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國家衛健委近日下發《關于印發2020年醫療行業作風建設工作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醫院整風被廣泛關注,醫藥代表也再一次成為輿論的焦點。
而近日,也掀起了一陣奉勸醫藥代表暫時別去醫院的風。據了解,目前絕大多數醫院都處于高度戒備狀態,有些醫院的科主任甚至直接通知醫藥代表,從現在起禁止到科室,否則后果自負。
與此同時,業內時不時也傳出醫藥代表被帶走、藥企被約談、產品被停用的消息,讓很多合規醫藥代表根本無法正常工作。甚至有醫藥代表調侃,有的醫院還下發了《疑似醫藥器械代表識別要領》,現在出門辦事都不敢背書包。
上述短視頻,是披露了當前醫藥行業存在的一些詬病,但筆者認為,這并不能因此否定醫藥代表在行業中的重要作用。
隨著國家的嚴格監管以及行業的發展,已有許多藥企正在轉型,由原來注重的帶金銷售,逐漸轉變為學術營銷,走專業化道路,同時也加快了醫藥代表轉型的步伐。
2017年2月9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改革完善藥品生產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了“要加強對醫藥代表的管理,建立醫藥代表登記備案制度,備案信息及時公開。醫藥代表只能從事學術推廣、技術咨詢等活動,不得承擔藥品銷售任務,其失信行為記入個人信用記錄”。
2017年5月11日,國家食藥監總局發布《關于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創新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相關政策(征求意見稿)》,明確提出了對醫藥代表的“三禁”——“禁止醫藥代表承擔藥品銷售任務,禁止醫藥代表私下與醫生接觸,禁止醫療機構任何人向醫藥代表、藥品生產經營等企業人員提供醫生個人開具的藥品處方數量。”
2017年12月22日,國家食藥監總局發布《醫藥代表登記備案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再次明確“醫藥代表不得承擔藥品銷售任務,醫藥代表未經備案不得在醫療機構內部開展學術推廣等相關活動”。
2020年6月5日,《醫藥代表備案管理辦法(試行)》再次公開征求意見稿,明確了醫藥代表的概念,即指代表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藥品信息傳遞、溝通、反饋的專業人員,其主要職責包括:學術推廣,技術咨詢,協助醫務人員合理用藥,收集、反饋藥品臨床試驗情況和藥品不良信息。
這一系列政策,都沒有禁止合規工作的醫藥代表進入醫院開展學術推廣、技術咨詢等工作。醫藥代表在行業中作為藥企與醫生的溝通橋梁這一重要作用,是不可替代的。
人民日報此前曾報道,廣州中醫藥大學第一附屬醫院胸外科主任王繼勇表示,醫藥代表的責任是學術推廣、技術咨詢,希望制定一系列政策,讓其職責盡快回歸。
實際上,很多臨床醫生都認為,新藥新技術是非常需要醫藥代表來推廣的,只是現有角色亟待轉型和升級。
兩年前優時比就已經不再設置醫藥代表職位了,原來的醫藥代表隨之轉變為醫藥信息伙伴,不再以銷售業績作為核心考核目標,而考核的是他們如何與醫生進行合作,最后給患者帶來更好的治療方案。
此前有業內專家對賽柏藍表示,目前有一家大型藥企醫藥代表已減少了30%。這些代表都轉型去服務社區,幫助社區管理病人,幫助社區與醫保溝通,提供專業化的服務,獲得在這個行業成長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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