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政府各委、辦、局,各街道辦事處,新涇鎮政府:
本政策(試行)主要支持在長寧區依法設立并從事借助人工智能、5G、互聯網、大數據、區塊鏈等智能交互技術,與工業互聯網、醫療健康、文化娛樂、金融服務和電商零售等深度融合,具有在線、智能、交互特征的法人和非法人組織。
(一)促進創新驅動、創新策源,加強新經濟總部企業引進和新經濟企業培育 1.支持新經濟企業總部和優質企業發展。對新引進、遷入和存量在線新經濟企業升級為跨國公司總部型機構給予一次性資助。鼓勵民營新經濟企業發展壯大設立總部,對經市級認定的民營企業總部、民營總部型機構,給予相應資助;對民營總部型機構經認定升級為企業總部的,給予一次性升級資助。對于長寧區在線新經濟產業有集聚發展等重大貢獻的企業,納入重點企業產業扶持政策范圍。設立在線新經濟專項扶持資金,對經認定在人工智能、5G、互聯網、大數據、區塊鏈等在線新經濟領域內具有示范效應好、帶動作用強、市場影響優的項目,給予一定比例的后補貼。對張江長寧園內的新經濟重點企業,優先推薦申報張江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相關政策。分領域建立在線新經濟重點企業培育數據庫,每季度滾動更新。 2.加強運營扶持。對符合條件的新引進企業給予一定比例的運營扶持。對于成立時間不超過5年,已獲得知名創投機構或在線新經濟領域有影響力的基金投資的種子期、初創期的新引進或新設立企業,給予大力扶持。支持企業做大做強做優,鼓勵企業擴大投資、提升規模,對符合條件的存量企業增量部分給予一定扶持。對符合條件的企業給予租房、購房和開辦補貼,并在年度專項資金中予以統籌安排。新引進優質企業和功能性機構租賃自用辦公用房的,按年租金的一定比例給予后補貼;對新引進并經認定具有帶動示范效應的功能性機構,給予一次性補貼,新引進企業在區內新購置自用辦公用房的,按購房價款的一定比例給予補貼。對落戶特色園區的優質企業按實際到位注冊資本的一定比例給予開辦費資助。對于符合申報虹橋商務區專項發展資金條件的企業,給予相應的開辦資助及購房、租房補貼。 3.鼓勵企業通過科技創新提高經濟社會效益。落實長寧區鼓勵科技創新若干政策,支持企業的創新項目落地。對獲得國家、市級相關項目資金扶持的,經認定,符合本區支持領域的,按上級配套要求予以匹配。無明確配套要求的,經綜合評價、驗收完成后給予相應的資金支持。?? (二)支持發展“在線+”模式,推動新業態新技術場景應用落地 4.支持引導在線服務。引導工業互聯網、醫療健康、文化娛樂、教育培訓、金融服務、展覽展示、研發設計、移動出行、遠程辦公、電商零售、“無接觸”配送、居家養老等領域提供在線服務,提升智能化、個性化、品質化,形成新業態新模式。鼓勵創新場景應用產業化。對被國家、市級相關部門認定的產業領域應用場景、應用示范項目或應用示范區的建設主體,給予相應匹配扶持。開展本區新技術應用需求招標,對入選落地實施且效果良好的示范項目,給予一定的建設資金支持。鼓勵新經濟領域內優質項目充分利用存量產業空間。通過老廠房、老倉庫、工業標準廠房和商務樓宇等存量資源的改造提升,盤活存量低效用地和空間。鼓勵區域內有條件的科技園區、眾創空間、創意產業園區等運用5G、AI技術進行升級改造,打造一批特色鮮明、功能錯位、相對集聚的在線新經濟生態園。 5.支持在線新經濟平臺能級提升。對符合長寧創新產業發展方向、示范帶動作用明顯的國家、市級重點平臺和重大項目,每年根據績效評估結果給予一定的資金支持。加大公共信息化服務補貼力度。對在線新經濟相關產業中優質企業購買通信和云計算等公共服務的,按購買服務投入成本的一定比例給予一次性補貼。支持創新產業主題活動。鼓勵企業在長寧區舉辦或承辦有業內影響力的高端專業交流論壇、創新創業大賽等活動,引進有國際、國內影響力的相關產業專業展覽、展會在長寧舉辦,以及參加國家、市級行業主管部門主辦的相關產業專業展覽、展會,經認定給予一定的后補貼扶持。? ?? 6.鼓勵在線新經濟企業質量提升、品牌打造。對獲得各級政府質量獎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相應資助;對獲得“上海市電子商務示范企業”、“國家級電子商務示范企業”稱號的,給予一定獎勵;對首次獲得“上海品牌認證”、“上海知名品牌示范區”的在線新經濟企業,給予一次性補貼。支持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向“專業化、精細化、特色化、新穎化”方向發展,對新認定的市級“專精特新”企業給予一次性資助。支持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建立企業技術中心,對經專家評審認定的國家級、市級、區級企業技術中心的企業給予一次性資助。對單位獲得國內發明專利授權的,以及國外以及港澳臺地區發明專利授權的,每件給予相應資助。 (三)優化產業發展生態環境,加強在金融、人才、監管領域內的精準服務 7.支持各類金融機構參與企業不同發展階段。鼓勵專注于在線新經濟企業的天使投資、風險投資等股權投資基金落戶我區集聚發展。鼓勵天使投資、風險投資、創業投資等股權投資基金入股的在線新經濟企業發展。進一步發揮產業引導基金作用,優先推薦有潛力、成長性好的企業或項目,對引進、孵化的優質在線新經濟企業予以傾斜。按照市場化運作方式,探索股權投資、擔保等多元化扶持引進的運作模式。鼓勵金融機構對信用良好、有成長性和發展潛力的企業提供多元化綜合金融服務,切實提升企業資金運用效率。 對經認定的在線新經濟中小企業給予擔保費補貼,降低企業財務成本。支持企業境內外上市與并購活動。對在境內主板、中小板和創業板、科創板上市的企業,在境外市場成功上市的企業,以及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掛牌的企業,給予一次性資助。對于企業在境內外開展的并購活動,對并購方企業在并購重組中發生的法律、財務、資產評估等中介服務費,按照實際支出的一定比例給予資助。? ?? 8.吸引核心人才凝聚。落實《長寧區關于加快推進科技創新人才集聚區建設的若干意見》,將在線新經濟高技術企業人才納入長寧區高層次人才范圍,給予相應地激勵資助,在人才落戶、人才安居、外國人才來華工作許可證辦理及出入境服務上提供便利。對特別優秀的緊缺急需入才,作為特殊人才直接落戶本區。加強在線新經濟領域內高技能“工匠型”人才培育。支持創新團隊發展和企業與高校院所間的協同創新。鼓勵企業與區內大院大學大所與本區在線新經濟企業合作,積極爭取國家級、市級專項資金項目,加強研發創新,推動關鍵領域取得突破。鼓勵通過研發人員柔性流動、科研力量合作攻關、科研資源共享等方式,開展課題研究、產品開發等活動。對創新團隊、創新創業活動、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碩博士創新實踐基地等給予一定資助。 9.支持科技園區、眾創空間、創意產業園區、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園區(基地)等各類載體建設。對通過上海市科技創新創業載體年度績效評估的國家大學科技園、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區級財政按照市級要求給予匹配資金支持。對每年通過績效評估的科技園區、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經營管理主體給予相應獎勵扶持;對每年通過績效評估的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經營管理主體給予相應獎勵扶持。支持創意產業園區建設和重點區域打造。對經認定的市級專利工作試點示范園區、版權示范園區(基地),區級財政給予資金匹配,并對經認定的市專利工作試點和示范園區,驗收考核后,每年給予一定資金扶持。 10.加強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和制度引領創新。強化新經濟領域知識產權快速協同保護機制,引導專業律所為企業提供相關法律服務。支持在線新經濟企業商標申請。將知識產權轉讓和許可納入新一輪區級知識產權政策的評價體系中。繼續深化互聯網案件網上審理新模式。進一步擴容深化證明事項告知承諾試點范圍。探索增設在線新經濟行政審批(服務)事項告知承諾清單。支持區內新經濟企業標準化建設,探索通過鼓勵相關企業開展本市標準化試點項目、引導新經濟企業制定團體標準、企業標準等,促進電商零售業態發展。加強制度引領創新。放寬新經濟領域的行業門檻,適時推進一批“在線+”相關行業的行政審批實行放寬和準入。在經營資質、功能許可、業務牌照等方面探索創新。深化網絡市場監管創新和網絡直播營銷活動更加規范。進一步探索更包容審慎監管模式。實施“容缺、容錯、容新”監管,允許試錯、寬容失敗,調整免罰清單適用范圍,探索精細治理執法方式,細化行政裁量權。降低新經濟市場主體準入門檻。探索新經濟企業經營場所注冊的多樣化改革,適應新經濟模式的發展需求。試點實踐“集群注冊”。支持電子商務經營者發展,探索以網址代替經營場所,允許電子商務經營者以網絡經營場所申辦個體工商戶。提升“一網通辦”服務能力,優化“互聯網+政務服務”,持續優化和再造業務流程,推進“零跑動”“零材料”辦理,提高企業獲得感、滿意度。 (一)本政策與國家、市、區其他各項政策原則上按“從高不重復、單項不重復”原則執行。 (二)本政策解釋權屬于區政府,區發展改革委、區科委、區商務委、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財政局等相關部門負責具體解釋工作。 (三)本政策自2020年10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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