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推進建設創新型云南行動計劃的實施,根據《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制定云南省自主創新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云政辦發〔2008〕183號)要求,現印發《關于進一步推動我省科研基地和科研基礎設施向企業和社會開放的若干意見》,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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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關于進一步推動我省科研基地和科研基礎設施向企業和社會開放的若干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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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科學技術廳??? 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云南省教育廳??????? 云南省財政廳
云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云南省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云南省政府國防科學技術工業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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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年二月五日
打印:李春梅????????????????? ????????校對:王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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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關于進一步推動我省科研基地和科研基礎設施向企業和社會開放的若干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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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推進建設創新型云南行動計劃的實施,根據《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大力加強自主創新促進云南經濟社會全面發展的決定》(云發〔2005〕16號)和《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云南省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的通知》(云政發〔2008〕131號),現就進一步推動我省科研基地和科研基礎設施向企業及社會開放,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科研基地和科研基礎設施向企業、社會開放的重要性
(一)科研基地和科研基礎設施向企業和社會開放是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的重要舉措。我省科研基地和科研基礎設施面向經濟社會發展,開展科學技術研究,解決重大關鍵技術和共性技術,是重要的戰略性資源,向企業和社會開放,有利于科技資源整合、共享,提高資源的使用效率,充分發揮自主創新在推動經濟社會發展中的決定性作用,促進我省經濟社會的持續協調發展與和諧社會建設。
(二)科研基地和科研基礎設施向企業和社會開放是實施建設創新型云南行動計劃的必然要求。建設創新型云南,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構建完善區域創新體系,實施一批重大創新工程,建設一批重大科技創新基地,轉變重點產業、重點企業發展方式,鞏固提升優勢、特色領域的科技創新水平和競爭能力,必須充分發揮科研基地和科研基礎設施的地位和作用。
(三)我省科研基地和科研基礎設施開放共享取得階段性成效。多年來,通過不斷推進科技管理體制、機制的改革,我省科研基地和科研基礎設施在促進人才培養和引進,推動產學研結合,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等方面取得階段性成果,有力提升了我省自主創新能力。2008年,我省建成大型科學儀器協作共用網絡服務平臺,實現大型科學儀器的整合與共享。但是,科研基地和科研基礎設施開放共享距離我省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尚有較大差距,需要進一步推動向企業和社會開放工作。
二、面向企業、社會開放科研基地和科研基礎設施的范圍、基本原則和工作目標
(一)政府財政資金投資(含補助)建立的科研基地和科研基礎設施屬于國家公共科技資源,除涉密或有特殊規定的,均應向企業及社會開放,履行社會責任和義務。開放的范圍包括公益類科研機構和高等學校內設研究部門;省級(國家級)實驗室和工程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科技公共服務平臺、重點企業技術中心;自然科技資源庫、科學數據機構、科技文獻信息機構;各類分析測試中心、科研儀器設施、實驗和觀測場所;科技類標本館、陳列館等。
鼓勵省屬轉制科研機構、企業和有關單位以自有資金投資建立的各類科研基地和科研設施積極創造條件向企業和社會開放。
(二)我省科研基地和科研基礎設施向企業和社會開放應遵循以下基本原則:一是堅持公益性原則,實現政府性資源支持建設公共科技服務平臺與設施的目標;二是堅持有償共享原則,不以贏利為目的,突出社會效益;三是堅持支撐創新原則,發揮增強我省自主創新整體水平的作用;四是堅持科學技術普及原則,不斷提升公民科學素質,讓人民群眾享受到科技進步帶來的實惠;五是堅持歸口指導管理原則,各有關主管部門分別負責對開放工作的指導管理和績效評價,提升開放效率。
(三)我省科研基地和科研基礎設施向企業和社會開放的工作目標:實現有序開放、提高效率;互惠互利、促進交流;服務社會、管理規范。到2010年,基本建立和形成科研基地和科研基礎設施向企業和社會開放的制度,大型科研儀器設備、科技文獻信息等科技資源實現全社會共享,提高使用效率。
三、科研基地和科研基礎設施要以多種形式向企業、社會開放
(一)科研基地和科研基礎設施要在網站主頁開辟對企業和社會開放的信息交流服務專欄,發布開放的相關管理辦法、優勢學術技術領域、成果轉化和技術轉移服務、聯合研究開發和科學技術普及等工作信息。
(二)科研基地和科研基礎設施用財政性經費購置的大型科學儀器設備必須加入協作共用網,確保設備處于良好狀態,并培育專業化的技術和管理人才,積極為企業和社會提供共享服務。鼓勵自有資金購置的符合條件的儀器設備納入大型科學儀器協作共用網。所擁有的標準物質、標本和樣品、科學數據、科技文獻信息等要與企業和社會共享。
(三)科研基地和科研基礎設施要通過“走出去,請進來”等方式,根據企業和社會需求,設立客座教授、訪問學者工作室,積極開展科技培訓。有條件的機構,應積極與企業聯合培養研究生、共建博士后流動站。有管理運行經費的機構,應設立開放基金和開放課題并予以經費資助等。
(四)科研基地和科研基礎設施要加強與企業合作開展自主創新,特別是要加強與中小企業的合作,大力推進產學研結合,加速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轉移,積極為中小企業發展提供科技支撐。要加強與州(市)、縣等地方合作,努力提升地方科技進步,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
(五)科研基地和科研基礎設施在科技活動周、科普日等重大科普活動期間,實行集中開放,并積極創造條件,建立長期向社會開放制度,提高公眾的參觀、學習興趣。特別要針對中小學生,組織開展多種形式和系統性的科學探索和科學體驗活動,培養青少年創新意識和能力。
(六)科研基地和科研基礎設施要將對企業和社會開放納入年度工作計劃,并通過網站公開發布。政府財政性資金投資(含補助)新建立的科研基地和科研基礎設施要將對企業和社會開放作為建設內容之一,并納入考核。
四、加大對面向企業、社會開放的科研基地和科研基礎設施的支持
(一)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大力加強自主創新促進云南經濟社會全面發展的決定》和《云南省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把科技基礎設施建設納入全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建設創新型云南行動計劃,并納入各相關主管部門職能職責范圍管理的投資計劃,加大科研條件建設經費投入,對科研基地和科研基礎設施的基礎條件平臺工作給予重點支持,不斷改善科研裝備和基礎設施。
(二)各有關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激勵開放的經費補貼機制,積極引導和鼓勵科研基地和科研基礎設施向企業和社會開放、服務,按照支持改革與發展的要求,不斷深化體制、機制創新工作,逐步提高公益類科研基地和科研基礎設施運行經費的保障水平。對以產學研結合方式和單位自有資金投資建立的科研基地和科研基礎設施,要將對企業和社會開放作為支持其進行創新能力建設的重要考核內容。
(三)省各類科技計劃要健全和完善“項目、基地、人才”統籌機制,加大面向企業和社會開放的科研基地和科研基礎設施承擔項目的扶持力度。對高質量完成科研任務的應根據需要滾動支持;對以產學研結合方式申請的項目應加大投資強度;對以科研基地和科研基礎設施為主承擔的項目適當提高設備購置費用比例。
五、建立科研基地和科研基礎設施向企業、社會開放的績效評價機制
(一)建立科研基地和科研基礎設施向企業和社會開放的年度報告制度。科研基地和科研基礎設施每年初形成年度報告,反映上年度履行開放職責義務、產學研活動、服務業績、科技培訓和科普活動等情況,報送主管部門并抄送有關部門。
(二)建立健全科研基地和科研基礎設施向企業和社會開放的績效評價制度。各有關主管部門要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健全所屬科研基地和科研基礎設施向企業和社會開放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和評價辦法,重點對開放運行情況、服務質量等進行定期考評,考評結果作為核定開放補貼經費的重要依據。成績突出的,應予以表彰獎勵。
(三)建立科研基地和科研基礎設施向企業和社會開放的社會監督機制。科研基地和科研基礎設施開放工作的相關管理辦法、年度工作計劃、年度工作報告、績效評價結果等必須通過網站等向社會發布,接受公眾的評價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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