科學技術獎獲得者;省部級科學技術獎主要貢獻人(一等獎排名前五、二等獎排名前三、三等獎排名前二);省級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一、二等獎主要貢獻人;
(2)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發表論文累計影響因子達到5.0以上;以第一作者出版在國內外有較大影響的學術專著;
(3)3項(含)以上發明專利、軟件著作權或動植物新品種等知識產權的主要完成者。
2.除基本條件外,申報技術創新人才培養對象還應具備以下條件(2011年以來)之一:
(1)國家科學技術獎獲得者或省部級科學技術獎主要貢獻人(一等獎排名前七、二等獎排名前五、三等獎排名前三);
(2)主持高新技術成果產業化、工程化,在先進技術引進、消化、創新方面取得重大技術突破,取得顯著經濟效益,近3年平均新增利潤超過100萬元以上者;
(3)發明專利、動植物新品種、軟件著作權、標準(國標、行標)或其他知識產權的主要完成者,或推廣運用以上成果近3年平均新增利潤100萬元以上者;
(4)獲省重點新產品認定的新產品主要研發者;
(5)經省部級以上認定的各類科技型企業的領辦人或者創辦人。
(三)遴選重點
1.云南省中青年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后備人才的選拔,重點圍繞我省急需的生物醫藥和大健康、旅游文化、信息、現代物流、高原特色現代農業、新材料、先進裝備制造和食品與消費品制造等八大產業領域,并有機結合各單位重點、優勢特色學科建設和博士點、碩士點的建設遴選。
2.云南省技術創新人才培養對象的選拔,重點圍繞我省急需的生物醫藥和大健康、旅游文化、信息、現代物流、高原特色現代農業、新材料、先進裝備制造和食品與消費品制造等八大產業領域,從與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密切相關的各類企事業單位、科研院所、中介機構中直接從事技術研究和新產品開發、科技成果產業化、高層次技術管理和經營管理(包括科技型企業家)的人員中遴選,優先選拔高新技術企業、創新型試點企業符合條件的人員。
(四)推薦名額
1.云南省中青年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后備人才推薦名額限制:省屬重點高校(8所具有博士授予點的高校)可各推薦最多不超過5名;省屬醫療機構可各推薦最多不超過3名;省屬科研院所可各推薦最多不超過2名(其中省農科院系統可推薦最多不超過5名);其他單位可各推薦最多不超過2名。
2.云南省技術創新人才培養對象推薦名額限制:省內企業可各推薦最多不超過4名;科研院所可各推薦最多不超過4名(其中省農科院系統可推薦最多不超過5名);職業技術學院可各推薦最多不超過2名。
3.各單位推薦35歲以下符合條件的優秀青年科技人才不占本單位名額,但不得超過前述各單位推薦限額。
4.已經入選科技部“創新人才推進計劃”的中青年科技創新領軍人才和科技創新創業人才,符合申報條件的,經網絡申報后可直接納入培養,且不占本單位名額。
5.“兩類人才”選拔培養將適度向州(市)傾斜,州(市)科技主管部門應積極引導鼓勵地方(省屬及中央駐滇單位除外)優秀人才申報。其中,對地方經濟社會最有突出貢獻的優秀人才,可推薦直接進入評審程序(并不完全受專項條件限制),各州(市)指導名額為2名。
二、申報流程及相關要求
(一)申報時間及系統地址
2016年兩類人才采用網絡申報,申報系統地址:云南省科技廳門戶網站(www.ynstc.gov.cn)“網上辦事”欄目。系統開放時間
(二)網絡申報流程
申報單位注冊→省科技廳人事(人才)處審核并分配名額→申報人填寫《申請表》→申報單位統一審核推薦→省科技廳人事(人才)處審核。
(三)相關要求
1.網絡申報截止時間為
2.網絡申報材料成功提交到科技廳后不再退回,無法修改,請申報人及申報單位認真審核材料,確保真實性和完整性。因填報信息有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報人及單位承擔。
3.申請表中簽字部分,必須為申報人本人簽字,相關單位簽章部分,印章必須與單位名稱保持一致。
申報內容及相關政策咨詢聯系人及電話:
云南省科技廳人事(人才)處? 黃威林、徐磊、劉志剛0871—63136141,0871—63136731
網絡申報技術服務聯系人及電話:
彭經理、蘇經理? 0871—65528881,4007008822
紙質材料報送地址:云南省科學技術院現代服務平臺,昆明市北京路542號省科技大樓1406室
郵政編碼:65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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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網絡上傳附件清單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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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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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上傳附件清單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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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附件清單
(一)個人基本材料(
1.身份證正反面照片
2.最高職稱證掃描件、
3.最高學歷/學位證掃描件、
4.獲得省部級以上榮譽稱號證書
5.電子版近期免冠證件照片(藍底、JPG格式,按“姓名(單位).JPG”規則命名)
(二)承擔的科研項目(
承擔科研項目按重要程度排序(其中依托項目排第一),準備前5項附件材料,包括:反映項目(課題)名稱、來源、經費和本人角色的合同書或任務書等關鍵頁。
(三)科研獎勵證書(
科研獎勵按重要程度排序,準備前5項附件材料。
(四)代表性著作、論文、譯文(
代表性著作、論文、譯文按重要程度排序,準備前5項附件材料,包括:反映作品名稱、作者排名、出版社或期刊名、目錄等關鍵頁。
(五)知識產權情況(
按重要程度排序,準備前3項附件材料。
(六)標準制定情況(
按重要程度排序,準備前3項附件材料。
(七)主要新產品(含新藥)/新裝置(裝備)/新工藝/新材料開發情況(
按重要程度排序,準備前3項附件材料(僅需提供關鍵證明材料)。
(八)成果開發、轉化和應用取得的經濟效益(
按重要程度排序,準備前3項附件材料(需要提供對應的財務審計報告)。
(九)成果開發、轉化和應用推廣證明材料(
按重要程度排序,準備前3項附件材料。
(十)其他有關材料(
按重要程度排序,準備前3項附件材料。
二、其他要求
1.附件材料主要選用Word、Excel、PDF、JPG、GIF等格式提供。
2.單個附件大小不限,同一類附件累計大小不得超過規定數值,若附件超出大小,請自行對附件進行壓縮處理,但必須保證附件的清晰度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