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科獎發〔2015〕13號
?
各州(市)科技局,有關單位科技主管部門:
為加快云南省技術市場建設步伐,充分發揮技術市場對資源的優化配置作用,加速知識流動和技術轉移,規范技術轉移機構的管理,促進技術轉移機構的健康發展,云南省科技廳制定了《云南省技術轉移示范機構建設實施方案(試行)》(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現將《實施方案》印發各單位,并啟動第一批云南省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有關要求
(一)請各州(市)科技局、有關單位科技主管部門按照《實施方案》要求,積極組織符合申報條件的單位申報云南省技術轉移示范機構。
(二)請各州(市)科技局、有關單位科技主管部門認真對各申報單位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查,申報材料于
二、聯系方式
(一)聯系人
陳世鋒?? 李明彥
(二)聯系電話
0871—63135817(兼傳真)?? 0871—63155414(兼傳真)
(三)通信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542號科技大樓902室、901室
?
?
?
?????????????????????????? 云南省科學技術廳
??????????????????????????
???
?
?
云南省技術轉移示范機構建設實施方案(試行)
?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技術轉移促進行動實施方案》(國科發火〔2007〕609號),加快技術市場建設,充分發揮市場在優化配置科技資源中的基礎作用,加速云南省知識流動和技術轉移,促進技術轉移機構的健康發展,規范技術轉移機構的管理,依照《國家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07〕565號)制定本方案。
一、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的界定和管理
(一)本方案所指的技術轉移是指制造某種產品、應用某種工藝或提供某種服務的系統知識,通過各種途徑從技術供給方向技術需求方轉移的過程。
(二)技術轉移示范機構是指為實現和加速上述過程提供各類服務的機構,可以是獨立的法人機構、法人的內設機構,包括技術經紀、技術集成與經營和技術投融資服務機構等,但單純提供信息、法律、咨詢、金融等服務的除外。
(三)技術轉移示范機構是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促進知識流動和技術轉移的關鍵環節,是區域創新體系的重要內容。
(四)云南省各級科技行政部門負責對技術轉移示范機構進行管理和業務指導。
二、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的主要功能與業務范圍
(一)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的主要功能是促進知識流動和技術轉移,其業務范圍是:
1.對技術信息的搜集、篩選、分析、加工。
2.技術轉讓與技術代理。
3.技術集成與二次開發。
4.提供中試、工程化等設計服務、技術標準、測試分析服務等。
5.技術咨詢、技術評估、技術培訓、技術產權交易、技術招標代理、技術投融資等服務。
6.提供技術交易信息服務平臺、網絡等。
7.其他有關促進技術轉移的活動。
(二)大學和科研機構應建立技術轉移機構或機制,整合大學和科研院所的內部資源,將其承擔的各級重點科技計劃、自主立項研發集成創新所形成的成果,盡快轉移和擴散到企業。
(三)現有的綜合性技術交易服務機構應發揮技術交易樞紐的作用,充分利用公共信息服務平臺,提供覆蓋技術轉移全程的一站式、網絡化的技術轉移服務。
(四)為提高技術轉移服務的專業化水平與質量,鼓勵建立專業性技術轉移機構,支持現有技術轉移機構向專業化方向發展,圍繞一個或幾個特定技術領域開展技術轉移服務。
三、云南省技術轉移示范機構應具備的條件???
申報云南省技術轉移示范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符合國家、云南省產業政策,發展方向明確,有符合本機構實際情況和發展要求的經營理念。
(二)有可靠的技術成果來源,積累了一定數量可轉移的技術成果項目。優先支持有適合機構本身發展要求的獨特商業模式、特色經營項目和核心競爭力的技術轉移機構。
(三)有2年以上從事技術轉移業務的經歷。
(四)有固定的營業場所,面積一般不小于
(五)機構部門設置及人員結構合理,有符合規定的專職人員。機構人員在8人以上;本科以上人員比例不得低于本機構從業人員總數的70%;中級職稱以上比例不得低于本機構從業人員總數的30%。
(六)管理規范,規章制度健全,有明確的從事技術轉移服務的章程、客戶管理服務規范和程序、健全的內部管理制度、科學合理的員工激勵和懲處制度。
(七)申報技術轉移示范機構近兩年度有較顯著的服務業績,經營狀況良好。
昆明市的申報機構年均促成技術轉移項目成交數不低于20項,促成技術交易額不低于5000萬元;年均服務企業數量不低于100家;年均組織交流活動不低于5次,技術培訓不低于300人次。
昆明市以外州(市)的申報機構年均促成技術轉移項目成交數不低于10項,促成技術交易額不低于2000萬元;年均服務企業數量不低于30家;年均組織交流活動不低于3次,技術培訓不低于150人次。
(八)連續兩年無投訴、無訴訟,或有投訴但機構無責任,有訴訟但從未敗訴。
四、云南省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申報
云南省科技廳常年受理省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申報,分批或不定期組織評審。已為國家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的機構不再重復申報云南省技術轉移示范機構。
(一)云南省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申報流程
1.申報準備。符合申報條件的技術轉移示范機構按照本方案要求準備申報材料。
2.審核推薦。申報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經其主管部門審核同意,按屬地管理原則,報其科技主管部門,由科技主管部門擇優向省科技廳推薦。
3.受理審核。省科技廳受理申報材料并組織審查,對符合要求的申報材料予以受理。
4.專家評審。省科技廳組織專家對申報材料進行評審,并根據需要組織專家到技術轉移示范機構進行實地考查。
5.申報審定。省科技廳主管處(室)在專家評審意見及實地考察意見的基礎上提出建議,報省科技廳廳長辦公會議審定。
6.審定公布。省科技廳擬審定為“云南省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的機構,在省科技廳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有異議的,由省科技廳對有異議的事項進行核查。公示無異議或異議處理完畢的,省科技廳予以授牌。
(二)云南省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申報材料要求
申報云南省技術轉移示范機構應向省科技廳提交相關材料一式8份,按照申報書、附件順序,用A4紙統一裝訂。材料清單如下:
1.云南省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申報書。
2.附件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事業法人登記證或法人內設機構設立批準證明。
(2)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
(3)主要高層管理團隊、業務骨干名單及學歷、職稱、榮譽證書等復印件。
(4)申報機構近兩年度在技術轉移方面工作經費投入、營業性收入、技術性收入等資金憑證。若發票等憑證太多,可用具備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專項審計報告代替。
(5)若為企事業單位,提供近兩年度審計報告或決算報告;申報機構若為法人內設機構,提供法人單位出具的反映內設機構收支等經營狀況證明。
(6)申報機構近兩年度的服務經營業績相關證明材料;申請書所描述的典型案例中與用戶簽訂的合同或用戶報告,以及成功案例的目錄名單,促成技術轉移項目相關材料。
(7)技術轉移服務的章程、客戶管理服務規范和程序、內部管理制度、員工激勵和懲處制度。
(8)申報機構擁有的科技成果及自主知識產權清單及復印件。
(9)開展技術轉移活動的其他證明文件。
五、云南省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的扶持與促進
(一)省科技廳擇優推薦業績突出的云南省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申報國家技術轉移示范機構。
(二)省科技廳設立專項經費,支持技術轉移示范機構建設。
1.經省科技廳組織考核,年度為優秀、合格的技術轉移示范機構,每年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的經費補助。
2.經費管理及使用按照《云南省科技廳關于印發<云南省科技計劃項目經費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云科財發〔2008〕78號)、《云南省財政廳 云南省科技廳關于調整省級科技計劃項目經費管理辦法若干規定的通知》(云財教﹝2012﹞306號)文件執行。
(三)各州(市)及相關行業科技主管部門應將技術轉移機構的管理工作納入當地和本行業科技發展計劃,為技術轉移示范機構建設提供相應的匹配經費和條件支持。
六、云南省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的考核管理
(一)省科技廳對云南省技術轉移示范機構實行動態管理。國家技術轉移示范機構、云南省技術轉移示范機構應于每年10月31日以前,向省科技廳提交年度工作報告。
(二)省科技廳每年組織對國家技術轉移示范機構、云南省技術轉移示范機構進行考核評價,考核等級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對連續2次考核為不合格的示范機構,將取消其技術轉移示范機構資格。不按規定時間和要求提供評價材料的機構視為自動放棄技術轉移示范機構資格。
(三)技術轉移示范機構在申報、業務開展、考核評價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省科技廳將取消其技術轉移示范機構資格,有違法行為的,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四)因自動放棄或被取消技術轉移示范機構資格的機構,三年之內不可再申報云南省技術轉移示范機構。
?
附件: 云南省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申報書(點擊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