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科技局、滇中產業新區管委會經發局、昆明高新區管委會、昆明經開區管委會、有關省屬單位科技管理部門、有關企業:
根據《云南省重點新產品開發補助辦法》(云府登1159號,省科技廳公告第32號)的規定,結合實際情況,現將2016年度云南省重點新產品專項補助申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范圍
2016年度云南省重點新產品專項補助申報對象范圍為2013年度獲得國家重點新產品和云南省重點新產品認定的企業(認定有效期為
二、申報條件
申報專項補助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該重點新產品應為“十一五”以來新上市銷售的產品。
(二)在三年有效期內,該重點新產品國內銷售收入(不含稅)至少有一年達到2000萬元以上。
(三)該重點新產品未享受過國家減免增值稅優惠政策。
(四)該重點新產品研發及產業化過程中未獲得省科技計劃項目經費支持;或該重點新產品已獲省科技計劃項目支持,但支持未超過金額500萬元。
三、申報流程
(一)企業填報材料
1.填報材料:
(1)重點新產品專項補助申請報告。
申請報告的主要內容應包括:企業近三年主要研發及經營情況;該重點新產品研發、生產及近三年銷售情況(含該產品相關規格、型號范圍的說明);重點新產品專項補助計算說明;獲得重點新產品專項補助經費后的主要投向;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含是否獲得過省科技計劃項目支持的承諾)等相關內容。
(2)云南省重點新產品專項補助項目申請表(見附件2)。
(3)重點新產品年度國內銷售明細表(見附件3)。
(4)企業增值稅入庫情況匯總表(見附件4)。
2.證明材料:
(1)國家或云南省重點新產品證書。
(2)申報年度企業審計報告。
(3)申報年度該重點新產品銷售情況專項審計報告(若年度審計報告中該產品已單列計算的,可以只提交年度審計報告)。
(4)申報年度產品銷售增值稅發票存根聯復印件。
(5)申報年度企業增值稅繳款書復印件。
(6)其他相關材料。
(二)形式審查
申請表及附件材料用A4紙打印裝訂一式5份簽字蓋章后,按隸屬關系報所在地州(市)科技局、滇中產業新區經發局、昆明高新區經發局、昆明經開區經發局或有關省屬單位科技管理部門進行形式審查。相關科技管理部門審查合格后加蓋公章,并留存1份申報材料。
(三)受理
形式審查合格材料一式4份及申報材料電子文檔報送云南省科學技術獎勵辦公室。
受理時間:
四、經費審定
(一)審核:由省科技廳組織財務及技術專家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視工作需要到企業進行實地審核。企業須將該產品生產、管理及相關銷售憑證進行專項整理,以備審核。
(二)審定:審核及擬補助情況由省科技廳廳長辦公會審定。補助標準為:對未獲省科技計劃支持的,按核算金額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的補助;對已獲省科技計劃支持但支持金額少于500萬元的,按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的核算金額減去已支持金額給予差額補助。專項補助經費列入2017年度省財政科技經費預算安排。
(三)簽訂經費使用協議:獲得專項補助經費的企業,須與省科技廳簽訂經費使用協議,以確保該經費繼續用于企業加大研發投入。
五、聯系方式
省科學技術獎勵辦公室地址:昆明市北京路542號省科技大樓901室。聯系人及電話:龍向東,0871—63155414(兼傳真)
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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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16年度云南省重點新產品專項補助申報范圍名單(點擊)
????? 2.云南省重點新產品專項補助項目申請表(點擊下載)
????? 3.重點新產品年度國內銷售明細表(點擊下載)
????? 4.企業增值稅入庫情況匯總表(點擊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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