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洪偌馨 董云峰著
出版社:浙江大學出版社
策劃方:杭州藍獅子文化創意有限公司
出版時間:2021.1
助貸,這個誕生于十多年前并且一直頗為小眾的業務模式,在金融科技化提速和零售金融大爆發的檔口成了連接器、加速器。
一方面,它讓那些陷于發展瓶頸的持牌金融機構找到了破局的契機;
另一方面,它讓正在“去金融化”的金融科技公司得以延續自己的價值。于是,一個并不新鮮的業務模式卻在新金融時代連接了上千家企業,撬動了萬億元市場。
監管的憂慮在于,助貸在喚醒一個新市場的同時,風險也在潛滋暗長。在巨大的增長和利益面前,一些銀行出讓了風險管理的核心能力,也丟棄了服務當地、不跨區域的經營原則。
但硬幣的另一面是,從2018 年開始,隨著金融科技與金融行業的融合日益加深,助貸模式已經成為互聯網貸款發展的一大推手,并且日益成為零售金融發展的重要助力,這對于整個信貸領域都是一次重大變革。
助貸帶著特殊的政策使命而生,也因為商業化的需求而得以延續,最后隨著新金融的爆發被推至風口。
從2007 年中安信業與國家開發銀行(簡稱國開行)的微貸試驗,阿里巴巴與建行、工行的網商貸試水,一直到近年來助貸的大爆發以及2017 年年末現金貸及網絡小貸整治的落地,助貸已經走過了十多年的時間。
在這期間,助貸模式演變出了一些不同的形態,參與方也變得越來越多元。所以,在展開它的發展史之前,我們先來界定一下它的概念、范疇以及與聯合貸款的關系。
此前流傳出的一份《關于就聯合貸款模式征求意見的通知》對于“聯合貸款”的定義是:“貸款人與合作機構基于共同的貸款條件和統一的借款合同,按約定比例出資,聯合向符合條件的借款人發放的互聯網貸款。”
所以,我們可以簡單地把聯合貸款看作助貸模式的一種,只是它涉及的是兩個持牌機構,并且雙方都要出資,共同承擔風險、分享收益。在后文中,助貸和聯合貸款都有提及,這主要源于不同的發展階段哪種提法更主流。
簡單來說,助貸業務涉及資金方和助貸方兩端。其中,以資金來源來看,銀行、保險、信托、財務公司、小貸公司、金融公司等都可能成為資金提供方。但從規模來看,銀行資金的占比最大(因為不少信托計劃背后的資金也來自銀行),是最重要的放貸主體。
助貸方則可分為持牌機構和非持牌機構,前者又可分為兩大類,銀行(既可以作為資金方,也可以成為他行的助貸方,例如,新網銀行、微眾銀行等)和部分金融科技公司(它們通常通過旗下的小貸、網絡小貸、融資擔保等牌照展業)。
而非持牌的助貸機構則包括一些無小貸、網絡小貸、融資擔保等牌照的金融科技公司、P2P 網貸平臺、數據公司等。在新的監管要求之下,這部分機構不得直接參與貸款的發放(即聯合貸款),主要為資金方提供獲客、風控等服務。
從過往的分工來看,助貸方通常承擔著核心風控的職能,換言之,誰扮演這個角色誰就被視為助貸方。例如,在微粒貸的案例中,兩方都是銀行的情況下,微眾銀行就更像助貸方。
而在收益和風險的分配上情況則更為復雜。如果從資金方的角度來看,可簡單分為承擔風險或者不承擔風險兩種,盡管在兩種模式下資金方都獲得利息分成,但后者卻更接近于固定收益。
按照業內人士的說法,從操作來看,前者是零售業務的做法,后者更像對公業務,即重點在于考察助貸方這個主體的能力(包括業務能力、股東背景、資金實力等),并給予一個授信額度,對于單個申請人的風控審核則較弱。
因為在此模式下,助貸方實則做了“兜底”,一般會交納一定比例的保證金(通常為5%~10%,若壞賬過高則相應地提高比例,或回購壞掉的資產)。
另一種常見的方式就是引入第三方擔保公司、保險公司等。盡管監管已經三令五申,但在實際操作中,除了聯合貸款模式(因為收益和風險基本按照各自的出資比例共同分享和分擔),助貸方很難在不提供“兜底”的情況下獲得銀行等機構的資金。
2007 年,助貸萌芽如果追溯助貸模式在中國的興起,2007 年無疑是一個標志性的節點。2007 年,經過了相當長一段時間的調研和論證,國開行深圳分行、建行深圳分行聯手深圳的一家小貸公司——中安信業開始了一場微貸“實驗”,將在國外已發展較為成熟的“商業銀行+ 助貸機構”模式本土化。
其中,國開行提供資金(建行是項目的結算代理行),而中安信業則提供獲客、風控、貸后等全流程服務。為了確保助貸機構盡職盡責,以及銀行資產的風險可控,當時在風險分擔機制上也做了諸多創新。
至于中安信業,這家小貸公司曾經是中國小額信貸的“黃埔軍校”,它的創始人是一個名叫保羅·希爾的美國人,也是推動中國小貸行業向數字化、規模化進階的關鍵角色。
中安信業還是國內最早嘗試以發放無抵押、無擔保的信用貸款為主的小貸公司之一,這種“小而分散”的信用貸款+ 標準化的線下獲客+ 自動化的審批流程的模式,與后來很多小貸公司、P2P 公司、消費金融公司所采用的模式并無本質的差異。
這也可以看作中國小貸公司的第一波數字化變革,它大大降低了小貸公司的展業成本、提高了效率,并讓小額信貸的規模化發展成為可能,也為助貸模式的出現打下了基礎。
按照最初的約定,小貸公司需要提供一部分資金到建行的共管賬戶參與放款,當利息和本金收回后優先償還銀行助貸貸款的本息。如果小貸公司代理的這部分貸款質量出現惡化并超過約定的比例,銀行方面則有權叫停合作。
其實,這種風險分擔機制與現在我們說的保證金模式類似。而從本質上來看,中安信業(小貸公司)和國開行兩個持牌機構按一定比例出具資金放款,并且分享收益、共擔風險,這與今天監管定義的“聯合貸款”也并無二致。
還有一個插曲,由于當時銀行的個貸審批系統無法適應如此大量、高頻且小額的進件,國開行和中安信業還聯手設計了一套系統專門供銀行對接助貸模式下的貸款審批、發放和回收,并保證雙方數據和流程的同步。
從結果來看,助貸模式帶來了多方共贏的效果。
一方面,銀行可以拓展既有的業務邊界,進一步“下沉”客群,發放無抵押、無擔保的信用貸款,推動普惠金融的發展。另一方面,小貸公司也可以沖破杠桿率的束縛,提升自己的業務規模。
這個項目還獲得了深圳金融辦頒發的2008 年金融創新二等獎。兩年后,另一家小貸公司——證大速貸與中行也開啟了助貸合作,深圳金融辦又再次頒發了一個金融創新獎予以肯定。
為什么在助貸推行初期,監管能給予如此多肯定?那是因為,助貸模式的出現并不完全是一個商業行為。作為三大政策性銀行之一,國開行不管是推動助貸模式落地,還是后來引進德國IPC 技術給12 家商業銀行,本質上都是希望通過新的技術和模式打開中國的小額信貸市場,做一些新的嘗試。
如果再把視野再放寬一些,2007 年之于新金融行業、零售金融行業都是一個有著特殊意義的節點。
除了國開行和中安信業的案例,同一時期,阿里小貸也開始了與建行、工行的合作,其中前者提供阿里巴巴電商平臺上的商家信息,而銀行一方則給這些商家提供貸款。事后來看,這不僅是網絡小貸業務的雛形,也是另一個版本的助貸模式。
從產品特征和客戶類型來看,當時助貸模式之下的信貸產品大都是30 萬元以下的信用貸款,客戶和用途主要分為兩類:針對個體工商戶和小企業主的經營性貸款,以及針對有穩定收入的工薪階層。
這對于當時的商業銀行而言無疑是一個拓展業務線的有益嘗試。而且,不管是針對個體工商戶的小微貸款,還是針對個人的消費貸款,都是當時政策所鼓勵發展的重要方向。
除了市場需求井噴、銀行態度轉變之外,技術層面的進化也是一個重要的基礎條件。
因為小額信貸具有量大、小額、高頻的特點,必須數字化、批量化發展才有可能實現規模效應、覆蓋成本。更重要的是,無抵押和擔保信用貸款之于當時的風控更是一個巨大的挑戰。
這一年,中國互聯網行業的發展已經初具規模,線上數據越來越豐富。而線下市場,小額信貸業務也進入到了標準化、批量化發展的階段。
盡管2007 年助貸模式已經出現,但在此后的五六年時間里,它卻并沒有順勢成長起來。在很長一段時間里,僅有少數的小貸公司得以與銀行開展助貸業務,商業銀行+ 助貸機構的模式停滯了很長時間。
究其根源,還是在于銀行對于這類業務始終保持著審慎的態度。另一方面,小貸公司線下展業受限于人員的擴張和管理,很快就觸及“天花板”。再加上接踵而至的全球金融危機和4 萬億元大投放,商業銀行的重心又回到“鐵公基”項目上了。
雖然與持牌金融機構的助貸模式出現了暫時的停滯,但恰逢P2P 行業快速崛起,小而分散的信貸資產也有了新的資金匹配渠道。在P2P 剛起步那幾年,小貸公司幾乎是其最重要的資產來源之一。
在隨后的幾年里,以P2P 為代表的互聯網金融開始蓬勃發展,小額信貸業務越來越多地線上化。尤其隨著大數據風控的應用不斷加深,以及線上、線下消費場景的挖掘,小額信貸市場迎來了一個爆炸式的增長。
在線借貸的發展讓借貸產品進一步“下沉”,大量萬元以下的信貸需求(低至幾百元)開始被關注、被挖掘,客戶的年齡段也越來越低,大量的年輕人成為消費貸款的主要受眾。
巨大的市場潛力和盈利空間吸引了越來越多的企業涌入,后來飽受詬病的校園貸、現金貸也是趁著這個東風站上風口,不僅成為資本追逐的寵兒,也狠狠地收割了一批用戶。
隨著互聯網金融的發展,資金的需求也變得越來越旺盛,僅僅依靠P2P 網貸平臺已經無法滿足很多產品對資金規模和成本的要求。而另一方面,以校園貸、現金貸為代表的信貸產品利潤豐厚,甚至是暴利,這也讓很多資金方有了動力參與其中。
助貸模式再度崛起。除了商業銀行,一大批消費金融公司、信托公司、財務公司等紛紛入局,為這個市場注入了源源不斷的資金。當然,市場的瘋狂也引起了監管的關注。盡管在合作時助貸方大都簽了“兜底”承諾,但并沒有讓持牌機構避免風險的集聚。尤其,大部分機構并沒有能力對這些助貸方推薦的客戶做相應的風控,這也讓潛在的風險更加難測。
很快,校園貸、現金貸業務在2017 年接連被監管叫停。而在那份《關于規范整頓“現金貸”業務的通知》(俗稱141 號文)中,助貸模式也被點了名:助貸業務應當回歸本源,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接受無擔保資質的第三方機構提供增信服務以及兜底承諾等變相增信服務,應要求并保證第三方合作機構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息費。
在141 文下發之后,監管的重拳整治清理了一大批打著普惠金融或金融科技的招牌,實則做著高利貸,甚至超利貸業務的平臺,這也讓商業銀行等持牌機構更加謹慎地選擇合作伙伴,開展助貸業務。
盡管助貸模式在成長的過程中遭遇了一些波折,但利用大數據風控等新的技術手段發展小額信貸的趨勢已然不可逆,而商業銀行為代表的資金方也有了越來越強烈的意愿與手握數據、流量和技術的助貸方合作。
尤其在2015 年,一個爆款產品——微粒貸橫空出世,它開啟了助貸模式的新階段,也讓銀行們真正意識到了資金+ 技術的廣闊前景。當然,也讓監管從另一個維度開始關注助貸的影響、價值以及風險。
簡單而言, 微粒貸為微眾銀行與金融機構合作放貸,通過“聯貸平臺”,微眾銀行只發放少量貸款資金,大頭的貸款資金由合作銀行發放,微眾銀行基于大數據、 AI 技術為合作機構提供客戶篩選與風控業務,基于區塊鏈技術搭建銀行間聯合貸款清算平臺,用以提供清算對賬等后臺支持工作。
在這種聯合貸款模式下,微眾銀行與合作銀行的出資比例約為2 ∶ 8,利息分成比例約為3 ∶ 7。據了解,隨著這種模式的成熟和貸款規模的增大,微眾一方在聯合貸款中的出資比例可能還會進一步降低。這樣一來,杠桿作用將進一步放大。
來看一下微粒貸的增長曲線,2015 年5 月上線,一年后貸款余額突破170億元;到2017 年5 月產品上線兩周年時,貸款余額已經突破760 億元;而到2017 年年底,微粒貸的貸款余額已經突破1000 億元。這個數字已經優于不少城商行的整個零售板塊了,而它僅僅是一家年輕的民營銀行的一個產品。
低成本、高效率,低壞賬、高杠桿,微眾銀行所代表的這種新型的銀行業務模式,使得許多不再能“躺著賺錢”的傳統銀行羨慕不已。當然,它也間接成了那條“鯰魚”,刺激了更多的銀行開始加快金融科技化的轉型。
不可逆的潮流微粒貸的出現刺激了銀行業,也刺激了監管層。
2016 年,銀監會便開始著手調研以微粒貸為代表的聯合貸款模式,試圖出臺一些規范性的條款以防范該模式之下存在的潛在風險。但隨著調研的深入,監管部門發現,聯合貸款以及更廣義的助貸模式所涉及的機構之廣、模式之繁復讓制定規范文件的難度越來越大。
與此同時,經過前幾年的發展,金融科技在提升金融服務的效率、降低成本以及拓展邊界上的價值得到廣泛的驗證,越來越多的金融機構加速了擁抱金融科技的步伐。在這個大背景之下,微粒貸的爆款效應也被迅速放大。
越來越多的商業銀行,尤其是一些城商行、農商行開始接入聯合貸款業務。事實上,相比金融科技企業連接資金的需求,一大批正處于發展困境中的中小銀行更迫切地需要這樣一個突圍的契機。
然而,監管部門所擔憂的是,大部分提供資金的中小銀行基本沒有對相關業務做二道風控,這種簡單粗暴的合作方式帶來了短期收益的大幅改善,但卻埋下了長期的風險隱患。
更重要的是,這些區域性銀行間接借此實現了“跨區經營”,偏離了它們支持縣域經濟和民營經濟發展的立業之本,這有違當下支持實體經濟的政策導向,更不符合監管對于這些銀行一直以來的要求。
盡管如此,監管部門意識到,在浩浩蕩蕩的助貸大潮之后,商業銀行的互聯網貸款業務全面興起,也是大勢所趨。顯然,宜疏不宜堵。
從2018 年開始,銀保監會一直在研究和起草《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經過多次的修訂,2020 年7 月17 日,銀保監會正式發布《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從最終版的《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可以看出,監管層充分認識到了互聯網貸款以及助貸模式的價值,因此尊重歷史現狀,正式打開了互聯網貸款的大門。
與過往的征求意見稿相比,該辦法刪去了簡單粗暴的一刀切指標,以原則導向為主,將更多權限交給商業銀行,同時保留了采取強力干預的政策空間,可謂“胡蘿卜+ 大棒”。
風險管理是銀行的立業之本,而將自己核心能力外包,這是監管所不能容忍的。所以,監管再三強調,商業銀行要強化自己的風控能力,建立相應的風控體系。
對于城商行、農商行等地方銀行,監管提出應當以服務當地為主,但不做硬性限制。此前的版本曾要求地方銀行按照屬地原則控制助貸業務的比重,不過在最新版本中刪去了相關的硬性限制。
而隨著《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的落地,助貸將進一步成為主流,不僅利好螞蟻金服、騰訊金融等新金融巨頭,還給金融科技to B 服務創造了廣闊的發展空間。
助貸模式的勃興亦表明,新金融并不必然是一場零和游戲,新興的金融科技公司可以和持牌金融機構共生與共贏。往大了說,金融+ 科技是金融行業進化的方向,這種融合與共生已是不可逆的潮流。
【《偉大的“叛逆”:中國新金融變革史》作者介紹:洪偌馨。原第一財經日報資深記者、第一財經電視《互聯網金融之夜》/《解碼新金融》主持人。自媒體“馨金融”創始人,在新浪財經、36 氪、雪球、知乎等平臺開有專欄。
董云峰。畢業于廈門大學經濟系,新金融瑯琊榜創始人,曾供職于網易財經和第一財經日報,參與創辦零壹財經。曾翻譯出版《完美風暴:1907 大恐慌和金融危機的根源》《城變:城市如何改變世界》等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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