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值 “外灘大會”在上海召開,“金融科技”一時風頭無兩。與會人員暢談金融科技的現在和未來。作為新時代的“產物”,人們對金融科技也充滿了無限的遐想。
金融科技(Financial Technology,FinTech),即“金融“和”科技“的高度融合。2016年,金融穩定理事會(FSB)提出了一個被廣泛認可的定義,金融科技是技術驅動的金融創新,它能夠改造或創新金融產品、經營模式、業務流程等。
簡而言之,就是指借助于諸如ABCD(人工智能、區塊鏈、云計算、大數據)等新興技術,對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的組成要素進行分解和重構。
金融科技高速發展,歐科云鏈積極參與區塊鏈行業標準制定
不可否認,這些年,人們盡享金融科技帶來的便利:網絡支付、移動支付、智能理財……但好的東西往往不是獨來的。
新興技術+金融的出現也對成形于20世紀的傳統金融監管體制帶來了全方位的沖擊:復雜的金融產品和快速迭代、迅猛發展的新興技術相結合,不僅給履行分業監管的職能部門制造了監管對象模糊、監管邊界不清晰的障礙,也給監管的跨境合作增加了政策差異和時空錯配的困難。
“數字資產”就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金融科技現象之一,近年來圍繞其滋生的洗錢、金融詐騙等非法行為屢禁不止。
9月24日舉辦的第九屆中國支付清算論壇上,公安部國際合作局局長廖進榮透露,據初步統計,每年自境內流出涉賭資金超一萬億。而從犯罪形態來看,部分涉賭團伙多利用虛擬貨幣通道不可凍結、匿名難以溯源等特性收集轉移賭資,這給打擊工作也帶來了很大挑戰。
PeckShield《2019數字資產反洗錢(AML)研究報告》還指出,2017年通過數字資產從中國流到國外的資金總量為101億美元,2018年為179億美元, 2019年為114億美元。
就數字資產而言,其監管政策相對落后于實際發展,但不會缺席。
2020年9月22日,區塊鏈行業應用反洗錢標準討論會在京召開,歐科云鏈和百度、小米、奇虎科技等知名公司共同參與制定了行業首個區塊鏈應用反洗錢標準。
區塊鏈反洗錢標準起草小組副組長宋愛陸介紹稱,“隨著區塊鏈技術生態、數字經濟等不斷成熟,更高的透明度、安全性以及合規性已經成為了全球投資者和用戶的共同訴求。在區塊鏈產業加速發展的同時,借由區塊鏈金融新業態的金融犯罪風險相伴而生。其中,新型洗錢方式也呈現出從傳統金融方式向區塊鏈領域擴散,如衍生的暗網出入金匿名生態、比特幣交易洗錢、其他匿名數字貨幣洗錢、去中心化交易所洗錢等新型手段。”
參與起草標準的歐科云鏈集團代表指出:“與聯盟鏈場景不同,對于很多已經運行的公鏈,不存在明確的開發主體,我們無法強制要求其配合反洗錢標準進行改造,所以需要在應用層進行監管。具體而言,為解決當今主流公鏈的數字貨幣反洗錢業務時,還是需要依靠區塊鏈大數據,從公鏈中提取地址標簽,通過專業、高效的工具產品進而去監測追蹤。”
緊貼執法部門實戰需求,打造專業工具追蹤黑錢
“區塊鏈行業是一個新興、高度細分且獨具特點的行業,傳統金融的規則在這個行業也不完全適用。而且目前也沒有明確的直屬管理機構,采用直接強制命令的標準并不適合,現階段,最合適的就是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當然,對于標準的制定者,我們會有很嚴格的篩選,核心有兩點:首先是要了解這個行業,并在這個行業有一定業務,最好能接觸到反洗錢領域;其次是愿意配合這個行業走向健康發展。”宋愛陸對此表示。
歐科云鏈于今年3月份正式加入反洗錢標準起草小組,此次反洗錢研討會上,歐科云鏈集團代表也介紹了旗下新推出的“鏈上天眼”系統,并通過實際操作案例解釋了數字貨幣的數據分析流程,為標準的制定提供案例參考。
據了解,今年9月1日,歐科云鏈集團正式推出全網首個向全球用戶免費開放的鏈上數據監測和交易行為可視化工具——鏈上天眼。 “鏈上天眼”功能可基于對海量鏈上數據的深度分析和持續追蹤,為用戶提供交易圖譜、地址分析以及鏈上監控等可視化形式展現,最終形成還原交易行為本末的線索鏈。
據鏈上天眼相關負責人介紹,早在該系統上線以前,歐科云鏈團隊就已經積極協助和配合執法辦案部門處理了一些像洗黑錢、傳銷盤跑路等相關案件的偵破。鏈上天眼上線后,多地網安部門也對該功能表示強烈興趣,與項目技術人員就實操層面進行探討。
據了解,就溝通中公安人員對“鏈上天眼”功能提出的意見和建議,技術人員將會在產品規劃中逐漸優化和完善產品性能,未來不排除推出專門針對相關部門和機構的“Pro”版本。
法學+區塊鏈復合型人才培養,助力金融監管
除了積極和各地執法部門對接、加入行業自律組織參與區塊鏈反洗錢標準制定外,歐科云鏈也一直協助高校進行法律+區塊鏈的復合型人才的培養,以應對區塊鏈行業的變化和發展趨勢。作為國內目前公認最好的政法大學,中國政法大學也與時俱進,一直與歐科云鏈集團保持良好合作關系,雙方此前多次展開課程聯合培養研討會。
近年來,數字資產相關犯罪案件頻發,數字貨幣作為虛擬資產,是否會受到法律保護成為大眾議論的話題。最新頒布的《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條:“法律對數據、網絡虛擬財產的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相關法律專家表示,目前網絡虛擬財產如果要收到保護,很可能會被納入財產權中的物權作為保護。同時,我國刑法對加密數字貨幣從“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洗錢罪”等進行規制。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副教授趙炳昊指出:“面對數字貨幣這一嶄新的金融科技現象,世界各國監管者都面臨著監管戰略和路徑選擇的問題。這對立法者和監管者自身也提出了前所未有的要求和挑戰。”
在他看來,面對這一全新的科技、金融和法律現象,立法者和監管者至少需要具備三個層次的能力和知識儲備。
第一層次是應用法學知識分析數字貨幣的能力。立法者和監管者除了要具備堅實的民、商事甚至刑事法律基礎,還必須要熟悉證券法、銀行法、反洗錢監管等,而且還要在此基礎上能夠將這些法律知識融會貫通,從法律視角理解、分析、解構數字貨幣諸要素;
第二層次是學科交叉能力。數字貨幣涉及區塊鏈技術、金融和法律交叉領域,因此理解、研究和管制這一金融科技現象,對監管者提出了極高的跨學科能力要求。立法者和監管者需要對金融和區塊鏈科技有深刻的感知和體悟,既要有第一手的實操經驗,還需以宏觀視野將法律、金融、區塊鏈技術綜合解構、分析并加以評斷;
第三層次是與時俱進的創新能力和勇氣。這要求立法者和監管者不固步自封,能夠從生產關系革命的高度,揚棄現成的監管理論和實踐,勇于開拓新的監管路徑、標準和維度。既要從 鼓勵新興技術的發展和進步的角度出發,又能夠促進市場競爭和穩定并保護投資者利益。
總而言之,在數字貨幣監管領域,深刻理解區塊鏈技術、熟悉金融產品、金融監管制度并具有深厚的法學修養是監管者必備的素質。
目前,雙方合作正在有序開展。據課程相關負責人透露:“為了能更好發掘區塊鏈等數字經濟等相關技術的司法應用場景,提供技術解決方案和法律規則,在目前課程合作的基礎上,未來雙方將進一步深度合作,共同助力區塊鏈安全提升和產業平穩健康發展。”
作為全球領先的區塊鏈產業集團,亦是中國本土成立時間最早的區塊鏈企業之一,歐科云鏈集團一直致力于區塊鏈技術的研發和商用,同時也在產、學、研等多個維度共同發力,旨在全面助力區塊鏈產業加速落地和發展。雖然在各個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績,但這還遠遠不夠。環視當下,洶涌澎湃的金融科技創新無時無刻不在發生。任何個人、企業、機構甚至是國家
都不能采取漠然的態度,更不能滿足于已有的創新優勢,否則我們將喪失已有的優勢,更有甚者,還將錯過參與主導未來在整個行業甚至是國際金融話語權的地位。
參考資料:
1.趙炳昊《加密數字貨幣監管的美國經驗與中國路徑的審視》,《福建師范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20年第3期,總第222期。
2.徐曉明《全面認識加密數字貨幣》,《金融時報》2018年9月17日。
2021-12-03 中國財經發布了 《區塊鏈技術助力城市產業轉型升級,歐科云鏈持續研發輸出創新成果》的文章
2021-11-18 中國財經發布了 《歐科云鏈:元宇宙的吸引力在于可以帶來新發展機會和希望》的文章
2021-11-15 中國財經發布了 《火鏈科技CEO袁煜明:用區塊鏈助力中小企業可持續發展》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