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看看2021年,國家都將施行哪些政策吧!
在剛剛過去的2020年里,不管是國家還是地方,都出臺了不少與民營醫療息息相關的政策措施。
而這些政策措施,很大一部分要延續到2021年繼續執行,其中還有一些任務明確要在2021年全面落地完成!
這些政策都是些什么政策呢?
01 2021年底前全國實現“證照分離”全覆蓋 2020年11月10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電視電話會議重點任務分工方案》。 該方案指出,2021年6月底前國務院應牽頭研究并提出新一批取消、下放和改變管理方式的行政許可事項。 同時著力推進“照后減證”和簡化審批,2021年底前在全國實現“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對所有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分類改革,其中,取消審批、改為備案或實行告知承諾的事項力爭達到100項以上,自由貿易試驗區力爭達到150項。 如今,隨著國家“放管服”政策的不斷深入,“非禁即入”,降低社會辦醫準入門檻,簡化社會辦醫辦理流程; 取消社會辦醫區域規劃限制,允許社會辦醫配備乙類大型設備; 擴大醫保定點醫療機構范圍等諸多利好政策都得以推進。部分醫療機構(除三級醫院、三級婦幼保健院、急救中心、急救站、臨床檢驗中心、中外合資合作醫療機構、港澳臺獨資醫療機構外)《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核發也有大概率取消。2021年后,或許還有更多審批流程會被簡化。 02 2021年12月 全面部署衛生健康行業電子證照系統 10月23日,國家衛健委發布了《關于加快推進衛生健康行業電子證照建設與應用的指導意見》,意見明確: 到2021年3月,搭建衛生健康行業國家、省、地市三級電子證照體系架構,完成北京等12個試點地區衛生健康行業電子證照系統部署,實現試點地區衛生健康行業電子證照在政務服務事項中的全面支撐。 到2021年12月,在全國范圍內全面部署衛生健康行業電子證照系統。 對于民營醫院來說,醫療證照電子化,特別是醫生護士的資格證電子化以后,醫生、護士的人才流動,將不再通過線下證件傳遞的方式來規劃辦理,醫療機構辦理多點執業的辦事效率也將大幅度地改善;另一方面,醫生、護士個人,也不用帶著材料到處奔波,一些醫療機構扣證、“不放人”、限制多點執業的行為也將得以解決。或許意味著,在未來,國內多點執業的便捷性很可能會獲得很大程度上的提升。 03 2021年12月 實現醫保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 《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電視電話會議重點任務分工方案》指出,2021年6月底前,國家醫保局應牽頭制定好全國統一的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政策,12月底前實現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 這或許代表著,未來更多定點醫療機構的門診費用會被納入醫保報銷,而且醫保跨省結算的范圍也會進一步擴大,社會辦醫推進緩慢的異地醫保結算問題,也許也能得到改善與解決。 04 2021年年底前 所有DIP試點地區進入實際付費階段 2020年10月19日,國家醫保局辦公室發布了《區域點數法總額預算和按病種分值付費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知》顯示,國家醫保局將遴選符合條件的地區作為試點,并計劃用1-2年的時間,將統籌地區醫保總額預算與點數法相結合,實現住院以按病種分值付費為主的多元復合支付方式。 其中特別明確:該項工作應自2021年3月起,根據試點地區技術準備和配套政策制訂情況,具備條件的地區備案后可以先行啟動實際付費;2021年年底前,全部試點地區進入實際付費階段。 目前,國家已公布71個DIP試點城市名單: 05 2021年初步建立醫養結合服務制度 2020年12月14日,國家衛健委老齡健康司發布了《關于開展醫養結合機構服務質量提升行動的通知》。 通知表示:自2020年起,國家將開始實施為期三年的醫養結合機構服務質量提升行動,每年按照“全面自查—整改核查—總結提升”的程序開展工作。2021年底初步建立醫養結合服務相關制度、標準、規范;2022年底基本建立醫養結合服務質量標準和評價體系,顯著提升醫養結合機構服務能力與服務質量。 也就是說,醫養結合機構將迎來為期3年的嚴監管,醫療機構執業資質,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是否超范圍執業,是否落實各項醫療質量安全管理核心制度,是否符合醫養結合服務有關標準、規范要求,服務銜接有序,嚴格按照醫療衛生機構出入院標準進行轉換,老年人健康管理科學、是否規范,老年人Ⅱ度及以上壓瘡在院新發生率是否低于5%……都將成為有關部門檢查重點。 06 2021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醫保編碼 2020年11月27日,國家醫保局發布了《關于貫徹執行15項醫療保障信息業務編碼標準的通知》。 通知明確,各省級醫療保障部門要把編碼標準貫徹執行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確保在2021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 這或許代表著,國家高喊很久的“醫保編碼”政策即將全面落地,不管是藥店、診所、公立醫院還是民營醫院,只要是醫保定點單位,都將擁有一張全國統一的“身份證”。醫保管理的全流程將會變得更加細致,同時,監管也會變得更加嚴格。 07 2021年3月底前將行業協會商會亂象整改到位 《關于印發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電視電話會議重點任務分工方案的通知》明確:2020年底前組織開展行業協會商會收費情況全面自查,2021年3月底前對行業協會商會亂收費自查、退還違法違規所得等情況開展檢查,確保亂收費問題整改到位。 08 2021年1月31日前 開展欺詐騙保專項整治活動 2020年12月18日,國家醫保局、國家衛健委聯合發布了《關于開展定點醫療機構專項治理“回頭看”的通知》。通知顯示,本次專項治理“回頭看”范圍為全國所有醫保定點醫療機構,自發文之日起,至2021年1月31日結束,預計開展為期一個多月的“欺詐騙保”整治活動。而專項治理的內容,則被定在了“誘導住院”、“虛假住院”這兩大方向上 除此之外,2020年12月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上還通過了《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草案)》,進一步明確,醫保兩定機構嚴禁通過偽造、涂改醫學文書或虛構醫藥服務等騙取醫保基金,對違法違規行為通過責令退回資金、暫停醫保結算、罰款、吊銷定點醫藥機構執業資格等加大懲戒。 這或許意味著,2021年的醫保監管還將更細更嚴。 09 繼續開展為期3年的“民營醫院管理年” 2020年9月3日,國家衛健委官網發布《關于開展“民營醫院管理年”活動方案》,活動參與單位是各級各類民營醫院,重點是二級以上民營醫院,計劃自2020年8月起,開啟為期3年的“民營醫院管理年”活動。 方案的“組織實施階段”顯示: 1.第一階段。主題為“依法執業、規范診療”,組織實施時間為 2020年12月—2021年6月。本階段重點任務為加強民營醫院依法執業,完善各項規章制度,規范診療行為,夯實“民營醫院管理年”活動基礎。 2.第二階段。主題為“提升質量,保障安全”,組織實施時間為 2021年7—12月。本階段重點任務為在規范診療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升醫療質量,提高醫療服務能力和水平,建立民營醫院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體系,加強臨床專科服務能力建設,有效保障醫療安全。 3.第三階段。主題為“長效管理、樹立典型”,組織實施時間為 2022年1—9月。本階段重點任務為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形成民營醫院管理的長效機制。對在“民營醫院管理年”活動中服務質量、履行社會責任、群眾滿意度等方面成效突出的民營醫院給予表揚,樹立模范和典型,帶動和促進民營醫院為廣大群眾提供更加優質便捷的醫療服務。 這也就代表著,2021年,民營醫院還將面對一系列監管任務。 來源:匯智怡康資訊







2021-10-11 醫創社發布了 《最高降98%!零點開始》的文章
2021-10-09 醫創社發布了 《公立醫院市場,這40個藥賣得最好》的文章
2021-09-22 醫創社發布了 《醫創社祝中秋快樂》的文章
2021-09-02 醫創社發布了 《即日起,藥店恢復「四類」藥銷售》的文章
2021-09-01 醫創社發布了 《34個大品種集采,藥企報價開始》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