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科高發〔2013〕2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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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科技局,國家及省級高新區管委會,有關單位:
根據《科技部關于組織申報2014年度國家火炬計劃、重點新產品計劃和軟科學研究計劃等計劃項目的通知》(國科發計〔2013〕528號,可登錄科技部火炬中心網站http://www.ctp.gov.cn/中“通知通告”欄中下載)要求,2014年度國家火炬計劃、重點新產品計劃項目申報工作已正式開始,為積極爭取國家支持,切實做好2014年云南省項目申報工作,提高申報項目的質量和水平,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4年度國家火炬計劃、重點新產品計劃通過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申報中心(網址:http://program.most.gov.cn)實行網上統一申報,申報單位需要在申報中心網站進行注冊,具體注冊及審核過程請認真閱讀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申報中心網站說明,并按照有關要求將相關審核資料寄送至科技部信息中心。往年已經在申報中心登記注冊的申報單位,仍用原單位管理員賬號和密碼登錄,不需要重新注冊。具體申報要求及申請單位操作流程請登錄申報中心網站查閱相關文件,申報中心隨時公布最新的申報注意事項及工作動態,請及時查詢。
二、請各有關單位積極組織本轄區內企業認真對照《2014年度國家火炬計劃項目申報要求》(詳見附件1)、《2014年度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項目申報說明》(詳見附件2)要求,在完成網絡注冊后,盡快填寫網上申報材料,網上提交電子文檔到省科技廳,并打印紙質材料(一式八份)報送至受理單位(昆明科優投資咨詢有限公司)。
三、云南省申報2014年度國家火炬計劃、重點新產品計劃項目的截止時間為2013年9月15日,省科技廳將于9月20日前按國家要求完成項目咨詢、評審工作,9月25日前申報單位修改完善申報材料,在此基礎上統一向科技部推薦上報。
四、聯系人及電話
(一)昆明科優投資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人:車城麗??? 舒 婕
電? 話:0871—65165155?? 18088481006
地? 址:昆明市北京路豆腐廠4號龍宇大廈11樓A座
郵? 編:650051
(二)云南省科技廳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處
聯系人:李百春
電? 話:0871—63133824
(三)軟件及網上申報技術支持
科技部火炬中心:010—88656312、88656292、88656291
科技部信息中心:010—88659000(中繼線),51292636
傳? 真:010—68522908、68528068、68529028、68523396、68521776
郵? 箱:program@mos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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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4年度國家火炬計劃項目申報要求
2. 2014年度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項目申報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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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4年度國家火炬計劃項目申報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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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報方向
(一)面上項目
面上項目是指符合行業和地方發展需求,服務行業和地方發展、支撐行業和地方重點產業發展的高新技術產業化及其環境建設項目。面上項目分為產業化環境建設、產業化示范兩個方向。
1. 產業化環境建設項目
高新區和基地。重點支持國家高新區、高新技術產業化基地、國家火炬計劃特色產業基地、國家火炬計劃軟件產業基地和科技興貿創新基地內圍繞產業集群技術升級開展的關鍵及共性技術研發平臺建設和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等。
科技中介機構。支持國家級示范生產力促進中心服務產業集群、服務基層科技專項行動的實施;支持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國家大學科技園和國家技術轉移示范機構公共技術服務體系建設;支持中國創新驛站站點服務能力提升;支持高新技術產業化培訓、科技金融服務、成果推廣應用的平臺建設。
2. 產業化示范項目
高新技術產業化示范。支持屬于國家鼓勵發展的重點振興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對“轉方式、調結構”及地方產業優化升級有帶動和示范效應的高新技術項目,有自主知識產權、推動產學研結合的科技成果產業化項目。
科技興貿示范。支持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和自主品牌,面向東盟、中亞、獨聯體、非洲等新興市場以及其他國際市場,未來能形成較強國際競爭力、技術含量高、能夠促進我國外貿增長方式轉變和結構調整的科技興貿出口示范項目。
(二)重大項目
重大項目是指符合國家重點戰略需求,對行業和地方高新技術產業化發展有較強帶動作用的項目。分為創新型產業集群和科技服務體系兩個方向。
1. 創新型產業集群
支持國家高新區的創新型產業集群,支持集群企業創新發展。支持領域包括節能環保產業、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生物產業、高端裝備制造產業、新能源產業、新材料產業和新能源汽車產業的企業及產業鏈配套企業。
2. 科技服務體系
支持區域科技服務體系發展,支持研發設計和技術轉移、科技創業支撐、產業促進、人才培訓、科技金融等服務平臺建設;支持中國創新服務網絡(中國創新驛站)的國家站點、區域站點、基層站點建設。
二、申報條件
(一)基本條件
申報單位應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
(二)其他條件
1. 產業化環境建設
申報高新區和基地方向項目的單位,應是國家高新區、國家高新技術產業化基地、國家火炬計劃特色產業基地、國家火炬計劃軟件產業基地、科技興貿創新基地內的服務機構。
申報科技中介機構方向項目的單位,應是國家級示范生產力促進中心、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國家大學科技園、國家技術轉移示范機構、企業國際化發展機構、科技金融服務機構。
2. 產業化示范
申報高新技術產業化示范方向項目的單位,應是地方科技部門重點支持的企業或國家火炬計劃重點高新技術企業。
申報科技興貿示范項目的單位,應是地方科技部門重點支持的企業和國家火炬計劃重點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的項目產品已出口且出口規模不超過500萬美元。
3. 創新型產業集群
申報單位應在經批準開展試點的創新型產業集群內。
4. 科技服務體系
申報單位應在經批準開展科技服務體系火炬創新工程試點地區內的科技中介機構。原則上應是國家級示范生產力促進中心、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國家大學科技園、國家技術轉移示范機構、企業國際化發展機構以及相關金融服務機構等。
三、申報組織
(一)面上項目
1. 產業化環境建設項目通過地方科技廳(委、局)推薦申報。
2. 產業化示范項目由地方科技廳(委、局)組織專家評審后擇優推薦上報。推薦項目數量原則上不超過本省(區、市)2013年度火炬計劃產業化示范項目的立項數120%。
3. 產業化環境建設、產業化示范項目是由國務院有關部門管理的機構承擔的,也可通過國務院有關部門科技主管司局申報。
4. 同一單位當年度只能申報一項面上項目。同一項目不得以相同或不同名稱重復申報或多頭申報科技部當年度其它政策引導類計劃。
5. 正在承擔國家火炬計劃重點項目但尚未完成驗收的單位原則上不得申報面上項目。
(二)重大項目
1. 創新型產業集群項目
被認定為創新型產業集群建設試點的國家高新區管理機構或地市級科技部門負責提出項目建議,組織編寫項目申報書和概算說明書,每個集群各推薦1個項目。
省級科技部門負責組織本轄區內的項目推薦,審核項目申報書和概算說明書,并出具推薦函。
2. 科技服務體系項目
被認定為科技服務體系火炬創新工程試點的國家高新區管理機構或地市級科技部門負責提出項目建議,組織編寫項目申報書和概算說明書,每個單位各推薦1個項目。
省級科技部門負責組織本轄區內的項目推薦,審核項目申報書和概算說明書,并出具推薦函。
四、支持方式
(一)面上項目
產業化環境建設項目。擇優給予國撥經費支持,省級科技部門和承擔單位主管部門給予經費匹配。項目實施期限為2—3年。
產業化示范項目。以示范、引導為重點,科技部將與地方科技行政管理部門合作,提供市場推廣、培訓、國際化、信息化、宣傳等服務。項目實施期限為2—3年。
(二)重大項目
創新型產業集群項目。國撥經費原則上不超過1000萬元,子項目的國撥經費原則上不超過300萬元。項目實施周期原則上為3年。
科技服務體系項目。國撥經費原則上不超過1000萬元,子項目的國撥經費原則上不超過200萬元。項目實施周期原則上為3年。
五、申報流程
國家火炬計劃項目的申報采用電子數據和書面材料相結合的方式。
(一)面上項目
申請單位按要求進行網上注冊并填寫申報材料。地方或國務院有關部門、行業科技部門受理并審查后,報送以下材料:項目報送函、面上項目匯總表、國家火炬計劃項目地方推薦意見(請附在項目申請材料內)、申報紙質材料(一式一份,加蓋公章)、申報項目電子匯總數據。其中,報送函報高新司1份、火炬中心1份;其余材料報送火炬中心。
(二)重大項目
1. 國家高新區管理機構或地市級科技部門在申報中心進行注冊備案后登陸申報系統,按相應格式填寫項目申報書和概算說明書。報經省級科技部門審核后,將網上生成的推薦書打印1份(A4紙,均為正本),裝訂成冊,并由國家高新區管理機構或地市級科技部門、省級科技部門分別加蓋公章。
2. 省級科技部門將正式推薦函和項目申報書、概算說明書紙質材料一并報送科技部。其中,推薦函報送高新司1份、火炬中心1份;項目申報書、概算說明書一式1份,報送火炬中心。
附件2
2014年度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項目
申報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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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加快科技成果轉化應用,引導和支持企業研發新產品,增強企業技術創新能力,推動企業成為技術創新主體,2014年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簡稱新產品計劃)重點圍繞國家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推進節能減排工作,繼續加大對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技術含量高的新產品的支持力度。
根據“十二五”國家科技計劃管理改革的總體要求,新產品計劃按照“面向企業,引領產品創新;聚焦重大,突出國家目標;市場為主,加強政府引導;創新管理,鼓勵社會參與”的原則組織實施。現就2014年新產品計劃申報工作說明如下:
一、支持類別
新產品計劃項目分為重點新產品和戰略性創新產品兩類。
1. 重點新產品
重點新產品是指符合國家產業發展政策、在國內首次(或首批)開發成功,并開始有市場銷售或具有良好的市場應用前景,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明顯;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和自主品牌,技術水平高、附加值高、市場競爭力強的新產品。
2. 戰略性創新產品
戰略性創新產品是指在國民經濟發展中具有戰略價值、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具有顯著作用、對行業技術進步具有重大影響,取得重大技術突破、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具有較強市場競爭優勢的重大創新產品。在滿足新產品要求的前提下,戰略性創新產品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符合國家產業技術政策和其他相關產業政策,特別是符合當前國家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節能減排等重點支持方向;
(2)產品整體技術水平或其核心關鍵技術水平達到國際先進,在本行業或領域中能代表我國自主創新能力和水平的標志性產品;擁有核心發明專利,權益清晰明確;環保性能先進;擁有符合國際規范的質量保障體系,質量可靠;
(3)產品已進入市場銷售,具有明顯的市場競爭優勢,產業化前景和預期經濟效益良好;承擔單位擁有該產品注冊商標的所有權,產品品牌核心價值高;
(4)企業具有較強實力的研發機構和穩定的新產品研發團隊,在創新投入、商業模式、經營管理、市場推廣等方面具備良好基礎和較強優勢。
二、支持領域
支持領域詳見《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重點支持領域(2014)》(附件1)。
新產品計劃不支持以下產品:
(1)食品、保健品、飲料、煙、酒類產品及其生產中相關助劑和輔料等;
(2)化妝品、日用化工、一般紡織品、服裝、家具、家電、家裝建材等日用產品;
(3)用進口零部件(包括散件)組裝的產品;
(4)單純為軍工配套的產品;
(5)傳統手工藝品;
(6)單純改變花色、外觀與包裝的產品;
(7)動、植物品種資源;畜禽、水產等動物飼料及其添加劑;
(8)高能耗、高排放、污染環境的產品。
三、申報要求
1. 申報單位
凡在中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均可申報。同時,凡參加中國創新創業大賽由地區賽入圍全國賽的優秀企業可優先申報,并不受地方推薦限額限制(含2012年參賽優秀企業)。
2. 推薦單位
(1)地方科技主管部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科技主管單位(行業協會);
(2)國家高新區。今年選擇中關村、上海張江、武漢東湖等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作為擴大推薦單位第一批試點。
3. 申報限額
各推薦單位按限額推薦重點新產品(見附件2),戰略性創新產品1—2項。
4. 申報流程
(1)申報單位網上申報。
申報單位在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申報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進行注冊后登陸申報系統,在線填寫申報表提交至推薦單位后,將網上生成的申報表用A4紙打印,加蓋公章,并按項目申報材料清單(見附件3)所列順序裝訂成冊報送推薦單位。參加推薦單位試點的高新區內企業,原則上應通過所屬高新區推薦申報。
(2)推薦單位報送材料。
各推薦單位按照新產品計劃有關要求和標準對申報項目進行初選后,應按照推薦限額網上提交推薦項目材料,并將項目報送匯總表及紙質申報材料各一份寄至材料報送地址。
參加試點的高新區須通過所在地的地方科技主管部門(省或市)統籌報送材料,以避免重復。
5. 注意事項
(1)各推薦單位要切實加強對新產品計劃申報工作的組織管理,認真遴選推薦項目。
(2)申報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若發現弄虛作假,將不予受理。
(3)不得重復申報。
——申報單位本年度只允許申報一項新產品計劃項目,并且重點新產品和戰略性創新產品只能擇一申報。
——同一項目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多渠道、跨計劃重復申報,否則不予受理并取消申報資格兩年。
——已列入新產品計劃的同一產品項目不得再次申報,否則不予受理并取消申報資格兩年。若型號不同,則須提供新的授權專利及其說明、附圖和權利要求書等內容,以證明其有重大改進和創新,方可申報。
——規范產品名稱。應采用“型號+產品名稱”或“產品名稱+型號”(特殊行業除外)的填寫格式。產品名稱應避免過于寬泛,盡量不出現英文詞組或縮寫,并不得使用系列產品、研究開發、產業化等詞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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