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ria
來源:GPLP犀牛財經(ID:gplpcn)
2020年11月2日,上海銀保監會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滬銀保監保罰決字〔2020〕37號)顯示,因在辦理保險業務活動中利用業務便利,為其他機構牟取不正當利益,上海奇敏物流有限公司(下稱“奇敏物流”)被處以8萬元罰款并責令改正。
圖源:處罰表截圖
據天眼查信息顯示,奇敏物流成立于2009年5月20日,其主要經營范圍集中于物流行業,包括普通貨運、倉儲、人工裝卸、貨運代理及咨詢、物流信息咨詢、人工搬運、寄遞業務(除信件和其它具有信件性質的物品外)、汽車租賃等(除客運車輛)。
值得注意的是,奇敏物流經營范圍中,還包括保險兼業代理(保險公司授權代理范圍憑許可證經營)。也就是說,奇敏物流是有資質的保險代理商,這也為奇敏物流本次被罰提供了“便利”條件,據悉,奇敏物流此次正是利用該資質幫助其他企業而獲利,最終受到了處罰,也是令人值得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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