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禾涼
來源:GPLP犀牛財經(ID:gplpcn)
2021年3月24日,中國證監會披露信息顯示,海通證券和海通資管因存在未審慎經營等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采取暫停投顧業務等監管措施。
來源:中國證監會
據公告,因在開展投資顧問、私募資產管理業務過程中存在未審慎經營、未有效控制和防范風險、合規風控管理缺失等違規行為,海通證券被采取責令暫停為機構投資者提供債券投資顧問業務12個月、增加內部合規檢查次數并提交合規檢查報告的監管措施,海通資管被暫停為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管產品提供投資顧問服務12個月、暫停新增私募資管產品備案6個月的監管措施。
據公告,中國證監會對多名直接責任人及負有管理責任的人員采取認定為不適當人選2年等監管措施。
據公開資料,海通證券成立于1988年,涉及證券期貨經紀、投行、自營、資產管理、私募股權投資、另類投資、融資租賃、境外銀行等多個業務領域,而海通資管則為海通證券全資子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這并不是海通證券和海通資管第一次被監管合體點名。
2021年1月8日,海通證券和海通資管,因違反銀行間債券市場相關自律管理規則被警告,并被責令針對相關事件中暴露出的問題進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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