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秋至
來源:GPLP犀牛財經(ID:gplpcn)
5月11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颯拉商業(上海)有限公司,因生產、銷售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被靜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沒收違法所得1231.03元,罰款7076.81元,責令停止違法行為。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為滬市監靜處〔2021〕062021000101號,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是RAMON RENON TUNEZ。
(圖源: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公開資料顯示,颯拉商業(上海)有限公司是ZARA的關聯企業,2005年10月31日在上海市工商局登記成立。ZARA是西班牙Inditex集團旗下的一個子公司,它既是服裝品牌,也是專營ZARA品牌服裝的連鎖零售品牌。
針對此次事件,網友表示,處罰太輕,都不夠個熱搜錢,罰款過少,相當于鼓勵犯罪;其中也有網友吐槽其質量太差,有評論表示,ZARA的衣服洗一次就縮水變形了。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ZARA此前多次因為生產、銷售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被處罰。
2017年11月22日、2019年4月10日、2020年9月10日,都曾因生產、銷售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被上海市監局行政處罰,責令整改。
此外,2019年7月8日,ZARA因不標明價格、不按照規定的內容和方式明碼標價,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標明的費用,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其他行為,而被行政處罰,罰款5000元。
(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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