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文丨陳根
數字化社會的降臨,讓數字遺產的處理成為了全球的新近難題。當前,各類數字賬戶已經深度嵌入人們的生活。對數字世界的“居民”而言,數字賬戶早已超越了工具屬性,人一旦離世,包括電子郵件、社交平臺賬號、博客或其他可能具有重大經濟、個人價值的數字賬號就將成為個人在虛擬世界的“數字遺產”。
《中華遺囑庫白皮書(2020年)》顯示,2020年度有10.69%的80后在遺囑中提及虛擬財產。90后的遺囑中,這一數字則提高到21.35%,其中不乏微信、QQ等處于模糊地帶的“軟資產”。
并且,第一批成規模的互聯網用戶已經普遍在40歲左右,也就是說,即便不考慮早逝的個體,再過20年,數字遺產也將成為擺在社會面前的重要問題。
無疑,數字遺產涉及人格權和財產權,對公民而言具有重要價值,但是現有的案例中,對數字遺產的保護卻陷入了困境。在這樣的現實之下,數字遺產如何走向,自然成為了社會的聚焦。
2020年6月,Raconteur.net公布了一張名為“數據中的一天”的信息圖,其中,包括了2940億封電子郵件;50億次搜索;4PB數據,包括3.5億張照片以及1億小時視頻,僅僅是Facebook;650億條消息,僅僅是WhatsApp,等等。
并且,根據Raconteur的預測,隨著物聯網技術的全面進化,一輪嶄新的數據量爆發浪潮還在到來。到2025年的時候,全球互聯網用戶每天創建的數據量預計將會高達463EB。
《2020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也顯示,2020年互聯網上網人數為9.89億人,全年移動互聯網用戶接入流量1656億GB。有業內人士估量,這些數據能夠裝滿8000萬個2TB硬盤。與此同時,創造這些海量數據的用戶群體,“新陳代謝”的步伐也從來沒有停頓過片刻。
根據BBC的報道,早在2012年的時候,成立僅8年的Facebook就已經承載了大約3000萬名逝世用戶。曾有研究人員分析部分頭部平臺用戶賬號變化情況,認為:到21世紀末或下個世紀初,一些平臺生理死亡的數字用戶,將超過活著的用戶,其數量以十億計。
在這樣的背景下,這些逝者留下的數據,也就是“數字遺產”。這些遺產不可避免地成為了必須對待的技術與倫理問題。作為數字時代新近的概念,數字遺產主要指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網絡權益和財產。
數字遺產也可粗略地分為兩類,一類是與物質財產有關的虛擬財產,包括支付寶中的余額、淘寶網店、游戲裝備等;另一類是具有人身屬性的網絡遺產,譬如微博這樣的社交平臺賬號、儲存在云端的文件、照片等。
前者與傳統財產更為相近,有明顯的財產屬性,目前已有合規合法的繼承流程,一般只需向平臺提交死亡證明、親屬關系證明、繼承人身份證件等相關文件便可順利繼承。相較之下,具有人身屬性的數字遺產由于涉及到人格權和網絡技術倫理的問題就比較難以解決。
并且,對于“有明顯的財產屬性”的劃分,爭議也仍未解決,部分人們認為其既有裝備、預存等“硬資產”,也有聊天記錄、社交人脈、會員等級等“軟資產”。尤其是一些擁有大量粉絲的微信公眾號、直播賬號,有許多重要人脈的社交賬號等,都是投入大量金錢、精力積淀的資源,也應該具備一定的財產屬性。
無疑,數字遺產涉及人格權和財產權,對公民而言具有重要價值。從保護用戶權益的角度看,討論數字遺產的歸屬和繼承問題,也已成為互聯網時代遲早要面對的問題。
不可否認,數字遺產的繼承有其必要性。
一方面,數據已經成為現代社會重要的商業資源,將數據作為一種財產來看待有一定的合理性。大部分普通人的網絡遺產既沒有商業價值,也缺乏人際關系價值,準確地說,只能被稱為“數字遺物”。但財產權概念的內涵與外延始終是在動態變化之中的,更何況對于逝者家屬而言,這些數字遺物或許具有難以衡量的情感價值。
另一方面,按照目前的“游戲規則”,逝者家屬被排除在賬號管理之外,平臺顯然沒有動力管理這些沒有流量的賬號,容易使逝者的數字賬號成為不法分子竊取的目標。近年來,多家頭部互聯網公司都曾發生過用戶信息遭泄露的事件,而部分平臺還曾發生用戶閑置賬號被用于關注營銷號、推廣廣告等竊用現象。
然而,即便數字遺產的繼承有其必要性,但人們對數字遺產的繼承依然存在諸多困惑與擔憂。日本NHK電視臺曾經在《close-up?現代+》節目當中公布過一項調查,55%的日本網民對于“如何處理數字遺產”感到不安。不僅如此,“全然不曉得該拿數字遺產怎么辦”的日本網民比例,更是高達95.2%。
在日劇《人生刪除事務所》中,一家名為dele.LIFE的事務所專門負責替委托人解決死后的后顧之憂——清理不愿被人知曉的電子數據。這大概是生于互聯網時代的人們夢寐以求的服務。
事實上,許多人一想到自己在各個社交平臺人格分裂似的發言和自我表演可能在死后曝光,就感到不亞于二次死亡的羞恥。這也就不難理解為什么“死前要一鍵注銷所有賬號”、“掀開棺材板也要把硬盤格式化”的打趣總是能得到網友高贊了。
在文化品牌“未讀”發起的“網上遺產大辯論”中,4683人表示不愿意在離世后讓家人查看自己的網上隱私,占調查參與者的83%。但當被問到“希望你的朋友圈等網上遺產被永久保存還是即刻刪除”這一問題時,許多人開始猶豫。最終,53%的參與者選擇永久保存,47%則希望即刻刪除。
人們對數字化的遺物態度不可謂不矛盾,一方面,人們期待保存在這個世界的痕跡和回憶,另一方面,隱私二字像一根針,時刻攪起人們心中的不安。這種不安不僅是對于逝者的,也是對于繼承人的——打開一扇去世家人的房間門和破解家人的微博密碼,哪一個需要跨越更大的心理障礙?
不可否認,作為互聯網的使用者,任何人都不能確保“數字遺產”中的所有內容都適合向親屬公開,更別說許多內容有著具體的語境,脫離語境的理解勢必發生扭曲。當然,無論是保留還是刪除,對于已經撒手人寰的用戶來說,已經沒有選擇的機會。正因如此,數字遺產的繼承討論才更顯得慎重。?
數字遺產的繼承一直充滿爭議,但各大廠商和平臺依然做出了探索“數字遺產”的努力。比如,今年6月,蘋果就在全球開發者大會上嘗試提供一個可能的答案——數字遺產計劃。用戶在賬戶中添加遺產聯系人后,若用戶意外離世,被設定為遺產聯系人的用戶即可申請訪問?iCloud?上的相關內容。
該功能的推出,也意味著,蘋果將支持用戶的“數字遺產”得到繼承。該項服務將允許用戶在生前指定數字遺產聯系人,一旦確認離世,該聯系人可以申請訪問逝者的照片、信息、備忘錄、通訊錄、文檔等數字遺產。
接著,今年7月,騰訊也公開了“數字資產憑證繼承轉移中的信息處理方法和相關裝置”專利。該專利主要包括確定用戶的生命周期結束、獲取用戶的遺囑、對數字資產統一維護和繼承人資產轉移等內容。
誠然,《民法典》已經將虛擬財產納入了遺產的范圍,但正如小黑在之前的文章中所說,到目前為止,人們對虛擬財產如何繼承甚至能否繼承,都還有一定的疑問。在這樣的情況下,不論是蘋果推出的數字遺產計劃,還是騰訊的相關專利,都不啻對這個問題的解答之一。
這是一個好的開始,當然,這些計劃,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依然需要面臨諸多障礙。首先,就是屬性障礙。數字遺產特有的占有“雙重性”決定了用戶一般情況下只有賬戶的使用權而無所有權,而且用戶不具有所有權往往是用戶在接受服務之初與社交媒體平臺簽訂的用戶條款中明確規定的。
其次,死者和生者存在利益相悖。實現數字遺產繼承有可能違背服務商保護用戶——也包括死亡用戶個人隱私的協議條款。死亡用戶社交媒體中存儲的不僅是死者自己的隱私,也涉及與死者交往密切的其他在世用戶的隱私。
再次,成本障礙。實現數字遺產繼承需要服務商保留大量冗余數據,若要求繼承者過多必然帶來諸多成本問題,這些高昂的成本到底該由誰來承擔也是實現數字遺產繼承不得不面對的問題。
因此,政府方面需要在民事或網絡相關法律法規中完善數字遺產保護與繼承方面的制度。通過制度設定標準的契約,降低數字遺產糾紛解決的成本。相關部門可出臺明確的規定要求服務商修改不利于數字遺產繼承的用戶條款,要求其設置數字遺產繼承的明確指令,同時保留用戶刪除所有私密信息的選項。
此外,國內各大服務商制定的用戶條款普遍不支持賬戶的轉讓,也并沒有涉及數字遺產繼承的相關規定。因此,服務商或可為在線服務提供主動的選擇,確定和尊重用戶意愿。
例如,若繼承人不愿繼續使用賬戶,可允許其拷貝部分內容,同時要求繼承人簽署涉及隱私內容的保密協議或針對網絡公司的免責協議。考慮到成本問題,可允許服務商在服務條款中表明數字遺產繼承服務會收取合理費用。
用戶方面,則應給予老年用戶更多提示,請其妥善安排死亡后的社交媒體賬號。用戶自身也應培養數字遺產保護意識,在生前準備好遺囑或資產清單,交代想保留或銷毀的數字遺產,然后把已擬備的資產清單放在容易取得的地方,以協助家人或任何指定的繼承人。
人們總說,一個人的死亡,首先是肉體的消逝,其次是社會關系的結束,最后是漸漸地被人遺忘。在這個意義上,或許,數字遺產的繼承不僅僅是對財產的規劃,也將成為一個人不被這個世界忘記的憑證。
更多精彩內容,關注鈦媒體微信號(ID:taimeiti),或者下載鈦媒體App
2022-09-14 鈦媒體 App發布了 《星巴克加碼中國市場,未來三年要新增開3000家門店|鈦快訊》的文章
2022-08-11 鈦媒體 App發布了 《白云山麾下公司虛抬藥價“把戲”,被拆穿了》的文章
2022-07-06 鈦媒體 App發布了 《為了幫00后卷王找到工作,簡歷修改師們拼了》的文章
2022-07-06 鈦媒體 App發布了 《威尼斯向游客收“進城費”,國內城市如何借鑒?》的文章
2022-03-25 鈦媒體 App發布了 《蔚來2021年財報發布:年營收361億元,整車毛利率達到20.1%》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