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國務院印發《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下稱《決定》)。商務部外資司司長宗長青9月29日表示,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工業和信息化部、海關總署等部門對其負責的行政審批事項進行全面梳理,《決定》主要內容包括取消29項行政許可事項,下放4項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批層級。此外,還有20項法律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將依照法定程序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法律。
宗長青在會上表示,我國始終堅持對外開放的基本國策。這次國務院壓減和下放行政許可的一大亮點,就是服務我國全方位對外開放。
關于本次取消和下放有關行政許可事項中涉及擴大對外開放的相關內容,宗長青介紹,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工業和信息化部、海關總署、林業和草原局、民航局、外匯局等部門對其負責的行政審批事項進行全面梳理,圍繞擴大對外開放提出了擬取消或下放的10項行政許可事項建議,并經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通過,具體主要有三個方面:
一是簡化市場準入程序。取消了“外商投資經營電信業務審定意見書核發”和“限額以下外商投資民航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減少外商投資電信業務和民用航空項目的審批環節;取消“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額度、賬戶、資金匯出審批機外匯登記證核發”,不再通過事前審批方式對境外機構投資者匯兌行為進行管理。這三項舉措將為外資進入我國電信、民航、金融市場提供便利。
二是便利進出口業務。取消了“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備案核準”,改為網上備案,方便食品外貿企業加快產品出口;取消“草種進出口經營許可證審核”,減少企業申請“草種進出口經營許可證”的審批環節,壓縮審批時限;取消了“從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處理業務的人員資格許可”,通過壓實檢疫處理單位的主體責任,由檢疫處理單位負責對其作業人員進行培訓和考核、可以大幅減輕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辦事負擔;還下放了“出口重點國家保護的農業野生植物或進出口中國參加的國際公約限制進出口的農業野生植物審批”,這四項舉措對促進外貿發展將起到積極作用。
三是給予外國人更多國民待遇。取消了“外國人進入國家級環境保護自然保護區審批”“外國人進入國家級海洋自然保護區審批”“外國人進入國家級漁業自然保護區審批”三項行政許可事項,給予外國人國民待遇,為廣泛開展國際合作與交流提供了更好的制度環境。
宗長青表示,下一步,相關部門將落實好國務院決定,在取消或下放相關行政許可事項的同時,完善相關法規政策,公布事中事后監管細則,確保放得開、接得住、管得好。
據悉,加上這次改革事項,黨的十八大以來,國務院已經分16批取消下放1094項行政許可事項,其中,國務院部門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壓減比例達到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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