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顯示,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意見》(國辦發〔2016〕8號)和安徽省醫保局等9部門《安徽省落實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試點擴圍工作實施方案》(皖醫保發〔2019〕55)號等文件要求,與中選藥品同品種藥品通過一致性評價的生產企業達到3家以上的,在確保供應的情況下,藥品集中采購中不再選用未通過一致性評價的品種,現對部分未通過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藥品暫停掛網采購。

通知要求,原研藥、參比制劑、通過國家質量與療效一致性評價的仿制藥,由藥品生產企業在規定時限內,自主申報全國最低供貨價。未選擇安徽省作為供應地區的中選產品,自主降價須不高于全國其他非中選供應地區最低供貨價。
上述通知其實聚焦的是兩個重點——質量和價格,這方面內容,是未來所有藥企都要重點關注的。
隨著仿制藥一致性評價、國家集采等一列政策推進,大批品種面臨市場受限甚至退出市場。
在今日(9月15日)召開的中國醫藥企業管理協會八屆二次會長(擴大)會議暨第三十七屆中國醫藥產業發展高峰論壇,有業內專家分享到——對于藥企而言,無論是國家醫保局主導的國家集采,還是國家醫保目錄調整,都涉及退出機制,其中有柔性退出,也有絕對退出。
綜合來看,同品種滿3家藥企過評后暫停采購未過評藥品,是退出;國家集采淘汰報價更高的藥品,是退出;部分藥品被調出醫保目錄,也是退出……
這就涉及到藥物經濟學評價,療效越好,價格盡量低的藥品,未來將會更有優勢。
藥物經濟學研究的是如何使用有限的藥物資源,最大程度促進、改善健康效果。其采用經濟學理論基礎,通過系統、科學地比較分析醫藥技術之間的經濟成本和健康產出,形成決策所需的優選方案,提高醫藥資源配置的總體效率。
這就要求藥企必須關注藥物經濟學研究,通過藥物經濟學評價可讓藥價盡量回歸合理區間,同時這也是是企業進入國家醫保目錄、國家醫保談判非常重要的籌碼。
上述專家表示,藥物經濟學評價能夠說明一個藥是否具備經濟性,如果一個藥連經濟性都沒有,是絕對不可以進醫保的。如果一個藥研究出來具備經濟性,還需要考慮醫保是否可以支付。若醫保不可支付也不能進醫保,那就需要談判降價。
可見,對于藥企而言,開展藥物經濟學研究尤為重要。未來,藥物經濟學評價將成為藥品市場準入的一個重要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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