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科技局:
根據中組部等10部門《關于印發<邊遠貧困地區、邊疆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人才支持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中組發﹝2011﹞23號)和科技部等5部門《關于印發<邊遠貧困地區、邊疆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人才支持計劃科技人員專項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國科發農﹝2014﹞105號)要求,自2014年至2020 年,我省每年擬在全省范圍內選派1400名科技人員到邊遠貧困地區、邊疆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按照國家安排,我省“三區”范圍為89個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開展科技服務和科技創業,每年平均向每個受援縣選派科技服務人員16名左右,每年為89個貧困縣培養178名本土科技服務人員和農村科技創新創業人員,平均每年每縣2名左右,幫助“三區”縣加快本土科技人才和農村科技創業人才隊伍建設,提升“三區”科技服務水平,充分發揮科技人員在支持“三區”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積極作用。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查收集選派需求
各州(市)科技局,會同同級組織、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扶貧等部門,依靠縣(市、區)科技局,調查摸清轄區內企業、合作社、專業技術協會等單位或者農場、林場、家庭農場、種養大戶或具體鄉(鎮)、行政村在支柱產業、特色產業發展培育中的科技需求,組織填寫《“三區”科技人才選派需求計劃表》,報送省科技廳。
二、組織動員科技人員參與服務“三區”
組織動員省內科研院所、院校、科技推廣機構、有關企事業單位符合條件的科技人員、科技特派員、科技輔導員參與“三區”科技人員專項計劃,并填寫《“三區”科技人才選派對象推薦表》(附件1)和《“三區”科技人才選派對象情況匯總表》(附件2),報送省科技廳。
(一)選派對象及條件
選派對象主要為能夠解決受援縣科技需求、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或同等職業資格)的現代農業、工業、服務業以及農村生態、環保、信息化等行業的科技人員,自愿為受援地服務對象提供科技服務或到受援地開展科技創業。
已認定的省、州(市)、縣(市、區)(不含受援縣)三級科技特派員、農村科技輔導員符合條件的原則上應確定為選派人員。入選選派對象但尚未認定為科技特派員的應認定為科技特派員。
引導科技人員直服務貧困村、貧困戶,把精準扶貧作為“三區”科技人員專項工作的主戰場。鼓勵省外選派科技人員到我省“三區”縣開展科技服務和科技創業。
(二)服務對象
1.轄區內集中連片特困縣內經過認定的云南省優質種業基地、農業科技示范園、農產品深加工科技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創新型試點企業,及其他重點企業、龍頭企業、經濟合作組織、專業技術協會、科技園區、產業園區等。
2.轄區內集中連片特困縣內承擔國家、省、州(市)、縣級科技計劃項目的單位及農場、林場、科技示范基地、家庭農場、種養大戶和行政村等。
縣直機關(部門)和事業單位不能作為受援單位。
(三)服務內容與形式
選派科技人員要圍繞服務對象(單位)的科技需求,提供公益專業技術服務,或者與服務對象結成利益共同體、創辦領辦農民專業合作社、企業等,推進縣域科技創新創業,為“三區”培養本土科技人才。
(四)服務時間
提供科技服務的時間為1年,派出期間根據服務對象的科技需求和科技攻關、示范、推廣的需要,不定期到實地開展科技服務,或以通訊、網絡等手段及時提供科技服務、解決科技問題,累計現場進行服務的時間不少于100天。
(五)支持措施
1.選派對象在選派期間人事、勞動關系保留在原單位,工資福利待遇不變,選派期滿后仍回原單位工作。
2. 選派人員的科技服務工作經費按照每人每年2萬元標準進行補助,由財政部、科技部下達安排。經費由省財政直接撥到派出單位,主要用于支付科技人員到“三區”縣的工作補助、交通差旅、保險和培訓費用等。
3.對表現優異、做出重要貢獻的選派對象以及對執行本專項計劃成績突出的單位,由國家或地方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4.對派出科技人員與服務對象聯合申報的產學研科技計劃項目,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支持,有條件的地區、單位對派出人員應從人才工作經費中給予更多支持。
5.其他優惠政策和扶持措施按照《關于印發<邊遠貧困地區、邊疆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人才支持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中組發〔2011〕23號)執行。
三、選撥培養對象
(一)培養對象應為轄區內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縣工作突出、表現優秀的科技人員和科技特派員等,按每個貧困縣選拔推薦2名科技人員,并填寫《三區科技人才受培人員推薦表》(附件3);各州(市)科技局將培訓需求匯總,填寫《“三區”科技人才受培人員情況匯總表》(附件4)上報省科技廳。
(二)培養人員將根據各地所報情況統籌后安排到省會城市、中心城市的科研院所、大專院校等參加短期(10-30天)或中長期(3個月、半年或1年)的脫產培訓。
(三)培養工作經費按照每人每天120元標準補助,由國家財政部、科技部下達安排。培養工作經費主要用于開展教育培訓和補助受培人員食宿。直接撥付到承擔培訓任務的培訓機構。
四、相關要求
(一)各州市科技局要高度重視“三區”科技人員專項計劃,與組織、財政、人社、扶貧等部門密切合作,把科技人員專項計劃作為人才工作、扶貧工作和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的重要抓手,抓出實效。相關表格材料一式2份于2016年4月15日前報送至云南省農村科技服務中心,電子版發送至kj63169621@126.com。
(二)請各州(市)科技局按照通知要求組織本州(市)“三區”專項科技人員選派及培訓工作,各縣選派情況由縣(區)科技主管部門匯總后統一報州(市)科技局,再由州(市)科技局匯總調配后統一上報省農村中心。省科技廳農村處和省農村中心均不受理由縣及個人上報的材料。
(三)請各州(市)科技局參照本通知要求:向受援縣選派科技服務人員,每個三區縣選派科技受培人員2名,統籌本州市選派工作。對于多余的選派人員,將由科技部選派系統自動隨機刪除,省科技廳農村處和省農村中心對此將不作統一解釋,故請各州(市)提前做好調配工作,做到向每個三區縣選派的科技人員及受培人員均衡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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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及電話:
省科技廳農村中心 鄧斌 施竹鳳 0871-63169621(兼傳真)
省科技廳農村處 張子忠 聯系電話:0871-63134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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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三區”科技人才選派對象推薦表(點擊下載)
2. “三區”科技人才選派對象情況匯總表(點擊下載)
3. “三區”科技人才受培人員推薦表(點擊下載)
4. “三區”科技人才受培人員情況匯總表(點擊下載)
5.“三區”縣名單(89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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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科技技術廳
2016年3月21日
附5
云南省“三區”縣名單
昆明市:東川區、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3)
曲靖市:師宗縣、羅平縣、富源縣、會澤縣、宣威市(5)
保山市:隆陽區、施甸縣、龍陵縣、昌寧縣、騰沖縣(5)
昭通市:昭陽區、魯甸縣、巧家縣、鹽津縣、大關縣、永善縣、綏江縣、鎮雄縣、彝良縣、威信縣(10)
麗江市:玉龍納西族自治縣、永勝縣、寧蒗彝族自治縣(3)普洱市:寧洱哈尼族彝族自治縣、墨江哈尼族自治縣、景東彝族自治縣、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鎮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縣、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縣、孟連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縣、瀾滄拉祜族自治縣、西盟佤族自治縣(9)
臨滄市:臨翔區、鳳慶縣、云縣、永德縣、鎮康縣、雙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縣、耿馬傣族佤族自治縣、滄源佤族自治縣(8)
楚雄州:雙柏縣、牟定縣、南華縣、姚安縣、大姚縣、永仁縣、武定縣(7)
紅河州:屏邊苗族自治縣、石屏縣、瀘西縣、元陽縣、紅河縣、金平苗族瑤族傣族自治縣、綠春縣(7)
文山州:文山市、硯山縣、西疇縣、麻栗坡縣、馬關縣、丘北縣、廣南縣、富寧縣(8)
西雙版納州:勐海縣、勐臘縣(2)
大理州:漾濞彝族自治縣、祥云縣、賓川縣、彌渡縣、南澗彝族自治縣、巍山彝族回族自治縣、永平縣、云龍縣、洱源縣、劍川縣、鶴慶縣(11)
德宏州:芒市、梁河縣、盈江縣、隴川縣(4)
怒江州:瀘水縣、福貢縣、貢山獨龍族怒族自治縣、蘭坪白族普米族自治縣(4)
迪慶州:香格里拉縣、德欽縣、維西傈僳族自治縣(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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