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升級,加大了打擊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交易炒作的力度。
6月21日晚間,人民銀行發布重磅消息稱,近日,人民銀行有關部門就銀行和支付機構為虛擬幣交易炒作提供服務問題,約談了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郵儲銀行、興業銀行和支付寶(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等部分銀行和支付機構。
這是監管機構從銀行和支付端再出重拳,打擊加密數字虛擬幣交易炒作的又一新舉措。人民銀行表態,要“及時切斷交易資金支付鏈路”。
央行發布約談機構公告后,加密貨幣迅速跳水。比特幣盤中跌幅一度逼近10%,并跌破32000美元/枚;以太坊一度跌超10%,跌破1900美元/枚;幣安幣、艾達幣跌超5%,狗狗幣跌近16%,瑞波幣跌超8%。相較于年內高點,比特幣、以太坊等虛擬貨幣跌幅均超過了50%。
人民銀行在公告中表示,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擾亂經濟金融正常秩序,滋生非法跨境轉移資產、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風險,嚴重侵害人民群眾財產安全。各銀行和支付機構必須嚴格落實《關于防范比特幣風險的通知》《關于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等監管規定,切實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不得為相關活動提供賬戶開立、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產品或服務。
人民銀行還指出,各機構要全面排查識別虛擬貨幣交易所及場外交易商資金賬戶,及時切斷交易資金支付鏈路;要分析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的資金交易特征,加大技術投入,完善異常交易監控模型,切實提高監測識別能力;要完善內部工作機制,明確分工,壓實責任,保障有關監測處置措施落實到位。
隨后,前述銀行和支付機構紛紛發布公告作出積極響應,均重申不開展、不參予任何與虛擬貨幣相關的業務活動。
包括工行、農行在內的五家銀行公告稱,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利用該行賬戶、產品、服務、渠道進行代幣發行融資和“虛擬貨幣”交易;將持續加強監測,一經發現,有權采取暫停相關賬戶交易、注銷賬戶等控制措施,并將相關信息報告有關部門。
支付寶公告稱,將從四個方面進一步加大對相關交易的打擊力度:
一是繼續嚴密監控排查涉及虛擬貨幣的交易行為,對重點網站和賬戶建立巡查制度,一經發現立即封堵;
二是加強支付交易環節風險監測,嚴禁虛擬貨幣轉賬交易,部署風險算法模型,加強異常交易監測,對嫌疑付款方風險提醒、收款方進行限權;
三是加強商戶管理,嚴禁虛擬貨幣商戶準入,并持續對簽約商戶進行風險監測,一旦發現商戶從事虛擬貨幣交易,將其納入黑名單,禁止后續合作;
四是加強虛擬貨幣風險提示,通過風險彈窗、消息推送等方式強化用戶宣傳和警示教育。
支付寶強調,不提供任何輔助性技術服務和能力;如發現任何虛擬貨幣交易,會立即停止相關支付服務,并將及時報告有關監管部門。
本次公告中提到的《關于防范比特幣風險的通知》發布于2013年12月,該文件指出,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應當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公告中提到的《關于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則發布與2017年9月,該文件明確,代幣發行融資是指融資主體通過代幣的違規發售、流通,向投資者籌集比特幣、以太幣等所謂“虛擬貨幣”,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準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今年5月以來,我國監管部門持續加強對虛擬貨幣領域的監管和整治。
5月18日,互聯網金融協會、銀行業協會、支付清算協會聯合發布的公告要求,會員機構不得開展虛擬貨幣交易兌換以及其他相關金融業務,堅決抵制虛擬貨幣相關非法金融活動,不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賬戶和支付結算、宣傳展示等服務,同時提示社會公眾加強風險防范意識,不要參與虛擬貨幣相關交易炒作活動,謹防個人資金受損。
5月21日,國務院金融委第五十一次全體會議明確提出,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為,堅決防范個體風險向社會領域傳遞。這也是金融委首次提出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為。
此后,多地展開了針對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為的打擊。不到一個月之內,內蒙古、云南、青海、四川等部分電價較低地區已經密集出臺文件要求停止虛擬貨幣“挖礦”行為。
(本文首發鈦媒體App,作者|蔡鵬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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