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金水區發布了《中國(河南)自由貿易試驗區鄭州片區金水區塊產業扶持辦法(試行)》(金政〔2020〕31號),推出十條扶持政策,簡稱“金水自貿十條”。

鄭州國際金貿港效果圖
對符合條件且在鄭州國際金貿港購置1000㎡以上自用辦公用房的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辦公用房補貼。對在鄭州國際金貿港及其關聯園區范圍內租用辦公用房的企業,給予相應房租補助。
對符合條件的總部企業,連續三年按照區級經濟貢獻比例給予補貼。對實繳注冊資本500萬美元以上的外資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人民幣的落戶獎勵。
對符合認定標準的人才,按照個人對區級經濟貢獻1:1的比例給予補貼。對成功引薦高端人才或團隊來金水自貿區塊創業、工作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按照引進人才的層次、數量,給予累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獎勵。
對符合條件的融資租賃、商業保理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落戶獎勵,并連續三年按照區級經濟貢獻比例給予補貼。對符合條件的私募基金給予最高不超過800萬元的落戶獎勵。
對通過9610、9710、9810等海關監管方式報關出口的跨境電商企業一次性給予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獎勵。對跨境貿易服務平臺給予最高不超過150萬元的建設支持,并根據平臺年度交易額一次性給予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獎勵。
對在境外設立科技研發中心、聯合實驗室等研發機構的科技創新型企業,給予累計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支持。對新設外資研發機構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支持。對出口自主研發高新技術產品的科技創新型企業,一次性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獎勵。針對跨境技術合作給予技術輸出方、技術吸納方、技術中介方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獎勵。

此次, 金水區發布“金水自貿十條”,旨在充分發揮自貿試驗區國家戰略優勢,全面推進中國(河南)自由貿易試驗區鄭州片區金水區塊建設,鼓勵新經濟發展,吸引總部企業和外商投資落戶,促進人才、資金、貨物、服務、技術等要素集聚和跨境流動。
“金水自貿十條”規定了鼓勵類產業目錄及認定標準,對落戶獎勵、經營貢獻獎勵、辦公用房補貼、人才獎勵、平臺搭建獎勵等設置獎勵條件和支持辦法。還明確指出,申請獲得獎勵的企業在金水自貿區塊辦理工商注冊和稅務登記,并承諾在金水自貿區塊持續經營及繳納稅收不少于五年。
“金水自貿十條”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中國(河南)自由貿易試驗區鄭州片區
金水區塊產業扶持辦法(試行)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的戰略部署,加快中國(河南)自由貿易試驗區鄭州片區金水區塊(以下簡稱“金水自貿區塊”)建設,鼓勵和促進總部新經濟、金融新經濟、貿易新經濟和科技新經濟發展,結合金水自貿區塊實際,制定本辦法。
本辦法適用于在金水自貿區塊辦理工商注冊和稅務登記,并符合《金水自貿區塊鼓勵類產業目錄及認定標準》的企業。
第一條?設立專項資金。由區財政安排3億元的金水自貿區塊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主要用于金水自貿區塊產業培育、人才引進、招商引資等方面補貼和獎勵。
第二條?強化產業基礎保障。對符合《金水自貿區塊鼓勵類產業目錄及認定標準》的企業,在鄭州國際金貿港購置辦公用房面積不低于1000平方米且全部用于自用的,按照企業購房款5%,給予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一次性補助;對租用鄭州國際金貿港及其關聯園區內辦公用房的企業,完成約定經營指標并經認定后,連續三年對租用的辦公場地給予相應補助。
第三條?鼓勵總部企業落戶。對符合《金水自貿區塊鼓勵類產業目錄及認定標準》的總部企業,自落戶金水自貿區塊起,連續三年按照當年度區級經濟貢獻的50%給予補貼獎勵。
第四條?鼓勵外商投資落戶。對新落戶外資企業實繳注冊資本達到500萬美元或等值貨幣的,按照實繳注冊資本的3%一次性給予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人民幣的獎勵,享受獎勵的企業不得降低實繳注冊資本。
第五條?支持高端人才集聚。對符合《中共金水區委 金水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金水區鼓勵創新創業人才培育引進專項扶持辦法(試行)的通知》(金發〔2017〕8號)中A、B類人才認定標準的,按照個人對區級經濟貢獻1:1比例給予補貼。其子女處于義務教育和學前教育階段的,可根據個人意愿,在區管幼兒園和區屬中小學中予以安排。
對成功引薦諾貝爾獎獲得者、“兩院”院士作為帶頭人的創新創業團隊到金水自貿區塊創業、工作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給予一次性30萬元獎勵;對成功引薦符合A類人才認定標準的人才到金水自貿區塊企業就職工作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按照A類頂尖人才、領軍人才、緊缺人才,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2萬元的人才引薦獎勵。每家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累計獲得獎勵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全面落實自貿試驗區人才出入境政策,協助外籍高層次人才、外籍華人、外籍留學生和長期在華工作人員辦理相關簽證及居留許可等手續,進一步便利海外高層次人才來鄭發展,支持外籍青年學生創業。
第六條?支持金融服務創新。鼓勵融資租賃、商業保理企業落戶。對實繳注冊資本金1000萬美元以上的外資融資租賃企業和經金融監管部門審批的內資融資租賃企業、商業保理企業,按照實繳注冊資本的1%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落戶獎勵,享受獎勵的企業不得降低實繳注冊資本;自企業落戶金水自貿區塊起,連續三年分別按照當年度區級經濟貢獻的50%給予補貼獎勵。
鼓勵金融機構積極落實中國人民銀行和外匯管理局支持自貿試驗區建設的有關政策,進一步降低開展跨境人民幣資金池業務企業的準入門檻,提高企業跨境資金流入(出)上限,吸引符合條件的跨國集團企業在金水自貿區塊內開展跨境雙向人民幣資金池業務。
第七條?支持私募基金發展。對符合《金水自貿區塊鼓勵類產業目錄及認定標準》的公司制私募基金,按照實繳資本金1億—5億元、5億—15億元、15億—30億元、30億元以上的標準,分別給予100萬元、200萬元、500萬元、800萬元的落戶獎勵;對符合條件的合伙制私募基金,且實繳募集資金規模在1億元以上的,按照管理資金的1‰標準給予其受托管理企業獎勵。
以上補助分別在基金實繳到位、實繳滿一年、實繳滿兩年時,按照30%、30%、40%比例分三次兌付。由政府財政引導資金參與設立的基金享受的資金補助,按政府出資比例相應扣除政府出資部分享受補助,享受獎勵的私募基金在投資退出前不得減少實繳注冊資本或投資額。
若上述基金投資金水轄區企業或項目,投資期限滿一年后,按照實際投資金額的1%給予獎勵,單個私募基金管理企業累計獎勵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獎勵資金由私募基金及其管理企業按各50%的比例分享。
自基金設立之日起連續三個年度,對年度區級經濟貢獻達到50萬元的私募基金,按照區級經濟貢獻留存超出50萬元部分的70%給予獎勵。
第八條?鼓勵跨境電商創新發展。落實跨境電商便利稅收政策。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零售出口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2019〕第36號)有關要求,支持對符合條件的跨境電商企業,按照4%應稅所得率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
支持跨境電商貿易發展。鼓勵符合條件的跨境電商企業通過9610、9710、9810等海關監管方式報關出口,對跨境電商出口年度交易額達到5000萬元、1億元、3億元以上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5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獎勵。
第九條?支持跨境服務平臺建設。鼓勵企業自建自營跨境貿易服務平臺。對平臺投資建設費用在100萬元以上的企業,給予一次性不超過實際建設費用的50%,總額不超過150萬元的建設費支持。建設費主要包括相關設備、軟件系統(研發)購置費用。對企業自建跨境電子商務交易平臺且年度交易額達2億元、10億元、30億元以上的,分別一次性給予50萬元、250萬元、500萬元的獎勵。
第十條?支持國際協同創新。鼓勵國際化創新平臺建設。對在境外設立科技研發中心、聯合實驗室等研發機構的科技創新型企業,在境外每設立1個研發機構補貼10萬元,每家企業每年累計獲得補貼最高不超過50萬元;對外資在境內設立研發機構的,按照實際到位資金的30%,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補貼。
支持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對出口自主研發高新技術產品的科技創新型企業,按照年出口額首次突破50萬美元、100萬美元、200萬美元,分別給予一次性10萬元人民幣、20萬元人民幣、50萬元人民幣獎勵。對與境外企業開展聯合技術攻關、成果轉移轉化等技術合作的企業,根據技術合同成交實際到賬額,對技術輸出方、技術吸納方、技術中介方,分別按照4%、3%、3%的比例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人民幣的獎勵。
本辦法涉及政策條款與其他政策相重疊的事項,按照本級財政就高不重復的原則予以支持。本辦法涉及政策條款由中國(河南)自貿試驗區鄭州片區管理委員會金水區辦事處負責解釋。
申請并獲得本辦法獎勵或補貼的企業需承諾在金水自貿區塊持續經營并繳納稅收五年,否則返還所獲得的所有獎勵和補貼。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試行期三年。在執行過程中,如遇國家、省、市政策變動,以國家、省、市政策為準。
本目錄及認定標準所適用的企業須注冊在金水自貿區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實行統一核算,并在金水區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及員工個人所得稅。
一、總部企業
總部企業應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國內外500強、境內主板或境外主流交易所上市公司的企業總部、省級以上(含省級)區域總部、功能性總部等。
2.其他注冊資金1000萬元以上、年度營業收入1億元以上、年度區級經濟貢獻200萬元以上,且符合自貿試驗區、自主創新示范區、金水區產業發展導向的行業龍頭企業總部、省級以上(含省級)區域總部、功能性總部等。
二、新興金融企業
新興金融企業應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以公司制、合伙制組織形式設立,完成中基協備案(或達到備案條件),且實繳注冊資本不低于1億元的創業投資、產業投資、私募股權投資、私募證券投資等業務的私募基金和實繳注冊資本不低于3000萬元,實際管理資產不低于1億元的私募基金管理機構。
2.經批準(備案)或達到河南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監管要求的商業保理、融資租賃法人機構。
3.主營業務從事金融數據風控、金融AI、金融物聯網、金融云、區塊鏈、生物特征識別等領域研發、推廣、服務,且主營業務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60%以上的金融科技企業。
4.經批準設立的從事權益類交易、大宗商品中遠期交易以及其他標準化合約交易的各類交易場所(從事車輛、房地產等實物交易的交易場所除外)。
5.持有牌照的跨境支付、第三方支付企業財務獨立核算的分支機構。
6.經批準設立的資產管理、互聯網金融等新興金融公司。
7.股東實力雄厚、注冊資本金5000萬元以上的投資管理公司。
三、新型貿易企業
新型貿易企業應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年度一般貿易進出口額超1億元的外貿企業。
2.年度跨境電商交易額超5000萬元的跨境電商企業。
3.年度離岸外包執行金額超100萬美元的服務貿易企業。
4.年度營業額達到5000萬元以上的國際物流、貿易融資、國際會展、國際結算、國際貨運保險等一般貿易和跨境電商服務類企業。
5.經認定的,且年度外貿代理業務超1億元的外貿綜合服務企業。
四、新興科技企業
新興科技企業應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和國家級創新型企業。
2.經認定的“科技雛鷹企業”、“科技小巨人企業”、“科技瞪羚企業”、“科技創新龍頭企業”。
3.經認定的市級(含市級)以上企業技術中心、企業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眾創空間、孵化器、加速器和創新創業載體等。
4.其他注冊資金不低于300萬元、年營業額不低于500萬元、擁有至少1件發明專利或3件以上知識產權授權,且碩士及以上學歷人員占研發總人數50%以上的科技型備案企業。
五、商務服務企業
主營業務范圍包括法律服務、人力資源服務、知識產權服務、稅務咨詢、其他貿易服務等,且主營業務營業收入不低于1000萬元,同時具備相關國際商務服務能力。
六、其他
其他符合自貿試驗區、自主創新示范區、金水區產業發展導向,且注冊資金不低于500萬元、年營業額不低于1000萬元的新經濟企業。
以上內容來源金水發布官微

2023-09-12 慧谷雙創發布了 《河南本土漢堡品牌獲近千萬融資》的文章
2023-09-08 慧谷雙創發布了 《現場簽約39個項目!跨國公司喊話:別猶豫,放心大膽來河南投資興業》的文章
2023-09-04 慧谷雙創發布了 《總投資近19億,鄭州“最強大腦”園區明年將投用!》的文章
2023-08-31 慧谷雙創發布了 《鄭州入選!首批30個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試點城市公示》的文章
2023-08-30 慧谷雙創發布了 《做大做優北交所上市企業后備方陣,河南舉行新三板掛牌培訓會》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