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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文丨音樂先聲(ID:nakedmusic),作者丨Echo,編輯丨范志輝
美東時間3月15日,馬斯克在社交媒體Twitter上發推稱,他將以NFT形式出售一支歌,并附上了相關電音歌曲的音頻視頻。這一推文發出一小時后立即收獲6萬多點贊。不久前,馬斯克女友Grimes在20分鐘內成功拍出十首NFT形式的歌曲,成交價為580萬美元。
上周四,NFT形式的畫作《每一天:最初的5000天》,在佳士得拍賣行以6934萬美元(約合4.5億元)成交。這一價格不僅刷新虛擬藝術品拍賣成交價記錄,也將創作者Beeple送上在世藝術家售價前三的的寶座,引發市場熱議。更為詭異的是,Twitter CEO Jack Dorsey最近把自己在Twitter發的首條推文也以NFT的形式拍賣,本月7日有人出價250萬美元。
NFT到底是什么?為何引得眾多大佬跟風?NFT藝術品的成交額又為何如此驚人?它有什么獨特之處?無數個問號盤旋在吃瓜群眾的腦中……
NFT的全稱是Non-Fungible Token,被解釋為非同質化代幣,區別于可以等價交換的代幣,如比特幣、以太坊等。由于其非同質化、不可拆分的特性,它也被理解為數字證書的載體,可以和現實世界中的一些商品進行綁定。
NFT的綁定對象不限于藝術作品,還包括虛擬寵物、明星卡片、游戲裝備等。關于NFT的首次風靡也是關于游戲的,“加密貓”(CryptoKitties )就是最早的 NFT。這是一個帶有游戲和交易性質的區塊鏈產品,玩家可以隨機生成、繁殖、收集和交易數字小貓,每只貓都是獨一無二的,擁有自己的編號。
但從最近的案例來看,是NFT在藝術作品上的應用將它帶入了一個新的市場高度和風靡程度。因為NFT的關鍵創新之處在于提供了一種標記原生數字資產所有權的方法,且該所有權可以存在于中心化服務或中心化庫之外。這就保證了NFT依然是數字化且公開的,任何人都可以復制一個基本上一模一樣的NFT。但是,只需要比對合約地址即可確認該NFT 是否為“真”。
憑借這一特質,NFT通過對所有權的確立和真實性的驗證,為數字藝術品創造了一種“稀缺性”,這恰恰是數字世界中可以無限復制的藝術品最需要的。簡單來說,數字藝術品在本質上是可以立即復制和分發到世界各地的,NFT藝術品也不例外,但是購買NFT可以為客戶提供所有權證明,而不管有多少個數字拷貝。
除了NFT本身特性與數字藝術品的內在契合性之外,引爆其市場的還有外部環境因素。近來,盡管有些投資以同樣快的速度回落,但最近許多類型的投資已達到或接近歷史最高水平。比特幣就一直在創造記錄,NFT的火爆也是幣圈向榮的跡象之一。
此外,還有疫情加速了賽博時代到來這一歷史因素。
疫情期間,我們越來越多地盯著數字屏幕,包括音樂在內的多個藝術領域的生態都加速向數字世界發生遷移。NFT的應用,正是將現實世界中物品的唯一真實性向數字世界進行遷移的關鍵手段,尤其是彌補了藝術品數字化之后稀缺感的喪失,雖然其本質可能只是一種幻覺的提供。
音樂與視覺藝術不同,它在NFT鼓勵的銷售活動中沒有廣泛的應用基礎,也沒有創下過6千萬美元的高額交易記錄。目前為止,音樂圈在NFT方面表現最好的人往往都與狂熱的加密社區有著預先存在的聯系,比如馬斯克和他的女友。
但是近年來,越來越多的音樂人意識到,流媒體時代的到來已經使得他們更難從音樂中賺錢。因此,許多先鋒音樂人開始了人為稀缺性的嘗試,NFT無疑是他們不愿意錯過的方式之一。
從去年開始,音樂圈就開始與NFT建立聯系。比如,加拿大音樂制作人Deadmau5于開始銷售用于虛擬貼紙的NFT,美國搖滾樂隊Portugal. the Man則稱“加密貨幣是新的搖滾樂”。最近,很多主流音樂人也出現了諸多試水成功的案例,NFT已然風行音樂圈。
在Grimes拍賣的同一周末,電子音樂人3LAU售出了1,160萬美元的NFT專輯,也是世界上第一張代幣專輯;而拉丁裔歌手Ozuna又以約80萬美元的價格售出了一批NFT歌曲。本周,英國電子音樂組合Disclosure在Twitch上發行了首歌曲,并將其作為NFT出售;加拿大電子音樂制作人Jacques Greene通過NFT拍賣了新單曲的發行權。據悉,美國搖滾樂隊Kings of Leon也正準備有所行動。
NFT這一幣圈“新寵”受到音樂行業的歡迎其實并不意外,畢竟音樂圈一直念念不忘比特幣。
NFT依賴于區塊鏈,這也是比特幣和其他加密貨幣所共用的一項底層技術。區塊鏈相當于一個可信的、防篡改的分布式賬本,音樂行業的眾多擁護者多年來一直堅持認為,將區塊鏈應用于音樂產業將有助于改善音樂人的收入狀況。究其依據,則是區塊鏈可以實現即時收益和收益前置,甚至將音樂人打造為一個可以在鏈內實現與粉絲自主、循環交易的“個人經濟體”。
而今天音樂圈繼續追捧NFT的原因,除了上述提到的區塊鏈這一技術優勢,其最大的吸引力之一是對產品創建人在二級市場的收益保障。
據悉,NFT在首次銷售后就可以提供持續付款。如果NFT數字證書后續在二級市場上出售,則創建者將獲得購買價格10%的報酬,并且在以后的任何銷售中都將繼續沿用。
此外,疫情下的歌曲版權交易熱潮也是如今NFT風行音樂圈的不可忽視的一項影響因素。面對新冠疫情給音樂市場帶來的沖擊,優質音樂版權價值具有的穩定、長久、可預見等抗風險特性在流媒體經濟中已被證明,尤其是這期間經典老歌的消費激增,成功吸引了一大批手握重資的資本重倉版權投資。
NFT與版權的共同點,在于它們都是標志藝術家所有權的重要方式。當版權交易熱潮帶來了音樂版權資本化的趨勢,NFT則進一步將其金融化。從這一角度來看,NFT進入音樂圈的交易場可以說是水到渠成。
當我們嘗試去厘清NFT究竟能為音樂行業帶來什么時,我們便不可避免要回到音樂圈對于是否應用區塊鏈的爭議上來。
大多數擁護者將區塊鏈視為一種將音樂人的報酬獲取民主化的方式,在這種方式下,普通音樂人最終可以像巨星一樣輕松賺錢。同時,服務于粉絲經濟是區塊鏈技術在比特幣時期就已經提及的,NFT身上也依舊被抱有此種期待。
但從NFT在音樂圈的銷售案例來看,NFT或許恰恰相反,目前來看,它只適用于那些有著狂熱的收藏欲望以及雄厚資產的超級粉絲。
正如數字藝術家Mat Dryhurst所言:“NFT可能會給音樂家帶來他們在最近的互聯網上所缺乏的經濟影響力。但是,迄今為止他們所做的只是創造更多的個人贏家,而不是改變游戲規則。”
資本市場總是很樂意與技術進步主義達成共識,比如技術專家總是試圖讓我們相信,無論未來是什么樣,Web3.0總是比Web2.0更適合音樂人,流媒體經濟總是比唱片經濟更能讓音樂人賺錢,因為它具有病毒式的經濟性和關注度。
正如NFT的鼓吹者總是試圖說服我們,它比之前的加密貨幣優越,而不去談論從比特幣時期就存在的成本問題。根據行業分析師Cherie Hu的說法,創建NFT的成本至少為70美元,這意味著代幣的價格將從100美元附近的某個地方開始。
更何況,企業家們也并不真正地去研究如何應用這項技術以使它更有益于創作者。不久前,行業還被有關基于區塊鏈的新音樂傳輸系統的建議所淹沒,那時候,比特幣對音樂藝術家的承諾是——“您可以為音樂收取任何費用”和“拿走所有的錢”。但到了關鍵節點,企業家便將那些為音樂人爭取權益的區塊鏈相關提案束之高閣。
回到故事源頭,NFT與商品音樂的誕生語境何其相似,他們的遭遇與金融市場的奇想有關,也與藝術獨創性有關。從機械復制時代的藝術到數字復制時代的藝術,NFT是重新賦予藝術品靈韻的一類革新還是僅僅只是進一步抽空藝術品靈韻的金融工具?
就目前而言,NFT看起來不像是解毒劑,而是風險資本家和他們的朋友“購買感覺”的一種方式。社會批評家Rob Horning指出,NFT藝術品的天價拍賣中有著這樣一種邏輯——互聯網上有一串字符證明您“擁有”某種東西,比體驗某種東西更重要。這難道不空洞嗎?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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